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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千目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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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千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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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安又瞪了赵三一眼,“你当警察局是菜市场啊,是个人就能给你算账,拿进去,第三个屋子,李金是经济犯,归他们管。”

赵三不懂什么‘经济犯’,老老实实的捧着手绢又进了第三个屋。

那有个陌生的警察,听明赵三的来意,把钱数了数,“不够,还得再拿两块。”

赵三摸遍全身掏出来三毛五,这是他这一周的饭钱,挺过这一周就要发工资了。“能通融通融吗,我很快就补上。”

“赔款交够了才能放人,你快一天他早出去一天。”

赵三连忙是点头赔笑,发誓一发工资就补上。

“你是他什么人?”

“警官,赔偿还得有个名分吗?”

小警察一笑,“不是,先前李金的媳妇说她拿不出这个钱,说不管李金让他好好反省。”

赵三心中腹诽,“这个见识短浅的妇人。”

其实不怪李金媳妇没见识,这么多钱就是连肚里那个一块卖了都换不来,她除了继续让李金蹲监狱也没别的法子。

赵三回去省吃俭用了一星期,等发了工资就直奔警察局,交足了罚款,还给胡晓安买了袋红星牌奶粉。

“我瞅着电影里的姑娘都喝这个。”赵三往前推推奶粉,笑得殷勤。

胡晓安刚要骂他,无非也就是什么,腐蚀社会主义好青年,行贿赂就是死路一条之类的话。

“哥!”

李金一改之前把责任全推给赵三的嘴脸,跪在地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哥,我在里面这段时间早就听说了,是你,拿了这老婆本出来救弟弟,弟弟无以为报,只能肝脑涂地报答哥哥。”

赵三哪见过这样的场景,“快起来,没事没事。”

李金心里恨啊,他没了工作,若再不抓住赵三这棵大树,他可真就是要落个全家饿死的结局。

晚上吃饭的时候,赵三没了心事,自然是吃嘛嘛香,胡思乱想想起先前那封信了,非让爷爷给他讲。

“这东西确实是怪,写信的人怪,内容也怪。”赵宝龙叹了一口气。

那封信里讲了一个故事,赵宝龙反复读了好多遍,他不是读不懂,而是读懂了却不敢相信自己读懂了。

赵云自从不人不鬼的消失在那座诡异的山洞里,至今已经三十几年,赵三都老大不小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赵云偏偏在这个时候送来一封信。信中提到一个地方,赵云是这样说的,“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来到存在与不存在之地,这里的人把它叫做千目城,到了这里,你想要的,你想知道的,你想看到的,你想得到的,全都会到来。”

赵宝龙先前觉得是骗子,因为赵云根本就没见过赵三,或者说赵云活着的时间线里赵三还不算是个人,甚至连名字都是赵宝龙给取的,他就算知道自己可能有个孩子,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孩子是男是女,叫什么名字,更别提在什么地方工作了。

可若是按照他信中的逻辑,是这个叫做千目城的地方让他知晓了一切,那若是他还活着,还能写信,为什么不出现与他们相见呢?

赵宝龙想起他最后见到赵云时赵云的模样,赵云缩回乱石林立的地面,像一股烟似的消失了。赵云还活着吗?赵宝龙不敢肯定,虽然赵云可以跟他说话,看到阳光也不会恐惧,但他那种摸样实在没法被称为活着。但若说赵云是不是死了,赵宝龙依旧是很难定论。

说起来赵家三代就像是个不断掺水的墨水瓶,瓶子就那么大,赵云比赵宝龙差些,赵三干脆就是个文盲。

所以赵云的表达能力也是极其有限的,赵宝龙能够从那封署名赵云的信件中感受到那种熟悉的白话感,若假设这封信就是赵云本人所写,那到底是怎样的地方,能够被赵云如此形容?

