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个不用上班的周末我都呆在保吏小区里,刚搬进来的时候这里还算是个比较新的校区,二十余年过去,附近原本的荒地上新的楼盘拔地而起,在那些华丽崭新的设计之下,保吏的褐色小高楼也有点年代感了。
这期间黎明给我打了电话,我接了,他急急忙忙的问我怎么不回家,第一反应就是我生了他的气。
“对不起,都怪我把约会搞砸了,墨莉……”他的声音从电话另一头传来,有几分拘谨,估计是耳朵都和犯错的狼狗一样耷拉下来了。
我正准备和以前那样哄他,甚至想打个车顺势回去那个属于我们的公寓里。
“我哥反正以后都不会再让我一个人带淮淮了……”
我听到淮淮,就想起林桉,想到林桉就想到洪铭,再想到黎明。这一家就像是一串捆绑销售的超市大碗洗发水,我拿起一瓶,却没看到旁边置物架上面用红色贴纸写的“大甩卖!买一赠三!!!”。
可我要的只有一瓶而已,多送不等于我占便宜,只是占了我购物篮的空间,让我余下的购物路程徒增重量。
我犹豫这么久,还是决定干脆一瓶也不要了。
“黎明,我觉得,我们两个不合适。”我柔声细语,尽量说的很温柔些。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笑声,“我真的错了,你别跟我开玩笑了好不好。”
我叹了一口气,调整了一下语气,“没有开玩笑,是真的。我觉得我们两个不适合。这两天我先不回去,你可以慢慢把自己东西搬出去,搬家的费用我会给你出的。”
那头陷入久久的沉默,只有跨越时空滞后的空气附着在电流上“滋啦滋啦”的刺着我的耳朵。
“我在家里等你好吗?你回来我们谈谈?”黎明像是斟酌了很久。
我思索一番,觉得这已经是上上策,只好点头。
“可以吗?”黎明的声音再次传来,我这才想起我的动作他是看不见的,包括我的点头,和我因为紧张而攥起的手指。
我不自觉傻笑了两声嘲笑自己。
“好的,我周日回来。”我说完就挂了电话,如果只听这段对话的后半段,就只是恋人间平常的问候而已。
我慢悠悠走在保吏小区里,此时是下午,如果是傍晚的话,小区里会格外热闹,大家伙都保留着吃完饭之后出来散步聊天遛娃的习惯。此时没几个人,只有几个骑四轮自行车的半大小孩成群结队的从我身旁呼啸而过,在这偌大的小区里洒落声贝超标的欢声笑语。
随着小孩儿们的泥鞋印,我走到了以前经常和林桉玩的别墅区,那里景观做的很好,据说是别墅区业主自己请了园林设计师设计的,甚至有人在这里举办过户外的婚礼。
在人工湖旁边编织的巨大花拱门还遗留在原地,上面彩色的假花早就被各种路人霍霍完毕,没记错的话,当时年幼的林桉还爬上最高处,给我摘了最上面的一朵粉色蔷薇。
假花是由真丝纱布一片一片粘上去的,干掉的胶水在林桉把花佩戴在我头上时缠住我的头发,妈妈晚上给我拆辫子的时候,疼的我嗷嗷乱叫,第二天还和林桉发了脾气。
“妹妹,你别生气了,你看,我跟奶奶学的。”九岁的林桉给了我一朵皱巴巴的花,上面错乱的痕迹告诉我,他一定折了很多次。
年幼的我即易怒易爆但大多数时候很善解人意,没有嫌弃那朵皱巴巴的花,而是惊喜的接了过来,甜甜的向林桉道谢,“谢谢桉桉哥哥。”
然后我央求他做我的新郎,那朵皱巴巴的花成了戒指,我给林桉戴上,一起走过了那个花门。
那个时候真是太纯真了。我晃过了花门,人工湖里的水很浑浊,别墅区的很多人都搬去了市中心的新小区,自然就没有人组织打理。我盯着那片浑浊的水域看了很久,里面死气沉沉,应该是没有活物。
果然,在时间的大刀之下,很难把什么东西全模全样的保留下来。
忽然的,一个小泡泡吐露,一条看不清形态的鱼冒了出来,在我站立的岸边游荡。这条鱼好像就是来撞破我的心思来的——时间不仅能摧残,还能创造新生。
大自然给了胡思乱想的我一巴掌,我不自觉发笑,趁鱼还没被我的笑声吓走,把它拍了下来。
我把照片发到了朋友圈,配字是一个鱼的emoji。
我把手机揣在了口袋里,没看到五分钟之后,林桉在我的那条朋友圈下面评论了一个泡泡。
周日下午爸爸开着他那辆很有年头的本田送我回了公寓,我一直劝他换一辆车,他执拗的拒绝我,还骂我浪费钱。那辆本田发动的时候会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妈妈吐槽说“你这车随主人,噪音跟你晚上打呼噜的时候一模一样!”
“哪有那么夸张,我的车还能再开三年……不对!起码五年!”
“我说的是你的车吗!我说的是你晚上打呼噜吵死!”
我在他们俩的拌嘴声里觅不得半分清静,既不能闭目养神,也不敢随意插话。
我爸在我准备上楼的时候很逗乐的唱着过年金曲《常回家看看》,我敷衍的说,“知道啦,我回来的还不够多吗?我跟隔壁高中寄宿的学生有什么差别。”
“恨不得你天天住家里咯。”我妈妈站在车子旁笑眯眯的把家里做的年糕递给我,叮嘱我拿回家就放水里泡上。
“那你们和我一起搬去大房子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