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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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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来信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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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揶揄地回答:“大概因为你长得美吧。”

她双颊绯红,一副好奇的神情:“那你呢?那年新年,你为什么给我送礼物?为什么替我付学费?为什么这么多年还记着我?”

他顺理成章地玩笑说:“当然是因为你长得美啊。”

她知道他不认真,“切”了一声说:“我才不相信。”

他低头含笑说:“你是不该相信我。”

半认真半开玩笑,到最后到底哪一句是玩笑,哪一句又是真话,连他自己都分不清。

窗口的光昏黄恍惚,分不清是月光还是灯光。借着那一点亮色看她,他觉得她和往日不同。记得她向来是简单的t恤衫牛仔裤平底鞋,素面朝天,今天却化了个淡妆,显然是精心打扮过了,愈发显得明艳动人。他向来觉得她漂亮,这一刻更甚——长发松松挽在脑后,上面插着他送的珍珠发簪,小巧的耳垂上戴着她那对珍珠耳坠,明眸皓齿,静静看他的样子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美。有一刻他不由自主地想伸手抚摸她面颊,却忽然听到她问:“那天挽着你胳膊的美女是谁?”

他手上一顿,并不想说谎,也说不出真话,停了停,最后低头说:“算一个生意伙伴。”

她追问:“不是女朋友?”

他低声说:“算不上吧,更应该算生意伙伴,已经分手了。”

这她倒有些相信。她绝不会天真地以为他是个单纯简单的人,这些天也在心里反反复复地告诉自己,见了面一定要好好问问,为什么他前一刻还挽着别人的胳膊,下一刻又掉头来追她。理智地讲,她是介意的,只是没料到情况变成现在这样:半明半暗的房间里,他半跪在自己面前,眼神闪烁,动作轻柔地替自己揉着小腿。自己喝得醺醺然,觉得他近在眼前的眉眼轮廓真是好看,只想沉醉在这一刻的黑暗里。

两个人四目相对,她以为他还要做些什么,没想到他停下手里的动作,顿了顿说:“你好好睡觉,我在车里等一会儿,等你的室友回来再走,有事可以打电话给我。”

他打算起身要走,她一团云雾一样的脑子里却觉得不能这样莫名奇妙地放他走,于是伸手一把拽住他的领带,把他拽到面前,以便能把他看得更清楚些。就这么大眼瞪小眼看了许久她才说:“你今天有点怪。”

他似乎自嘲地笑了笑:“怎么怪?”

她心里想,就是不像上次那样。借着酒劲,她收紧了手里的领带,凑过去,在他唇上轻轻吻了吻,然后退后一点,想鉴定一下,是不是还是那天的味道。他眼神一暗,盯着她的眼睛说:“艾微微,我不是个好人。我确实不是一个好人,你最好别相信我,因为我做的事,不见得都光明正大……”

她咬着嘴唇皱着眉头,似乎没听见他的话,只是在细细品尝刚才那个浅尝辄止的吻。一片黑暗里,她眼里倒映着自己的影子,比天上的星星还亮。他脑袋里一空,忘记了刚才想说的话。

细细想来,他曾几次想应该退步抽身,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她一个相信希望相信爱,还有点天真固执的小姑娘,不该卷进傅家这趟混水来,他还是别祸害她了。可每次他对自己说算了吧,总要出点什么事又把他拉回来,比如她忽然穿上了他送的鞋,给他炖了一锅汤,在夜店里喝了一杯水果宾治,主动给他打了一通电话,都是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又都成了他再次靠近的藉口。所以他在心里想,傅修远,算了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反正你忒么也不是什么好人。

窗外一阵风倏忽而至,凉意袭来。他们本来就离得近,他稍一倾身就碰到她的嘴唇,丝滑柔软,还带着淡淡的酒香,和记忆里的一样令人心悸。暗夜微光里,他亲吻她的面庞,对她信誓旦旦地说出本没打算要说的话:“我不是个好人,但你是我特别重要的人,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作者有话说:

不管了,这章暂且这样,将来可能会再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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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阵雨(3)

微微第二天醒来已经天光大亮。昨晚的事仿佛历历在目, 后来的事又有点模糊。不记得傅修远是什么时候走的,大概也不算晚,沈琳还没回来, 她却因为喝得太多, 已经眼皮沉得抬不起来, 半梦半醒间记得他给了她一个告别的吻,凉凉地印在她的额头上。

打开手机,他给她留的“早安”两个字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前。

她还从来没经历过这种宿醉未醒的感觉, 好不容易把自己从床上拖起来, 沈琳在客厅里叫她:“你点的早饭来了, 还不快来吃!”