赵云的信里并没有讲他究竟是如何到达那个地方,只是给出了一个无比精确的地点---重庆。并附上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等你到达我自会找你。”

赵云变得不人不鬼的地点在秦岭,赵宝龙听了太多关于那里的传说,老林子就像是阳光永远照不到的世界,在里面发生什么样的怪事都不奇怪,仿佛那里是这个积极向上的社会中的裂缝。

重庆离秦岭很远,距离他们现在生活的东北更是十万八千里,要去一趟何尝容易,那几乎要横穿大半个中国。

那么赵云为何大老远跑到重庆,还让赵三去找他,他为什么不能来找赵三呢?

“这就完了?”赵三把手一摊。

赵宝龙点了点头。

赵三无语的看着爷爷,“从天亮看到天黑,吃饭前看吃完饭看,睡醒觉还看,我还以为说了多少事呢!”

赵宝龙气得跺脚,“我怕是敌特分子,来腐蚀你的。”

那个时代啊,就算是茅坑蹲久了都要被怀疑密会敌特分子。听着觉得夸张,其实过了几十年之后,同样的情况依旧在国家的大大小小角落里上演,呈现一种听着好笑又细思极恐的模样。赵宝龙的怀疑是有根据的,万一是有敌特恰巧得知了什么关于赵三的情况,想要从此借题发挥可就不好了。

赵三这个人吧,别看一把年纪,其实整天吃吃喝喝,三十大几像个小孩,心眼子也就跟八岁小孩相当。他不以为然,还觉得说不定重庆真就是个遍地黄金的好地方。

那时候国改私,下海这个现在听起来格外古老的词语在当时那是财富和机遇的象征,赵三虽然看不懂报纸,但爱看图,平时也叫赵宝龙给他念故事,最爱听那些南下做生意的奇闻,虽然在家门口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但总觉得就算是到南方捡人家吃剩下的都是满汉全席。

那几天晚上做梦都想着自己的老爹在南方赚了大钱,给他买皮鞋小汽车,他开着到警察局门口停下,胡晓安都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早上哈喇子都流到枕头上了,赵宝龙问他美啥呢他也不说。

那封信里讲了一个故事,赵宝龙反复读了好多遍,他不是读不懂,而是读懂了却不敢相信自己读懂了。

赵云自从不人不鬼的消失在那座诡异的山洞里,至今已经三十几年,赵三都老大不小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赵云偏偏在这个时候送来一封信。信中提到一个地方,赵云是这样说的,“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来到存在与不存在之地,这里的人把它叫做千目城,到了这里,你想要的,你想知道的,你想看到的,你想得到的,全都会到来。”

赵宝龙先前觉得是骗子,因为赵云根本就没见过赵三,或者说赵云活着的时间线里赵三还不算是个人,甚至连名字都是赵宝龙给取的,他就算知道自己可能有个孩子,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孩子是男是女,叫什么名字,更别提在什么地方工作了。

可若是按照他信中的逻辑,是这个叫做千目城的地方让他知晓了一切,那若是他还活着,还能写信,为什么不出现与他们相见呢?

赵宝龙想起他最后见到赵云时赵云的模样,赵云缩回乱石林立的地面,像一股烟似的消失了。赵云还活着吗?赵宝龙不敢肯定,虽然赵云可以跟他说话,看到阳光也不会恐惧,但他那种摸样实在没法被称为活着。但若说赵云是不是死了,赵宝龙依旧是很难定论。

说起来赵家三代就像是个不断掺水的墨水瓶,瓶子就那么大,赵云比赵宝龙差些,赵三干脆就是个文盲。

所以赵云的表达能力也是极其有限的,赵宝龙能够从那封署名赵云的信件中感受到那种熟悉的白话感,若假设这封信就是赵云本人所写,那到底是怎样的地方,能够被赵云如此形容?

