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宝从锦囊里到处一枚红色的药丸,“皇上吃完之后,异常亢奋,根本不顾本宫一再拒绝……那一次就有了,魏大夫,这是什么东西,怎么如此邪门?”
魏采薇把药丸切出一部分,碾成粉末,,放在鼻尖细细嗅着,顿时觉得身上发热,她立刻用清水洗了鼻子,“这就是民间男子服用的春/药,用来治疗不举之症的,但是药性太过强烈,这是那个太医制的药?简直是虎狼之药!”
李九宝目光迷茫,她一搬进紫禁城就生了二女儿,之后坐双月子,没有迈出承乾宫一步,根本不知道宫里的事情,现在又怀孕了,这一年她又要深居简出,在承乾宫里养胎。
后宫一切都是陈皇后做主,她就是个生育机器。
她曾经无比期待的生育,现在变成了束缚,困得她动弹不得,除了生孩子,她什么都做不了。
倒是一旁服侍的陈经纪早就留了个心眼,暗中调查此事,说道:“魏大夫,这是御膳监掌印太监孟冲所献。”
上一世,嘉靖帝驾崩,一朝天子一朝臣,曾经风光无限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全身而退,自觉去了南京当守备太监养老。
尚青岚成为太妃之后,魏采薇就和她一起淡出了宫廷,关在万寿宫里过清闲日子,刻意回避宫廷里的明争暗斗,以免惹火烧身,魏采薇因而对这些宫廷秘闻并不知晓。
御膳监是二十四监之一,管着宫廷膳食,魏采薇觉得匪夷所思,“一个厨子出身的太监懂什么医术?他献的药皇上也敢吃?无人阻拦?掌印太监李芳也不劝一下?皇后也不管?”
陈经纪说道:“孟冲御厨出身,没有去过内书堂读书,为人粗鄙。但是擅长溜须拍马,讨好上意,做了一些大补的食物献给皇上,得了皇上的喜欢。皇上今年过了三十岁,又日理万机,体力大不如从前,宫里现在只有太子一个儿子,着急生育,想要多添几个子嗣,御医们用药谨慎,皇上觉得无甚大用,孟冲乘机献上此药,龙心大悦,皇后和李芳都不敢阻止,怕失了圣心。”
李九宝终于重回紫禁城,昔日的青梅竹马再见面,一个是宠妃,一个是司礼监的太监,终于能够互相守望。陈经纪是李九宝的帮手。
陈经纪怜惜备受生育摧残身体的李九宝,自是对献虎狼之药的孟冲深恶痛绝。
魏采薇马上要去西北了,对宫里的事情鞭长莫及,叮嘱李九宝和陈经纪,“新帝登基,什么魑魅魍魉都争相讨好皇帝,互相争宠,现在贵妃娘娘又有孕,索性借着身孕深居简出,在承乾宫里安心养胎,不要理会外头的风雨。皇上想要做什么,你们都不要理会。”
“连皇后和李芳都不劝,一心自保,你们有谁比他们的面子更大?鸡蛋碰石头,由得他们为了争圣宠狗咬狗,出了事情,跟你们无关,你好好照顾贵妃娘娘的身体,没有什么比娘娘的身体更重要。”
魏采薇的想法很现实,隆庆帝不怜惜李九宝的身体,那么李九宝就没有必要去管为了生孩子而乱吃虎狼之药的隆庆帝。
反正李九宝已经怀孕了,隆庆帝折腾自己的身体,祸害不到李九宝,他爱吃啥就吃啥吧。
隆庆帝继位才几个月,就不知不觉变成了他曾经最讨厌的人。他当裕王的时候,无比厌恶炼丹修仙的父皇,觉得自认为吃仙药就能成仙的父皇愚昧可笑。
现在他当了皇帝,把炼丹炉全砸了,但有人把现成的春/药献给他吃,已满足他对生育的崇拜,但春/药的毒性比丹药更厉害!更伤身体,他却对此欲罢不能,他取笑父皇,真是一万步笑一百步,还不如他父皇呢。
陈经纪牢记魏采薇的叮嘱,把承乾宫护得水泼不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帮助李九宝养生安胎。
初秋,丰城。
一家胭脂铺盛大开业,店主是个女人,刚开业,生意清淡,老板娘无聊的坐在门口嗑瓜子,嗑了一裙子瓜子皮,看起来泼辣又风骚,丰胸细腰大长腿,不像什么正经良家妇女,倒是有些像洗尽铅华、从良的风尘女子。
因此,路边行人里女人都不太敢进店看货,倒是吸引了一些男子打着为家里婆娘买胭脂的名义,进去看胭脂水粉,想要沾些小便宜。
但是老板娘是个没有什么耐性的泼辣货,客人稍微多看几样货,就不耐烦了,把胭脂往柜台一扔,杏眼圆睁:
“你有完没完,我这里全是好货,随便买一个回去,你家婆娘就会喜欢。你不买就别看,老娘可是正经人,想要打情骂俏,出门左拐,下一个路口就是。”
这一天,丁巫走进胭脂铺,老板娘从一副“看破红尘”的厌世脸,立刻变成笑脸,亲亲热热的叫道:“大舅子来了。”
第212章 夫道
丁巫拒绝有这样的妹夫!
