酒精是个相当好的东西,虽然我不常喝,但我无法否认。我和酒的关系就像我和披萨的关系,看不见它的时候想不到,一见到它又觉得分外思念。我在吧台前要了很多杯,那些漂亮的酒装在玻璃杯里的样子好比钻石,非常美,让我忽略了它滑入喉口的微苦。
史密斯请来的乐队非常有格调,也难怪他的人际如此之广,偌大的舞厅里大家围着史密斯摇摇摆摆,我被酒熏得有些睁不开眼,坐在一旁的座位上呆呆地望着这有些糜烂的场景。
一舞终歇,史密斯穿过人群在我身边坐下,我先是恭喜了他,又问怎么不见他的结婚对象。
史密斯给了我一个夸张的白眼,“这是我的单身派对,我老公再怎么玩得起来啊。”
“怎么突然又结婚了?这回遇到真爱了?”
一向浮夸还有点娘的史密斯突然沉默了下来,神情严肃又庄严,吓得我在酒劲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可能吧,其实我有点害怕。”史密斯这么说。
我知道他说得害怕是什么,再一次跨入一段婚姻对于一个已经失败过一次的人来说,的确是一场豪赌,如果说第一次他是无知初犯,那这次就是明知故犯了。
“不过呢,我还是愿意为他赌一把的,大不了,再离了呗。”
我叫他别在婚前说得这么晦气,并祝他新婚快乐。他不准备办酒席,只和伴侣家人一起吃饭领证。
酒精让我的脸发热发烫,强求我站起来走走,才能消散。不知不觉,我走向了舞厅中央,乐队开始奏起热辣的恰恰,甚至带一点难以言喻的情色意味,来来往往的宾客们身着华服紧紧拥抱在一起,很多人没有跳舞只是拥抱。
我却跟着那愈发激烈的音乐跳起来,起先我被自己的脚给绊了一下,后来又跳得很奔放,这么说是因为我随手拉了一个人加入了我的舞蹈。我能依稀听见史密斯在不远处给我拍手叫好,我和那个陌生人快乐地跳着舞,昏暗灯光下我看不清那人的脸,但是看到了她柔软飘逸的长发,以及黑暗里的反光的天蓝色长裙,应该是个高个的女人。
有些事情、一些感情,在白天无从寻找,但是却在晚上侵占大脑,此时此刻,酒精作祟,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我要疯,我要快乐。
一曲终了,我晕乎乎,走路需要我新结识的舞伴的扶持,史密斯问我要不要去房间休息,我接过房卡,坐上了电梯。
电梯里的场景让我想起一部有名的电影,里面的男女主在电梯门关闭时像野兽撕咬一样疯狂接吻,又在电梯门开启的时候假装若无其事。
我于是问我的舞伴:“可以和你接吻吗?”
她点点头。
我又问:“那可以和你做爱吗?”
我问得有点孩子气,好像是在问“可以给我糖果吗”
她又点点头,没有说话。
于是我们在电梯关闭时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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