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选的酒店装修得不算敞亮,走廊上没几盏灯,有点像那种中世纪荒废的城堡。不过也是,一个能把舞厅装饰成酒吧的地方,显然是不会明亮到哪里去的。
我进门的时候有点急躁,忘记把房卡插上,导致我们一路摸黑爬到了床上,只有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使得房间里没有那么的昏暗。
我和她都没有说话,直到我的指尖抚摸她的胸膛时,我才察觉,他不是她。
不好意思,我以为你是女人。我在接吻的缝隙之间和他抱歉,因为我们的唇瓣从没有分离过。
他摇摇头,应该意思是没关系。
虽然酒店房间里很暗,但我也能依稀辨别出他的皮肤很白,他的脸的轮廓被天色抹得尖利又柔和,是个美人。唯有他的眼睛,隐匿在夜色里。
我感觉我对面前的人充满了好奇,疑惑像泉水一样涌出。
我问他是不是Alpha,他说他是Omega。
一瞬间,一个我记忆深处的人走了进来,我赶紧把他赶了出去,并警告他不要再打扰我的心。
我还问他为什么穿裙子来,他说因为烦闷。
这个理由不知怎地逗乐了我,却恼怒了他,他问我有和男Omega做过吗?我直言说没有,他倒不说话了。
“我没有带pegging的习惯,所以可以你上我吗。”我勾住他的脖子,酒精让我的大脑发热,连带着我的神经末梢都在跳快乐的探戈。
我不停地笑,嘴角像是不能抑制的上扬。
“为什么这么开心?”他问我,我没有回答,只是拉开了他裙子的拉链。
这么一个夜晚,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只要快乐就好了,我吻过他的胸口,吻至腹部的时候他颤抖了一下,我以为是我的嘴太凉,伸手却摸到一条很长的疤痕。
“手术吗?”我舌尖还贴着那条突起的疤,以至于我说话模模糊糊的,很不清晰。
我想如果灯亮着,这应该会是一条粉色的疤痕,不然只会留下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