赵云的信里并没有讲他究竟是如何到达那个地方,只是给出了一个无比精确的地点---重庆。并附上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等你到达我自会找你。”

赵云变得不人不鬼的地点在秦岭,赵宝龙听了太多关于那里的传说,老林子就像是阳光永远照不到的世界,在里面发生什么样的怪事都不奇怪,仿佛那里是这个积极向上的社会中的裂缝。

重庆离秦岭很远,距离他们现在生活的东北更是十万八千里,要去一趟何尝容易,那几乎要横穿大半个中国。

那么赵云为何大老远跑到重庆,还让赵三去找他,他为什么不能来找赵三呢?

“这就完了?”赵三把手一摊。

赵宝龙点了点头。

赵三无语的看着爷爷,“从天亮看到天黑,吃饭前看吃完饭看,睡醒觉还看,我还以为说了多少事呢!”

赵宝龙气得跺脚,“我怕是敌特分子,来腐蚀你的。”

那个时代啊,就算是茅坑蹲久了都要被怀疑密会敌特分子。听着觉得夸张,其实过了几十年之后,同样的情况依旧在国家的大大小小角落里上演,呈现一种听着好笑又细思极恐的模样。赵宝龙的怀疑是有根据的,万一是有敌特恰巧得知了什么关于赵三的情况,想要从此借题发挥可就不好了。

赵三这个人吧,别看一把年纪,其实整天吃吃喝喝,三十大几像个小孩,心眼子也就跟八岁小孩相当。他不以为然,还觉得说不定重庆真就是个遍地黄金的好地方。

那时候国改私,下海这个现在听起来格外古老的词语在当时那是财富和机遇的象征,赵三虽然看不懂报纸,但爱看图,平时也叫赵宝龙给他念故事,最爱听那些南下做生意的奇闻,虽然在家门口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但总觉得就算是到南方捡人家吃剩下的都是满汉全席。

那几天晚上做梦都想着自己的老爹在南方赚了大钱,给他买皮鞋小汽车,他开着到警察局门口停下,胡晓安都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早上哈喇子都流到枕头上了,赵宝龙问他美啥呢他也不说。

那封信里讲了一个故事,赵宝龙反复读了好多遍,他不是读不懂,而是读懂了却不敢相信自己读懂了。

赵云自从不人不鬼的消失在那座诡异的山洞里,至今已经三十几年,赵三都老大不小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赵云偏偏在这个时候送来一封信。信中提到一个地方,赵云是这样说的,“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来到存在与不存在之地,这里的人把它叫做千目城,到了这里,你想要的,你想知道的,你想看到的,你想得到的,全都会到来。”

赵宝龙先前觉得是骗子,因为赵云根本就没见过赵三,或者说赵云活着的时间线里赵三还不算是个人,甚至连名字都是赵宝龙给取的,他就算知道自己可能有个孩子,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孩子是男是女,叫什么名字,更别提在什么地方工作了。

可若是按照他信中的逻辑,是这个叫做千目城的地方让他知晓了一切,那若是他还活着,还能写信,为什么不出现与他们相见呢?

赵宝龙想起他最后见到赵云时赵云的模样,赵云缩回乱石林立的地面,像一股烟似的消失了。赵云还活着吗?赵宝龙不敢肯定,虽然赵云可以跟他说话,看到阳光也不会恐惧,但他那种摸样实在没法被称为活着。但若说赵云是不是死了,赵宝龙依旧是很难定论。

说起来赵家三代就像是个不断掺水的墨水瓶,瓶子就那么大,赵云比赵宝龙差些,赵三干脆就是个文盲。

所以赵云的表达能力也是极其有限的,赵宝龙能够从那封署名赵云的信件中感受到那种熟悉的白话感,若假设这封信就是赵云本人所写,那到底是怎样的地方,能够被赵云如此形容?

赵云的信里并没有讲他究竟是如何到达那个地方,只是给出了一个无比精确的地点---重庆。并附上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等你到达我自会找你。”

赵云变得不人不鬼的地点在秦岭,赵宝龙听了太多关于那里的传说,老林子就像是阳光永远照不到的世界,在里面发生什么样的怪事都不奇怪,仿佛那里是这个积极向上的社会中的裂缝。

重庆离秦岭很远,距离他们现在生活的东北更是十万八千里,要去一趟何尝容易,那几乎要横穿大半个中国。

那么赵云为何大老远跑到重庆,还让赵三去找他,他为什么不能来找赵三呢?

