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同事打过招呼后,洪永祥便前往南城书局。
其实让桑景云和桑景英直接将稿件送去南城书局,也是可以的,只是费中绪故意让人误会作者是个有名的新式文人,便不好这么做了。
南城书局。
今日,书局几个编辑,正在整理一部吴语小说,
所谓吴语小说,特指使用吴语,比如苏州话创作的小说,这类小说在上海地区,也是有市场的。
其中一人整理着整理着,叹气:“翻开一看,一会儿‘耐’,一会儿‘俚哚’,不会说吴语的,当真看不懂,我一个杭州人,有些地方就读不通。”
“我们国家,统一语言势在必行。现在这语言,不仅各省不同,各县乃至各村都不同,实在不方便。”
“我们国家这般团结,是因为文字统一,若是语言再统一,一定更加团结。”
“语言要统一,文字要好读。文言文当真不利于向百姓传播知识。”
这些人说着说着,突然有人道:“要说好读,还是那部《双面魔君》最好读。”
两人聊起《双面魔君》,就问起费中绪后续来。
孟佑之后如何了,他们很想知道。
费中绪道:“人家还没将稿件给我,我总不能去催。”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今日,那位桑小姐应该会将稿件送来租界。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后续。
正惦记着《双面魔君》的稿件,洪永祥便看到费中绪从外面进来。
他欣喜不已,起身欢迎:“《双面魔君》的稿件,你可有带来?”
洪永祥道:“有带来。”
洪永祥说完,便将用《上海日报》包裹的稿件拿出。
看到被用作包装用的《上海日报》,洪永祥微微叹气。
他父亲看在他的面子上,订购了《上海日报》,但显然并不珍惜。
南城书局编辑不大,费中绪以外的编辑,都听到了费中绪和洪永祥的对话。
他们纷纷上前:“我们一道看。”
人太多,没法一起看,好在桑景云写的稿件并未装订起来,费中绪看完一页,便能将那页纸递出,给别人看。
这部小说,桑景云在开始时,是压了压的。
孟佑先是全家被害,之后又被抓到魔教,其实有些惨。
但她却又是埋下了暗线的。
孟佑一直在修炼《无名诀》,这部内功,有其特殊之处。
在这两万字的内容里,孟佑终于开始展露他的光芒。
他救下魔教想要杀害的正道中人,他找机会杀死不把他们这些暗卫当人的右护法,并将之嫁祸给左护法。
面对困境一直都不屈不挠的孟佑,开始对着魔教展露利爪,他隐藏幕后,将所有人都掌控其中。
费中绪克制不住地拍了一下桌子。
这书看得他畅快无比。
费中绪这般,其他人也一样,
“这孟佑,着实讨人喜欢!”
“这书写得痛快!后面可不能把孟佑给写死了。”
“你别乌鸦嘴。”
……
南城书局的编辑聊着天,然后发现,他们已经将稿件看完。
眼瞅着孟佑就要在魔教干一件大事,突然没了后续。
这几人被剧情吊得不上不下,恨不得将作者找来,逼作者当场写给他们看。
费中绪长叹一口气,对那位桑小姐无比好奇。
这武侠小说,里面许多设定,是他前所未见,这桑小姐,真的很有想法。
孟佑这个主角,也着实讨人喜欢。
被费中绪惦记的桑景云,正准备带着桑景英回上海县城。
她是想在租界逛逛的,但这并不着急。
桑景英明日就要去珐琅班报到,今日最好能给他买些合适的衣物鞋袜。
此外,她之前跟阿兰说过要去看她,也要去看一看。
还有就是要去张家给房租。
上个月张夫人上门来要房租不说,还说了些难听话,桑景云也就不想再欠房租。
她本打算初一那天,就将房租付掉,但当时她跟桑景英忙着写书,就没有去。
至于让桑钱氏去,张夫人太刻薄,桑景云不想桑钱氏受委屈。
桑景云和桑景英回到上海县城时,也不过中午。
桑景云看了看熟悉的街道,对桑景英道:“阿英,我们去吃面条。”