虽然在兴化城里打倭寇的时候, 丁巫见过汪大夏更妖娆风骚的样子,甚至很佩服汪大夏甘愿为了铲除白莲教和倭寇牺牲色相的精神,觉得他太敬业了。
但是, 那个时候半夏和汪大夏没有名分,丁巫也没有把他当妹夫看的想法,事不关己,刀不砍在自己身上是不觉得疼的, 现在汪大夏一口一个“大舅子”, 丁巫浑身都不愿意,觉得他配不上自家妹子。
丁巫问:“你都跟我的半夏妹子结婚了,身为人夫,定当顶天立地, 怎么又扮成这个样子了?”
汪大夏轻轻一叹, 一副“逼良为娼”的无奈模样, “我也不想这样, 可是, 陆缨说教主赵全见过我的脸,万一被看破,你会有危险的。我要是扮成女人, 就是走到赵全跟前他也不知道我是谁,不容易惹人怀疑。”
听说是陆缨的要求,丁巫就没有意见了, 问:“我妹妹呢?”
丁巫是个有原则的人,他的原则就是陆缨, 陆缨的判断准没错,汪大夏就应该扮作女人。
汪大夏也想念着自己新婚的老婆,他被强行剥夺了婚假, 被迫接受新任务的,说道:“她说要来丰城开药铺,我强烈反对,这里终究是敌国的地盘,太危险了,就说服她暂时留在戚将军身边当军医,等我和你约好时间,她就由陆缨护送,扮作贩卖胭脂水粉的商人来丰城的药铺和你见面。”
戚将军就是戚继光,已经被紧急调到北方戍边。
丁巫听了,心下稍有安慰,“你做的很好,这里的确是是非之地,我虽然很想见她,但,最好少让她过来。”
汪大夏翘起兰花指,一撩鬓角的碎发,“这是自然,谁的老婆谁疼。”汪大夏总是嘴上不要,内心其实早就入戏了,一颦一笑皆是风情万种。
丁巫假装瞎了眼没看见,说道:“我出来一趟,总要买些东西回去交差,你帮忙挑几个,我送给三娘子。”
汪大夏回想金莺的相貌,眉若远山、肤若高岭之雪,唇色浅淡,如初春的樱花,就柜台里拿出画眉深灰色的青雀头黛、用来润泽肌肤加美白和提亮的杏仁膏——这是用杏仁油添加紫茉莉花粉、磨细的云母片、蛤粉、龙脑香等等调制而成,一盒加了金银箔的芙蓉粉,并两瓶用来涂手的沤子壶。
丁巫不懂妆容,他指着柜台里标价最贵的螺子黛,“这个应该是最好的吧,为什么要送价格次一等的青雀头黛,那可是见多识广的三娘子。”
汪大夏不肯换货,“螺子黛颜色太黑了,适合半夏,但不适合三娘子,这个青雀头黛的颜色偏灰,比较适合她的长相。还有这个杏仁膏已经加了粉,保持肌肤润泽还能红润提亮肤色,涂这个之后就不要再擦粉了。这盒芙蓉粉不要涂全脸,当成胭脂扫一扫脸颊即可,最显气色。”
印象中,金莺总是冷着一张脸,略显惨白。
丁巫听汪大夏说得头头是道,心里越发不是滋味:我妹子怎么会看上他!自我安慰道:“看来你为了潜伏在丰城做这一行,提前学了不少东西。”
汪大夏说道:“这些年从易容得到了一些好处,经常扮女子,慢慢琢磨出一些心得体会。这三年来,我经常给半夏梳头化妆,再复杂的发髻我都会梳,我给半夏画的妆容都说好看,兄弟们办事要易容,也都找我帮忙,每个人的皮肤底子不一样,用的胭脂水粉就不一样,所以我开了胭脂铺——我除了打架,就会这个。”
汪大夏存心在大舅子面前炫耀自己的本事,“这东西可赚钱了,我算了一下,比开药铺还赚钱。将来我不在锦衣卫里头混,也能靠这个本事养家糊口,多条本事多条路,半夏嫁给我,一辈子不愁吃穿。”
丁巫无语片刻,努力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好吧,就当这是你的优点,谁叫我妹子偏偏喜欢你呢?嫁都嫁了,我只能接受你这个妹夫,不能给半夏添堵,让她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汪大夏熟练的裁剪颜色材质匹配的绸缎,把这些化妆品一一包好,交给丁巫。
丁巫问:“今天生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