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写字,就说明在被程历捡到之前他是有人教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教他的人为什么只教写字,不教这个孩子说话?这不符合常理。除非......养他的人,也不会说话!
源鹿道人又从程历的妻子翠兰那里得知,闫娃对长青湖这片非常熟悉,也就是说他并不是流民;虽然经常与鼠为伴,可被程历带走那天,闫娃表现的却并不怕人,也会用火来烤制食物......以上种种,无不向源鹿道人证明闫娃是被一个远离人迹的残疾养大的。远离人迹,可能是为了避祸,为了不让人认出来,至于残疾不会说话......源鹿道人清楚的记得,费柟曾将一壶滚开的沸水硬生生灌进毕罗衣的嗓子。而如果吴苇儿腹中的孩子活了下来,就正好和闫娃的年纪对上了!
毕罗衣重情重义,如果真如自己所想闫娃是被他养大的,那么......如果杀了他,毕罗衣就会自己出来吧?
对源鹿道人来说,害死闫娃这样的孩子就如同喝水吃饭那样简单,他早就看出,在“鼠儿”的名头传遍村子后,程历对这个孩子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碍于翠兰的欢喜,程历没有将不满表现在脸上,但实际上,内心封建迷信的他已经不想再养一个身上满是谜团,遭人非议的孩子了。在这个基础上,源鹿道人只是稍稍做出了引导,就将洪灾和断桥的罪名都安在了闫娃的“不祥”上。只需三五句话,他就勾起了程历对闫娃的杀意。
打生桩。这是他为那个孩子选定的死法,他看着闫娃信任地喝下程历手里的迷药,然后被带到断桥边,被他信任的“父亲”灌下一碗碗泥水混合物,漂亮的小脸渐渐撑得青紫,直至断气,然后被永久地封在连接村镇的石桥中,按照《鲁班书》中的记载,连他的魂魄都永世无法脱离此处。
最后一块石头彻底掩埋了闫娃的尸体,一片静默中,难言的快意在心头烟花般炸开。源鹿道人只想大笑,他突然想起自己之所以成为“源鹿道人”的缘由——从人人可欺的乞儿到三言两语、飞花片叶就能夺走他人性命的恶徒,曾经的他为了有资格做萧明德手底下的一条狗到底付出了多少除了自己只有天知道,而他所有的付出,不过是为了得到生死予夺的权柄和实力,为了不让自己成为如闫娃一般可以轻松被人杀掉的弱小存在!
所以,他根本不必为毕罗衣、又或是梦里那些哀嚎感到心虚。的确,他杀人有时是因为命令,有时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那些人就没有错吗?不,他们有错!他们错就错在于当今这个吃人的世界中过于弱小,以至于可以轻而易举地被人折磨;他们错在命如草芥却还妄想着安稳度日、身为蚍蜉却还妄图撼动巨树......弱者活在这世上就是错误,他们有什么资格来怪自己这个给予他们解脱的人!
我没错——他这样告诉自己,继而开始疯疯癫癫地大笑起来:
“我没错、我是在帮你们解脱,我没错!!!”
他手舞足蹈,语气里满是自负和快乐,可挥在空中的双手形状却狰狞如鸡爪,像是有什么东西死死地缠住了他的手,令他不得不死命地试图甩开。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走近,就会发现陷入幻觉的源鹿道人的面容正在呈现一种奇异的状态:半张脸在哭,半张脸在笑,诡异至极。
“所以后来,你又见到毕罗衣了吗?”
源鹿道人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声音,那声音听起来无比安宁祥和,好像夏夜微雨稀稀疏疏地打在竹叶上,又好像雨滴润湿了干涸的河床。它明明出现的那么突兀,却又实在悦耳,以至于源鹿道人没有升起半分警惕,而是顺着声音的引导再次进入了回忆。
“没有,他没有出现。”
源鹿道人突然做贼般地压低了声音,他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但他变成老鼠来找我了。”
“小声点,小声点......”
“他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