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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是万历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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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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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阿尔斯兰。

尽管这个名字有着雄狮的寓意,但我的一生却如野狗一般。

受尽白眼。

而这一切都来自那个男人,我的父亲阿勒坦。

或者是,我的大哥。

草原上的严寒冬季,狼群会把最虚弱的幼崽扔掉,免得浪费奶水,这个道理用到草原人身上也是一样的。

当然,你不会像幼崽一样被扔掉自生自灭,不过你也就仅仅是活着而已,一个健全的人该有的一切,你都不会有。

特别是,当你的家庭是一个黄金家庭,还是成吉思汗后裔的时候。

虚弱无力的人得不到任何资源和尊重。

如果你能忍受一辈子的白眼,那就另当别论了。

六岁那年,我学会了骑马,草原上不会骑马和残废无异,那日我正兴高采烈的骑着高背灰马,小短腿甚至够不到马蹬。

我很高兴,来到了父亲面前,跟任何一个孩子一样希望得到肯定和夸奖。

但我得到的是,大哥四岁就学会了骑马的冷言冰语。

我当然没有伤心。

后来,九岁那年我就可以拉开重弓,击中五十步之外的靶心。

在同龄人之中,我这算是天赋异禀了。

当时六岁的三弟也跟着我学,我告诉他,等他到了九岁也能和我一样厉害。

可他说的是,“大哥在六岁已经能打鸟了,我要做也要做跟大哥一样厉害的人,你一般般。”

我当然没有伤心。

后来,十二岁时,父亲让我可以选一个女孩作为未来的妻子。

别惊讶,草原上十几岁的夫妻很常见。

因为大多数人三十多岁就死了,传宗接代就越早越好。

我看中了一个脸脸蛋胖胖的,红红的姑娘。

父亲告诉我,脸圆腰粗的姑娘有福气。

新婚之日,我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主角,所有人都应该围着我转的。

可是那日,大哥的孩子也出生了。

父亲放下手中的羊腿,立刻站了起来,准备去大哥那边。

母亲更是把本来准备送给我们的别斯克(摇篮)顺手带去大哥家了,即便那边已经有了别斯克。

我又一次不出意外的成为了配角。

我当然没有伤心。

大哥对我很好,经常给我一些长辈的建议,我也很受用。

但这个环境注定老大和老二是不可能和谐相处的。

一直被相互比较,就是老大和老二的命。

十五岁的大哥独领一千人南下,十日后他带来了好多盐铁茶叶和金银首饰。

一个襄着玉片的刀鞘我很喜欢,大哥毫不吝啬送给了我,那一夜我都在欣赏这精致的刀鞘,幻想带着它砍下第一个敌人的人头。

第二日,我睡眼朦胧中挨了一鞭子。

没错,父亲冲进来就向睡觉的我抽了一鞭子。

我脑袋一片空白,不知发生了什么。

“你大哥第一次凯旋归来,你就从他的战利品拿了一把刀鞘,你想干什么?”

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只不过是身为弟弟向哥哥索要了一个礼物而已啊?

“刀鞘是何物?那是控制刀的!不让刀翻身,动弹不得的器物!”

“你大哥第一次出征,独自带兵就大获全胜,实为我土默特之年轻利刃,而你却跟他要了刀鞘?你要干什么?”

“莫非你想包裹着部落的希望,期待他犹如刀鞘内的刀一般束手束脚,翻不得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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