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儿啊哇呜,我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你了!◎
距离岭南还有三十里地的黄土官道上, 一队千人规模的精兵正在前行,中间是一名骑在白马上的华服青年。
青年满头大汗,白皙的脸上隐约被晒出了红痕, 又落了灰尘,风尘仆仆狼狈不堪。
他喊了停。
一行兵马停了下来。
身边跟着的小厮心疼地递上水壶和牛肉干, “公子,吃点儿, 还有好几里路才到驿馆。”
小厮对这荒蛮之地简直咬牙切齿,这里都还不是岭南呢,已经荒凉得不成样子了,上一个驿馆直接就已经因为长久无人使用废弃了。
想必下一个驿馆也是如此……
自己等人都是粗人风餐露宿吃点苦没什么, 可怜公子从天上落到地下,堂堂贵妃娘娘的亲弟弟, 汝阳侯嫡幼子,大理寺少卿!变成了外派岭南这等蛮荒之地的太守!
这天下人谁不知道这里毒虫瘴气多, 百姓凶悍不服管教, 更有多如牛毛的土匪占山为王,还穷得要人命, 田地也没啥可耕种,在这种地方上任, 能有什么政绩可言?
更重要的是,自本朝开国以来, 就没有一任太守在这里能落得着好的!
全部客死他乡, 唯一一任活着回去述职的据说是因为年纪太大了, 万事不管, 他儿子还娶了本地一个大氏族的闺女为妻, 才能逃过一劫。
上一任太守死了一年, 朝堂上百官推脱,谁也不肯来上任,哪怕拼了不做官,也不肯来,吏部头疼了一整年,每个被指派的人要么称病告假,要么辞官不做,要么求爷爷告奶奶到处找关系周旋,就是不肯来!
反正朝堂拿这里也没办法,派来太守丁点用处没有,无非就是告诉天下,这里是我的地盘,拖着就拖着呗。
没想到这回这冤种差事落到了自家从小就没受过苦的公子头上来了。
明明大理寺少卿当得好好的,贵妃娘娘怀的皇子也快落地了,却在这个节骨眼,公子被外派了。
说来说去都是后宫争斗惹的风波,近来后宫新起一名美人,据说是个乡下地主的女儿,没身份没背景,却迷得皇上五迷三道的,在后宫里搅风搅雨,这回更是联合皇后娘娘摆了贵妃一道,贵妃这边输了一招,报应就落在了贵妃最宠爱的娘家弟弟身上。
国丈说得好听,什么年轻有为青年才俊,太守当个三年回来,跟着就能往上再官升一两级,再往后还能继续升,前途无量,汝阳侯大幸,贵妃娘娘大幸。
如果是去别的地方当太守,以公子的身份,的确不需要花费太大的力气,就能白得功绩,回来跟着就升官,可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是有名的南蛮之地!那是有去无回,太守上任就跟肉包子打狗似的,朝堂百官人人闻之色变的岭南!
在这里上任还有命回去?
是叫他家公子在这里入赘保命?
小厮想着想着眼睛都红了。
李襄喝完水,从马上下来,水壶顺手往后扔,没想到一向机灵的贴身小厮没接住,落了地,发出哐当的响声。
李襄回头一看,小厮眼睛红红的,满脸惶恐心疼。
李襄嘴角一抽,“想啥呢?”
“想公子倒霉,被派到这种地方来,将来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贵妃娘娘怎么忍心!”
李襄瞪了一眼过去,“莫提我阿姐。”
“来了便来了,小爷就不信那些百姓真有这么凶悍,能吃了我?”
“不但百姓凶悍,还有土匪……”
“有土匪就去缴呗,我带了一千精兵过来,还能打不过区区土匪?”
话音刚落,便有一阵箭雨从四面八方射下,一群蒙着面穿着粗衣麻布的人将他们团团包围。
李襄抽出佩剑,艰难抵挡利箭侵袭。
小厮这张臭乌鸦嘴,还真叫他说中了,说土匪土匪便来。
李襄以为这些都是普通土匪,会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罢了,自己一千精兵在手能干不过?
打了一会儿才发现,这哪是普通土匪,简直就是疯子,是疯狗野狼,不但身手利落,且下手极狠,才一盏茶功夫,他一千精兵已经十去四五,身旁护着他的那些亲兵护卫更是死伤好几,一时间他身边落了空,一名身手矫健的土匪忽然从另一边掠过来,一剑刺出,直逼他面门。
李襄一时间什么想法都没了,直道吾命休矣,年纪轻轻的就要命丧在赴任途中,他的抱负,他的爱情皆没有实现,就要跟着他死去了。
他红着眼睛盯着那柄利剑,绝望大喊:“怜儿!怜儿啊哇呜,我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你了!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