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冷静了下来。
自嘲地笑了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半跪在花盆面前,低下头,轻轻地吻了一下花瓣。
“谢谢你,芙罗拉。”
辞职,预约正规医院的激光手术,做手术。
有了钱之后,原本阻拦在面前的无数大山,像尘烟一样飘走了,一切顺利得让a来不及反应,自然而然地结束了。
激光手术一共分四期,做完最后一次手术,在医生的提议下,他站在医院门口拍了张照片,留作纪念。
与他相熟的护士看着他的照片,调侃道:“怎么还是这副腼腆的呆瓜表情啊,哈哈哈,自信点,你现在可是有一张所向披靡的脸,说不定走在路上就被星探挖去了!”
“没有没有……”他不擅长应对别人善意的打趣,局促地摇摇头,然后认真的说:“谢谢。谢谢你们。我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他告别了她们,告别了s市。
带着芙罗拉,搬到了新的城市,秦雨颂的家乡,苏市。
关于目的地,宁枫没有其他备选项,苏市是他唯一的想去的地方。
他知道秦医生去了国外大概率不会再回来了,他的美好人生将在大洋彼岸继续展开,他能够追求更高的学术高峰,挽救更多的生命。
宁枫由衷地为他高兴。
他来苏市也没有其他意图,只是想看看秦医生走过的街道,逛过的公园,晒过的月光。
他想,苏市一定是座特别美好的城市,才会孕育出秦医生这么好的人。
凭借着绝佳的厨艺,宁枫很快找到了一份梦寐以求的工作,一家米其林餐厅的副厨。
一人一花正式开始了新生活。
他用剩下的奖金买了一套新区的一楼二居室。
之所以看中这套房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带了一个宽阔的地下室,很适合芙罗拉生长。
时间久了,宁枫发现芙罗拉喜阴喜潮,厌恶阳光,地下室阴冷的环境之于它再好不过。
它的生长似乎没有局限,如今高度快有两米高了,长着巨大的叶片和花蕾,花茎有碗口那么粗,远看简直就像一棵树。
宁枫不知道该如何回报它,只能更加悉心地照顾它。他学着养花博主指导的方法,每天准备一堆夸张的形容词,用来夸奖芙罗拉。
夸它长得好看,夸它的叶片锋利,夸它的花瓣柔软,夸它的香味好闻……
这似乎真的能让它感到愉悦。每次宁枫一说那些好听的话,芙罗拉的叶子都会欢快地乱颤,茎干下特有的“脉搏”也会陡然加剧。
宁枫很想知道,芙罗拉到底是什么花,为什么能拥有打破时间空间的能力。
为此,他花费了很多时间,在各种文库中搜寻相关的记载,机缘巧合翻到了一篇文章,多年前,某位记者探寻马来西亚失落文明的游记。
游记称,在公元前10世纪的马来西亚,存在过一脉神秘的雨林部族,他们信仰来自深渊的邪神,并将一种墨蓝色的巨型食人花作为种族图腾。
他们相信此花是邪神的眷族,世代供奉,种植于高塔之上,并定期献以大量人牲作为祭品,以寻求其混沌之力,延续部族生息。
祭司上达天听,降下神谕,若是花田里花的数量越繁多,部族将越兴旺,于是,他们人牲献祭的方式更为盛大和频繁。有传言,在某个遗址中,曾挖掘出骨架数量多达千位数的祭祀坑。
多年后,随着这只部族的消亡,这种食人花也永远地沉入了土壤之中。
宁枫看得皱起了眉,匆匆扫了一眼,就丢到了一边。
这篇文章用词辛辣猎奇,写作手法类似于故事会,极尽夸张之能事,一看就知道是为博人眼球之作,完全不具有可考性。
他自然也没有看到,那篇记录的最后,还列举了一条考古中发现的碑文,碑文内容是部族祭祀关于献祭的警告——
不要给予kaleyco具体的名字。
“kaleyco”,没有含义,只是一个发音,用来指代他们所供奉的食人花。
在祭司看来,给kaleyco起名将带来反噬。原因有二。
一,人类要保持对神眷的敬畏;二,作为万物之灵,人语言具有祈祷之力,一旦给特定的个体命名,等同于认可了祂的身份和存在,祂的混沌之力将变得更加无法控制。
甚至能扰乱空间法则。
宁枫的生活步上了正轨。
工作虽然忙碌,但是很充实,他研制的新菜色得到了众多食客的欢迎,在厨房里也有了更多的话语权。
他几乎没有再想起过秦医生。
如果那难以言说的执念是一场重感冒的话,宁枫觉得自己已经克服了缠绵的病期。他不再是个病人了。
可之后发生的小插曲,像是在嘲笑他的自欺欺人。
某次他下班回家,在街上看到一个很像秦雨颂的背影,追了人家两条街,追上之后才发现对方是个陌生人,他气喘吁吁地道歉,魂不守舍地回了家,到家才发现,原本提在手上的菜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
无能为力的沮丧感包围了他,宁枫暂时丧失了对生活的斗志,到楼下买了几瓶酒,决定放忍自己消沉一晚。
他平常不喝酒,更没有醉过,自然不会知道自己醉后会变成话唠,还会抱着唯一的倾听者喋喋不休。
宁枫倒在花盆边,脚边积了一堆空瓶子,他抱着花茎打了个酒嗝,浓重的酒气熏得他自己都眯了眯眼睛。
“小芙,我是不是很可笑?”他喃喃道,“我从来都不敢承认,我就是喜欢秦医生,只喜欢他,好喜欢他。我骗自己说,只要知道他过得好,我就开心,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