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程序违法!
“每一次?侦查机关总共讯问过几次?”
宁去非看完讯问笔录,发现确实没找到相关信息。
“大概四五次吧?”
宋家乐也不太敢确定。
在看守所的日子,都是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人早都已经麻木了,哪还有心情去计算什么次数?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会联系侦查机关进行核实,必要的话,会让他们出庭作证,说明情况。”
一旁的书记员键盘敲的飞起,宁去非示意任真可以继续往下。
“第二点,公诉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也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刚才任真说第一点的时候,高奇林心里其实已经觉得有些不妙了,果然接着就被点到名了。
“但是根据现有证据看,公诉院似乎也并没有告知过这个权利?”
任真看向高奇林,用词虽然是问询,但语气却已经笃定他们就是没有。
就是就是,都没告诉我!
宋家乐此时腰板硬了,看向对面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并且根据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诉人提审犯罪嫌疑人,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没等高奇林给出回应,任真索性一股脑全说了出来:“但是根据笔录已经宋家乐的陈述,公诉人在提审他的时候,上来第一个问题就是,你看要不要认罪认罚?
这样的问题,明显是未经法院审判,就已经把被告人置于了有罪的前提之下,并没有给被告人解释或辩解的机会。
如果公诉人一开始就认为宋家乐有罪,那此次提审的意义何在?”
意义何在?!
宋家乐和常嘉航心中同时欢呼,直勾勾的盯着对面的公诉人及其助理,等着他们给个回答。
“还是说,公诉人这次去,就是为了让被告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
高奇林还在组织语言,便又听到任真轻飘飘的问了一句。
“辩护人,注意你的用词。”
宁去非及时打断任真,给高奇林留了点面子。
任真点点头,不再说话。
他最后一个问题,带有一定的揣测性和攻击性,确实有点不太合适。
但是无所谓,本来就是说给法官听的,你让我注意用词那我就注意,反正伱已经听到了。
“公诉人,对辩护人提出的异议,你这边怎么解释?”
就算不问,看高奇林刚才的表现,宁去非大概也猜到,任真说的那种情况,可能性极大。
他们跟公诉院经常打交道,自然知道,能让认罪认罚的,公诉人都会提前去做做工作,这样后面会顺利很多。
虽然有时候提审事实上确实是为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去的,但是提审本来确实也不是为了让你去干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