她可没点过什么早饭, 跑出去一看,桌上的外卖摆了六七样,某知名餐厅的袋子,里面是几种不同的养生粥, 还有一大杯柠檬蜂蜜茶, 大概是给她这个昨天喝得太多的人。沈琳也正在瞪着那一堆早饭大惊小怪:“艾微微, 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你是不是中彩票了?”

她讪笑地回答:“正好有免费餐券。”

不知别人恋爱是什么感觉, 她还有些不习惯,总之他太周到了, 让她莫名地不安。

这时候她的手机又亮起来, 他在电话里说:“吃完了吗?下来。”

她跑到楼下,东张西望地找那辆黑车, 半天也没找到,背后却有人叫她的名字:“微微。”她回头一看, 傅修远就在她身后, 今天穿了一身随便的运动服, 还是黑色,样子却同以往很不一样,咋一看让他年轻好几岁。

他说:“车停在那边了。”说着很自然地拉起她的手。

他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叫她一起去爬山,去h城最高的北高峰。车在南湖边的北山街上蜿蜒前进,他开得熟门熟路,一点也不像个外地人。那座山他也十分熟悉,车停在哪里,从那一条小道上山,他都十分熟悉,倒是她这个本地人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

山不算高,但也不是毫无挑战,青石板路蜿蜒向上,从山脚往上也是一眼望不到尽头。他显然常来,装备齐全,看起来很专业的登山包里装了几瓶矿泉水,一包巧克力,还有她那只有小狗图案的保暖瓶,装的是一罐子给她的蜂蜜水。他看起来简直是闲庭信步,她爬得有点气喘吁吁,他一定是放慢了脚步她才追得上。

爬到山顶已经将近正午,山顶的财神庙香火颇旺,这时候人来人往,屋檐上彩旗飘飘,充满世俗快乐的气氛。她问他:“你常来这儿?”

他说:“以前都是上班以前一大早来,那时候一路上都很清净,基本没什么人,今天还是第一次这个时间来凑热闹。”说完还笑话她:“因为有人昨天喝多了,睡得像小猪一样,叫都叫不醒。”

她暗自脸红,想起山里的其他的寺院,自告奋勇:“我带你去上中下天竺的寺院,那里景色更好些。”

于是他们又原路下山,顺着山路逛了对面山上的法喜讲寺,法净禅寺和法镜寺。这一路竹林环绕,曲径通幽,寺院皆是青瓦黄墙,层台累榭。法喜寺供奉白衣观音,楼宇重重叠叠,钟声空远,大殿前静静燃着长明不灭的油灯,有许多情侣来求姻缘。法镜寺更小些,不过寺后有一块有名的三生石,他们还专门去看了看。其实不过是一块形状古怪的石头,不知怎么就被认为有奇特的效果,许多人把许愿的香袋挂在傍边的小亭子里,大概世人所求最多的还是因缘际会,生生世世。

他抬头看那块石头上的撰文,看得还挺认真。她觉得姻缘一世就够了,开玩笑说:“三生三世,会不会太长了。”

没想到他难得的语气认真:“有的人可能三辈子加起来的姻缘也没别人一辈子长。”

他们一直走得不快,遇到竹林就停下来歇一歇,遇到茶园又停下来看一看,不知不觉就走了一天,她反倒觉得可以一直这样走下去,不过他还要赶晚间的飞机返港。

他送她回家时已是华灯初上的时分。她以为他们要在楼下分手,他又把她送到楼道里。她不好意思地说:“别送了,我自己上去吧,要不然该被沈琳看见了。”他才停下脚步。

她转身要走,他又在身后叫她:“微微。”

她回转身。楼道里没有灯,只有外面漏进来的几缕夜光。他伸手轻轻抱住她,亲了亲她的嘴角,低声说:“等我回来。”

他的人前脚走了,鲜花后脚就跟进来,也没有送到她和沈琳的住处,而是直接送到她报社的办公室里,今天是卡罗拉,明天是紫皇后,后天是坦尼克。要不是沈琳,她断然认不全这些玫瑰的品种,今天的还没谢掉,明天的又送过来,她工位前的窗台上放得层层叠叠,一直堆到沈琳的窗台上都是。

她从小过的就是穷日子,从来不重视这些不实用的仪式感,晚上视频通话的时候告诉他:“花别送了,太浪费了,这些钱还不如捐给福利院做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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