“这就完了?”赵三把手一摊。

赵宝龙点了点头。

赵三无语的看着爷爷,“从天亮看到天黑,吃饭前看吃完饭看,睡醒觉还看,我还以为说了多少事呢!”

赵宝龙气得跺脚,“我怕是敌特分子,来腐蚀你的。”

那个时代啊,就算是茅坑蹲久了都要被怀疑密会敌特分子。听着觉得夸张,其实过了几十年之后,同样的情况依旧在国家的大大小小角落里上演,呈现一种听着好笑又细思极恐的模样。赵宝龙的怀疑是有根据的,万一是有敌特恰巧得知了什么关于赵三的情况,想要从此借题发挥可就不好了。

赵三这个人吧,别看一把年纪,其实整天吃吃喝喝,三十大几像个小孩,心眼子也就跟八岁小孩相当。他不以为然,还觉得说不定重庆真就是个遍地黄金的好地方。

那时候国改私,下海这个现在听起来格外古老的词语在当时那是财富和机遇的象征,赵三虽然看不懂报纸,但爱看图,平时也叫赵宝龙给他念故事,最爱听那些南下做生意的奇闻,虽然在家门口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但总觉得就算是到南方捡人家吃剩下的都是满汉全席。

那几天晚上做梦都想着自己的老爹在南方赚了大钱,给他买皮鞋小汽车,他开着到警察局门口停下,胡晓安都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早上哈喇子都流到枕头上了,赵宝龙问他美啥呢他也不说。

那封信里讲了一个故事,赵宝龙反复读了好多遍,他不是读不懂,而是读懂了却不敢相信自己读懂了。

赵云自从不人不鬼的消失在那座诡异的山洞里,至今已经三十几年,赵三都老大不小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赵云偏偏在这个时候送来一封信。信中提到一个地方,赵云是这样说的,“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来到存在与不存在之地,这里的人把它叫做千目城,到了这里,你想要的,你想知道的,你想看到的,你想得到的,全都会到来。”

赵宝龙先前觉得是骗子,因为赵云根本就没见过赵三,或者说赵云活着的时间线里赵三还不算是个人,甚至连名字都是赵宝龙给取的,他就算知道自己可能有个孩子,也不可能知道这个孩子是男是女,叫什么名字,更别提在什么地方工作了。

可若是按照他信中的逻辑,是这个叫做千目城的地方让他知晓了一切,那若是他还活着,还能写信,为什么不出现与他们相见呢?

赵宝龙想起他最后见到赵云时赵云的模样,赵云缩回乱石林立的地面,像一股烟似的消失了。赵云还活着吗?赵宝龙不敢肯定,虽然赵云可以跟他说话,看到阳光也不会恐惧,但他那种摸样实在没法被称为活着。但若说赵云是不是死了,赵宝龙依旧是很难定论。

说起来赵家三代就像是个不断掺水的墨水瓶,瓶子就那么大,赵云比赵宝龙差些,赵三干脆就是个文盲。

所以赵云的表达能力也是极其有限的,赵宝龙能够从那封署名赵云的信件中感受到那种熟悉的白话感,若假设这封信就是赵云本人所写,那到底是怎样的地方,能够被赵云如此形容?

赵云的信里并没有讲他究竟是如何到达那个地方,只是给出了一个无比精确的地点---重庆。并附上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等你到达我自会找你。”

赵云变得不人不鬼的地点在秦岭,赵宝龙听了太多关于那里的传说,老林子就像是阳光永远照不到的世界,在里面发生什么样的怪事都不奇怪,仿佛那里是这个积极向上的社会中的裂缝。

重庆离秦岭很远,距离他们现在生活的东北更是十万八千里,要去一趟何尝容易,那几乎要横穿大半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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