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默你他妈赶不走是吧,你就非要对我好是吧。
你是以为你多呆一会我就会心软吗,你是以为我没了你活不了吗,你是嫌我还不够内疚不够难过吗。
陈金默你真坏。
坏男人臭男人笨男人傻男人。
你他妈还亲我,我让你亲了吗。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深情吗。
真坏,坏男人傻男人。
他迫使自己再一次想起哥,那个喂大了他和小兰的哥,那个把尊严和脸面当作鱼胆冲进下水沟的哥,那个被人欺凌践踏却总堆着笑回家的哥。
哥十三岁开始就拉扯他和小兰。自己还是个孩子,却要被迫长大。哥学着给他和小兰做饭,胳膊上指头上烫了好几个泡。可是哥还是死活不让他进厨房帮忙。
后来哥开鱼档,试着卖鱼杀鱼,也一样。挣扎的活鱼很滑溜,哥的手一个不稳就能在手上拉一个口子。他看见哥给自己上药,眼睛都疼红了,可是哥看见他,突然又笑了,流着泪的眼睛本来就让人心疼,他还总笑着,笑起来睫毛回磨瞳孔,磨出更多的泪来,更让人心疼。
他后来帮哥涂药,手上大大小小的刀痕,深深浅浅的茧子。十指连心啊,一定很疼。可是哥还是笑笑,睫毛又在回磨瞳孔,又磨出泪来。
后来他考上省理工大,本来是可以上北京读书的省状元,却选择留在这个小地方。没有别的原因,就只是为了可以永远留在哥身边。他的心口自打出生就有一根线,连着哥的肋骨,走得稍稍远些,就扯得心口生疼。
对,他说过的,要永远留在哥身边的。
他脑海里漫天纷杂的回忆和吵闹。
这边男人伸手,问他要不要和他离开囚笼,走去更开阔的地方。
回头却是流着泪却撑着笑的哥,湿漉着睫毛,冲他说:“阿盛啊,走吧,去更好的地方。”
......
所以对不起啊,陈金默。
我欠高启强的太多,三生三世都还不完。你可以是四月暖阳彩云琉璃,是江上清风山间明月,
但是高启强,是氧气。
所以小盛心里的天平,永远只能偏向哥。
你如果打破了平衡,我就只能把你推下去。
男人正要俯身给他一个亲吻,是出刀的最好的时机,他装睡的眼皮下眼珠翻滚,内心阴暗狠毒的一面破皮而出,他收起往昔的种种温情缠绵。
他在男人俯到他耳边时,用恋人间温存情话的语调,用只有他们能听见的声音,说出最致命的杀手锏、最能伤到他的咒语:
“哥。”
曾经在他还可以把陈金默幻想成哥的时候常常说出的字眼,后来很久很久没有在和陈金默上床时说出的字眼,第一次被他在绝对清醒的时候拿出来使用。
“哥你别走。”
这把刀很锋利,他心内得意地微笑。
正在俯身想给他一个吻的男人意料之内地顿住,他能感受到脸颊上的呼吸一窒。
后来脸颊上好像有些很轻很轻的触感,转瞬即逝,他后来始终没有理清陈金默到底有没有吻过他。
然后男人就走了。
曾经交颈而眠身心相通的人,能从他的脚步声和关门声听出来,以后确实不会再见了。
他还在闭着眼想继续装睡,嘴角却开始上扬。他是得意的。
他得意于自己的狠毒,也得意于自己对哥的忠心。
他用这把向内也向外的刀子,向自己证明了他还是以前那个高启盛,狠毒阴鸷百炼成钢,没有什么绕指柔情红线思愁,即使有,也只是给哥的。
即便握刀的手沾满了鲜血,两个人的鲜血,混合相交难分你我。
可是他高兴不起来,于是他更放肆地笑着,笑出声笑出泪,来徒劳地证明自己此刻是高兴的。
你应该是高兴的吧高启盛,你回到了你哥身边,在哥身边的你总是高兴的。
可是泪越流越多,他一边把泪蹭在枕头床单上,一边逼迫自己继续笑不许停。
他知道像这样独自流泪难眠的夜晚,以后只会更多,没有了那个人的陪伴,他要学会自己去习惯去忍耐。
他的爱被他亲手扼杀,自缢,飘浮在他身体上方,孤魂野鬼。
他不知道的是,陈金默也曾在一个缠绵的夜晚将他的爱扼杀,也化成了一具孤魂野鬼。
陈金默没舍得带走那具魂魄,而是把它留在了高启盛身边,陪伴。
此刻他和陈金默两人的爱化成的两具灵魂,在他身体上方相拥。它们俯视他,野鬼的目光却竟然悲悯的如同神佛。
它们看着他将自己蜷缩进自己的拥抱。没有被教过爱的孩子,分不清依赖和依恋,扯不明恩情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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