桑家是日日吃米饭的,桑景云已经有些日子没吃面条,有些想念。
两人去了一家面店,要了两碗阳春面,并两个卤蛋。
细面条捞出放入碗内,撒入一把葱,再舀入一勺用猪骨熬的汤,阳春面就好了。
这样一碗阳春面是两个铜板,卤蛋一个铜板,两人一共费六个铜板。
这比在租界吃饭要便宜许多。
吃饱喝足,桑景云带着桑景英先去了理发店,五个铜板给桑景英理发,又带桑景英去买衣服。
“阿英,找裁缝给你做衣服已来不及,我们就买两件成衣,再买一双皮鞋,一双洋袜。”
“姐,我的衣服够穿,皮鞋穿着不舒服,洋袜又容易坏,不用买。”
桑景云知道桑景英是想省钱,但她觉得这些是有必要的:“你的衣服都短了,穿在里面还好,外面的长袍还是要两件的,至于皮鞋和洋袜,那就是给你撑门面的,有重要事情时穿。”
“太费钱了。”桑景英道。
“你赚了那么多钱,一些也无妨。”
桑景英道:“我也没做什么,能挣到钱,都是姐的功劳。”
桑景英这段时间又是写又是誊抄,几乎从早写到晚,非常辛苦。
桑景云觉得,《西游记》的稿费,一大半都要给他。
“那你就当是我想给你买!”桑景云拉着桑景英去了店里买衣服。
店里有成衣卖,不那么合身,但价格跟自己买布找裁缝做是一样的。
桑景云挑了两身对桑景英来说有些宽松,袖子有些长的衣服买:“这两套衣服,你就算个子长得快,也能穿一两年,要是你穿不上了,就给爹穿。”
桑景英以前不缺新衣服,但此时拿着两套新衣服,心情却极好。
买完衣服,桑景云又给桑景英买了一双皮鞋和一双洋袜。
皮鞋也买长了一些,现在先加个鞋垫穿着,应该也能穿个一年多。
所有东西里,皮鞋是最贵的,了八角,洋袜是五个铜板一双,长袍因为选的布料较为普通,每件四角。
给桑景英买齐东西后,桑景云又买了一双鞋面上绣了小红的布鞋。
这鞋是给阿兰的,她知道阿兰的尺码,也知道阿兰喜欢这样的小红。
这时候很多人会自己做鞋,但她不会做也不愿意做,干脆买一双送人。
布鞋远比皮鞋便宜,一双只要一角。
桑景云将布鞋给阿兰时,阿兰照旧不肯收,她只能把鞋塞进阿兰怀里,飞快离开。
“真是的,真是的!”阿兰年纪大了腿脚不好,自然追不上桑景云,只能在原地跺脚。
跺完脚,她又扶着侧门门框,往桑景云他们远去的方向望。
张望了好一会儿,她才回到厨房,拿着手上的鞋给其他下人看:“这是我家云小姐买给我的鞋,这可是绣了的,多好看?我要跟寿衣放一起,死了穿。”
时下年纪大的人,都会给自己准备一套寿衣,好穿得干干净净下葬。
前几天,阿兰刚用桑景云给的钱做了寿衣,这会儿鞋也有了。
原本她还想给自己准备口棺材,现在看看,她家云小姐和英少爷,肯定会给她准备。
意识到不用担心身后事,阿兰精神头更足,脸上满是笑容。
桑家败落后,她最怕的就是没人给她收尸,现下终于不用担心。
阿兰盘算身后事的时候,桑景云和桑景英到了张家,跟门房说了来交房租的事情。
他们之前来过一次,张夫人明显不待见他们,这次门房也就没让他们进去,而是让他们在门口等着。
桑景云也不在意,找了个晒不到太阳的地方站着。
桑景英时不时伸手摸一下自己背篓里的新衣服新鞋,一副恨不得马上穿上的模样,分明还是个孩子。
但他又故作成熟,聊起张家来:“以前真没看出来,他们是这样的人。”
“现在看清了就行,等以后不再租他们家的房子,就彻底断了往来。”桑景云开口。
桑景英认真点头。
与此同时,张夫人听到桑景云来了的消息,却大惊失色。
她儿子在家!
她儿子让她好好照顾桑景云,但她从未照顾过。
若是她儿子遇上桑景云,从桑景云嘴里知晓她做的事情,肯定会怪怨她。
怕被儿子发现真相,张夫人急急忙忙往外冲,又有些后悔。
早知如此,当初她就不去找房租了!
人没赶走不说,还把人引来家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