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
林振兴猛地抬头,这个人怎么会知道他的名字。
他不禁仰起头看对方,竟然发现有些眼熟。
对方摘下墨镜,笑道:“见到我是不是很意外?”
金贵旭!!!
尽管他脸上挂着笑,林振兴却觉得浑身发冷,血液都都冻僵了。
林若云要是在这,就会察觉到此刻的金贵旭和去年大不一样,身上多了几分血煞之气,看一眼就会让人害怕得心颤。
金贵旭捏住林振兴的下巴,温和的说:“我听手下人说,你们想去港城发大财?唉呀,怎么这么想不开啊,那地方啊,你们去了挣不了钱的。
我待过,真的不好过。”
他似乎想起了之前的经历,脸色由晴转阴。
“说起来,我也是被你二姐给逼的,她当初要是帮我一把,我也不至于流落到港城,过上那样的日子。”
林振兴不知道他和二姐到底是怎么分手的,但求生的本能,让他立马向金贵旭服软,“是是是,旭哥说得对,我二姐不是人,我二姐没良心,旭哥受苦了,等我回去了,我一定帮你出气。”
“旭哥,你放了我吧。”
金贵旭笑着摇头,“我自己的仇,我自己报。你呢,就先留在这里替你姐姐偿债吧。说实话,从你刚下火车,我就注意到你了。你啊你,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
“来人,把他们几个带过去,不听话的就好好教训,不用客气。”
林振兴和钱小毛连同另外一个男人被带走,快出门口时,林振兴大叫道:“我留下,我留下还债。但是小毛和小羽,他们都不是林家人,跟你无冤无仇,你放过他们吧。”
“旭哥,我求你了,求求你放他们一条生路。”
金贵旭吐出一个烟圈儿,“你紧张什么?我又不谋财害命,是送你们去挣钱的。只要你们听话,就能吃饱穿暖不挨打。不乖的话……”
他没有说出后面的话,却比说了更令人恐惧。
林振兴一行人便被押上车,然后转运到了其它地方。中途蒙着眼,根本不知道是哪里。
车子颠簸着,只知道路很不好走,颠着颠着他就睡着了。
醒来以后,发现自己在一个山里,里面在烧砖烧瓦。
但不像正常工厂,因为这里站满了凶狠的守卫,监督这些人做工,一旦不认真,就会被鞭打。
大胡子把三人交给一个工头,“这个姓林的,旭哥交代过,要好好照顾的。但别把人整死了。”
工头哈腰点头,“旭哥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的。”
大胡子扬长离去。
林振兴从此开始苦逼的生活。
这里也是工厂,但这里从早上八点一直干到晚上十二点,吃的只有稀饭和白菜,别的什么都没有了。动作慢了、错了,就挨打,一旦反抗,就打得更凶,还断粮断水,真是求死不能求生不能。
林振兴只能咬牙干。
他想总有一天会有人救他们出去的。
就是不知道小羽被拉到哪里去了,会是纺织厂吗?
***
林振兴低估了这群人的丧心病狂,此刻的钱小羽已经不在内地,她到了自己曾经心心念念的港城。
但来的途径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
她是想过来当明星的,挣大钱,但现在她被送到了歌舞厅。
对方派了个妈妈桑来劝说。
钱小羽明白这里是做皮肉生意的地方后,吓得花容失色。
妈妈桑摸着她的脸爱不释手,“哎呦,你生得花容月貌,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听话一点,少吃点苦头,不听话,可别怪我不会怜香惜玉。”
钱小羽宁死不从。
妈妈桑怒了,让人进来暴打了她一顿,又饿上两天两夜。
钱小羽奄奄一息,终于低头了。
低头后的钱小羽很快就被清洗干净,吃到了可口的饭菜,接着就被妈妈桑带去上课,从化妆、服饰、粤语话、港城豪门常识,全面传授。
钱小羽学得很认真,很快就可以出师了。
妈妈桑为她安排了客人,一个肥头大耳的商人,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
钱小羽忍住想要呕吐的感觉,陪着客人喝了几杯酒,等要进行下一步的时候,她尖叫起来,不停的挠着脖子和手腕。
“好痒啊,好痒~”
“是不是有虫子咬你啊~”客人色迷迷的说,顺便把手伸过来打算替她解掉扣子,“我来帮你看看~”
钱小羽歪了歪身子避开,打开房间的灯,屋子里立即变得亮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