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办公室里没有人,范晓志翻抽屉找数据线,lee在一旁闲望,看见范晓志的抽屉角落放着一副破损的旧眼镜框。
“这个眼镜……”他伸手。
“哎哎,别碰我东西。”范晓志关上抽屉,把数据线和电脑装进手提包,拎在手里,用脚把椅子往里一踢。
“今晚不加班,我要回家,你跟我走。”
这个点乘坐地铁,正好错开下班高峰。范晓志住在城中村,房子不算旧,家里空无一人,但是从房屋摆设,可以看出他并非独居。
“我爸妈在新街口那边开了个杂货店,一般晚上不回来,不过……”
“我睡沙发。”lee说。他对别人房子里的东西不感兴趣,事实上在他二十年的光阴中,很少有令他感兴趣的事物。
“我可以用一下洗手间吗?”他问。
“大门,左手边。”范晓志从冰箱里拿出一瓶肥宅欢乐水,一头扎进卧室。
lee去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洗脸,面前墙上有面镜子,但他不看镜子里的自己。沾湿的刘海滴着水珠,他垂眸看着水流冲过自己的手心。
过了几秒,他左手按住右手腕,在手腕内侧静脉附近的位置摸索了一下,从皮肤里拔出一根细小却并不锋利的金属丝,像是针头断在里面似的。
小小的金属丝,作用很大,可以用来开锁,也可以见血封喉。
拔出之后,血瞬间就流了出来,和自来水混在一起,水流变红,由浓转淡。
“姓李的!你掉厕所啦?”外面有人喊他,“快出来看看,我有重大发现!”
lee从洗手间走出来,一边用纸巾擦着脸和手上的水,一边走进范晓志的房间。
如果说秦箫的公寓是极简主义的天花板,那么范晓志的房间可谓是极繁到了地板砖——巨幅的女仆海报铺满整整一面墙,对面的透明书柜里摆着各种各样的手办,电脑桌上的主机、键盘、鼠标、音响……五彩斑斓像跑马灯似的,没有一件不发光。
lee:“……”
oh,shit,瞎了。
“你看我发现了什么!”
范晓志像个壁虎似的趴在电脑前,压根没注意lee的表情,兴奋地往旁边让开一些,腾出位置,然后点开一个视频文件。
影像开头很暗很模糊。
“……已经开始了吗?”视频里有女人说话的声音,“等等,我还没坐好……”
lee愣住了。
这是秦箫的声音。
他不自觉俯身靠近桌子,目光紧紧地盯住电脑屏幕,生怕自己错过什么。
很快,视频亮了起来,果然是秦箫。她往后退了几步,坐到椅子上,整个人完全出现在画面当中。原来,最开始的模糊是因为她离镜头太近。看样子她刚刚是在和什么人说话,调节摄像机角度。
“好年轻!”范晓志忍不住说。
lee不会选择这样的字眼形容秦箫,视频里,她穿着宽松的格子衬衫迭加黑色高领打底,同样宽松的牛仔裤上系了一条略微男孩子气的宽皮带……她的腰真细啊,黑色的长直发披散在肩头,漂亮得不像话。她双足交叉,脚上穿了一双白色系带的鞋子,他从没见过她穿这种类型的鞋子。
“这样坐可以吗?”女人对着镜头,摸了下自己的头发,嗓音清冷像十月秋雨。
她的话语触动了lee的某根神经。
坏了……
他脑子里乱乱的,开始想其他事情。
不行,不能看下去了。
“喂!你干嘛关掉!”范晓志还没说完,lee就已经离开了房间,范晓志扭头只来得及看见lee的背影,以及红红的耳朵。
“我好像低血糖犯了。”他只留下这么一句解释。
范晓志:“……”
低血糖你脸红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