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是他的借口,他用一己私欲绑架了你们一众人。”
“嗯!确实如此!匈奴建国了,这里的百姓依然朝不保夕,荣华富贵尽属那些贵族们,这匈奴国是贵族的,并非匈奴族人的。
皇帝四处征战,掠回金银、牛羊无数,还有几十万奴隶,这些也尽归他们,百姓们享受不到国家强盛的福祉。
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只是我太晚才看清它。唉!此时此刻,我真是后悔啊!”
“所以,金兄便离开军营,来到此地?”
“嗯!皇帝给我两百个奴隶,我用他们与贵族换来五十只羊。我一路赶着羊,它们到此地不走了,我也就在这安顿下来。回想起来,也有五年了,我这羊群也快到百只了。”
两人正在说着,不经意间发现眼前的羊不见了,它们排成纵队,慢慢悠悠离开,看来它们也不想听这烦心事。“金兄,你的羊走了!”元同喊道。
金一刀站起身,说道:“它们是一支纪律部队,来去皆有时。贤弟,你是否有兴趣到寒舍去看看?”
“金兄如此盛情,小弟却之不恭啊!”
在羊群的带领下,二人向山谷深处的树林走去。羊群有序进入用树枝围起的院落,这里便是金一刀与羊群的家。
金一刀领着元同走进毡房,里面很简陋,只有一些基本的生活器物,但看起来却整洁有序。毡房内除了浓浓的腥膻味,还夹杂着一股酒香,那是从几十个坛子散发出来的。
二人席地坐于羊皮上,又聊了好一会,主要是元同讲述他在统万城的经历,逗得金一刀不时仰面大笑。
元同问金一刀:“金兄,为何你一眼就识得我是个汉人,而在统万城却无人识得?”
“并非他们真的不识得,而是他们需要不识得。”
“这当作何解?”
“那统万城是个什么地方?它不仅是夏国的皇庭,也是匈奴的纯净之地,只有最正统的匈奴人才可以居于城中。
对正统的匈奴人而言,那里是天国;对于其他匈奴人而言,那里是不可久留之地;对于他族人士而言,那里便是魔窟,他们往往都有进无出,能活着出城的都是奴隶。
贤弟你大显神通混进城,在城内还大摇大摆,如此张扬,全然不像异族人应有的模样。众人不知缘由,看到你如此招摇,多半会把你与皇帝扯到一起。
对他们而言,不识破你便是最好的选择,一人如此,便会人人如此。人人都装作识不出,你就不再是个异族人,不仅能在城讨快活,也可大摇大摆走出城。”
“兄台的分析甚是有理,我这应急之法也算是一招险棋啊!不过,能救出一百个奴隶,也算有个安慰吧!”
“未必啊,贤弟!你以为救他们出来,他们就能得活了?你以为他们能逃出军队的魔爪?我倒是认为你害了他们,本来他们还能多活几年,如今他们可能活不过十日。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能做回人自由地活上十日,或许比做十年奴隶更具意义。贤弟如果这样想,或许也能讨些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