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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拿到美强惨剧本[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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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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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上的痛苦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他只能选择用身体的疼来转移自身的注意力。

很巧,蛊虫的活跃条件正是无光的暗。

容许辞掀了掀唇角,那零碎的笑说不清究竟是愉悦还是嘲讽:可是啊,从夜晚到第二天日出,我都没有丝毫感觉。

后来第二夜,第三夜每一夜都是如此。

容许辞低低地笑了:你说,这是巧合,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

譬如,我体内的蛊虫已经全死了。

时倦仍是没出声。

可好端端的,它们为何会死?

容许辞指尖拂过眼前人的脸,像是要描摹着将其刻入心底:我想了许久,排除所有不可能,最后你猜猜剩下了哪个?

他的眼睛微微勾着,眼底的笑意浮浮沉沉,语调温柔:阿倦,三年前那根银针,上面究竟有什么?

房间里陷入寂静,只听得有条不紊的呼吸声交错着。

就在他想要再度开口,时倦却出了声:绞光蛊的子蛊。

容许辞手指停在他的唇边,轻轻地道:作用如何?

时倦:直接植入中蛊者心口,当易母而食,后相残而奄奄不得生。

翻译一下,将子蛊放进人心脏里,蛊虫将会分食掉人体内原本的母蛊,而后自相残杀两败俱伤,最后被人体内天生的免疫系统全部清除掉。

而当初容许辞的反应,就是蛊虫在体内相互厮杀造成的。

时倦三年前从养蛊的老太监手中拿到它,恰好这时南宁的事情也基本尘埃落定,他便顺手用上了。

所以,他没想过要杀他。

男人笑了起来。

他拉过身前的人,长长的铁链在地上碰撞得叮当作响,起身扯过床上的锦被,将自己和他一齐包裹起来。

容许辞吻了吻他,搂着怀中那人的腰,轻声道:赶路那么久,早些歇下吧。

至于方才那几欲毁天灭地的阴沉气息,似乎也随着那一句消散了。

无论那个人曾经做过什么,真正的想法又是什么。

可只要给他那么一点点甜头,就能轻易捋顺他心里那头野兽逆反的毛,再心甘情愿地放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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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辰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0章

照仙楼中, 留着白胡子的说书人一拍惊堂木:你们猜怎么着?那左相竟是唤了叶伶人,下台亲自陪他喝酒不说,散场时更是询问他要不要去丞相府叙!

下方的众人齐刷刷起哄。

虽说不符合主流, 但这京城就那么点大, 有什么事传来传去, 总能传到不该听的人耳中, 而结局也大多是心照不宣。

比如这朝中某些权贵独特的爱好。

而左相算是一个。

不久前左相为应酬随着官员来了这照仙楼听了曲, 最终和官员的谈话拢没拢不知道, 但叶怜却是实实在在被他灌了满坛女儿红, 从头到尾眼神都没离开刻。

平心而论,叶怜男生女相,生得柔弱秀气, 其实非常符合那些整日整日面对朝中暗潮涌动身心俱疲的官员们的喜好。加上性子好又会做人,被那些贵人看上其实也不奇怪。

不过在此之前,也不是没有人对他发出过邀请。只是他自己拒绝了。

而他又是戏班扛把子和照仙楼的招牌人物,有照仙楼保着, 别人虽然没脸,但也不至于因为一个戏子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太掉份。

因此,当叶怜前往丞相府拜访左忭忱时, 众人着实好一阵讶异:

这叶先生为何要去相府?他不是从来都不屑与人为伍吗?

依我看, 他那哪里是清高, 根本就是拜金。别人没钱没权他自然嫌弃, 而如今左相这些都有, 若真能进去,下辈子都能吃喝不愁,这不比给人唱戏舒服得多?他傻了才会拒绝!

啧啧, 要是真能过上不用出力便坐吃山空的日子,我也愿意啊!

不能吧,叶先生当浣花班头牌都当了快十年了,难道赚的钱还不够他花么?何至于去折辱自己?

谁能说得好,没准儿是被威胁了呢?

**

因为我要钱。叶怜道,当个戏子得来的钱不够我花。

时倦坐在照仙楼雅间里,哦了声。

叶怜扯了扯嘴角: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时倦安静地望着他。

他没想多说什么,可叶怜却主动说了起来:是,他们猜的都是对的。我从进戏班第天就想着未来能进入高门大户,之前那些官员们我没答应,只是我想提高自己的价值,当然,还有他们也的确没达到我的预期。

叶怜勾了勾唇:是不是很无耻?

时倦:还好。

叶怜却嗤笑声。

他抱着胳膊靠在窗边,讽刺地笑道:你自然能说我不要脸,因为你傍上的,可是当今圣上!你以为你比我高贵?还不样都是热情消退后的附属品,甚至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垃圾!!

时倦听到他话中咬牙切齿的恨意,有点莫名地看着他:你有多喜欢钱?

叶怜仰着下巴:和你有关系?

说实话,这世上拜金的人不少,可这样的人大多心思敏感,般不会主动说起自己的什么想法。

可叶怜分明三年前还能熟练地游走在各个听戏的客人之间,如今如丞相府,却像是脱去了束缚,毫不留情地将势利写在自己的脸上。

叶怜是喜欢钱,可比起这个,他更喜欢的是权。

他同样是被当年善心大发的班主捡回戏班的。

但和时倦不同,他是真正的孤儿,不知来处,不知归途,以天地为被,独自在这京城里挣扎着长大。

大夏繁华,个人有手有脚,想要饿死其实也不大容易。

他当过街头蓬头垢面的乞儿,抢过野狗的口粮,偷过行人的钱袋。

稍微大点,他也当过大户人家的奴,当过工地上的苦力,用一整天的劳累,换来还不够买一顿饭的铜钱。

从这处到那一处,他每到一个地方,却又总是待不长久。

因为他太小了。

小孩和大人比,正常人都愿意选择一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来帮自己干活儿,而不是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孤儿。

十三岁那年,他再次被帮工赶出工坊,他哭着求对方不要赶他走,因为他就指望着这天的分钱。可因为长时间不曾好好进食,他的哭闹也没什么威慑力,甚至连工坊里面的人都听不清。

反抗毫无效果,他到底还是被关在门外。

他在工坊后面的垃圾堆里扒拉出前几日藏起来的半个馍,蹲在草丛里,小心翼翼地啃着面皮。

放了几天,馍早已冷得透彻,发馊发酸不说,还隐隐透着灰白色,味道着实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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