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了眼一片狼藉的大营,卑失乌德被熏得双眼红肿,泪水直流。
惊马将卑失乌德撞飞三尺远,幸而马蹄转向他处,免了他被踩死的命运。
一步一具尸骸,靴子被黏稠的血液糊住,拔脚都需要好大的力气。
反应快的突厥兵大惊失色,撒腿往营地外跑,直让将领怒目。
“孤,大唐太子,大纛所至,五十里内的兵马俱为大唐之敌!”
还不如被马踏死干脆!
身边的亲兵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或许是趁乱而逃了吧?
也是,经历了这一场大败,就算能活着回去,卑失乌德在毕失州再也抬不起头。
这是位只为目的、不择手段的狠人啊!
别说是遭遇突袭、飞骑泼石脂水、大营着火慌乱,就是让他率这五千人马与浑义军的三千越骑对抗,也是必死无疑!
大意了,没有闪,有种你再刺第二枪?
莫说车弩,连伏远弩都是一箭破一甲。
樊胜沉默了一下,漆枪如龙,扎到卑失乌德的咽喉上。
游奕更迭,不断传回消息。
能不缩回去,已是难得可贵,就是当场呕吐范铮也不会嘲笑他。
大唐的障刀,就是防守专用。
飞骑旅帅邓稳亲上吊篮,热气球飘飘荡荡向前,很快消失于视线中。
范铮鼻翼动了动,丫的,典膳丞孙九居然敢给太子饮酒。
除了太子,军中无令,任何人饮酒都要吃军法。
对面的突厥人有些惊慌,一时不知浑义军是何意,为何刀兵相见?
天上忽然下起了黏稠的雨,气味有点呛鼻。
范铮微微摇头,就这二把刀的武艺,比自己也强不了多少,谁给他的勇气敢贴近挑衅?
血流如注,卑失乌德摔倒,寻了一根棍子撑着起身,桀骜不驯地瞪着樊胜。
不算飞骑,弩兵当是大唐最犀利的远程兵种。
卑失乌德暴喝,马刀竟无一丝防守,呼啸着朝樊胜掷去,意欲拼个同归于尽。
骑兵最怕的,其实不是敌袭,而是自己的爱马受惊!
许多骑兵不是死于敌手,而是自家战马拖死、踩死、压死。
这真不是夸大其辞,得到速度的同时,相应要丧失安全性,有得必有失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大唐的太子,岂可畏畏缩缩?
太子居然不甘缀于后头,策马与范铮并肩,注视了一眼遍地尸首的战场,一股强烈的呕意涌上喉间,却生生压了下去。
突厥首领卑失乌德六神无主地叫道,粗糙的面容像个失怙的娃儿。
“总管,孤要面前无一站立之敌!”
泱泱大唐,猎猎雄风,储君岂能是畏战之人?
范铮看了一眼太子煞白的小脸,一声暗赞。
樊胜的漆枪扎到卑失乌德的右腿上,卑失乌德的马刀也磕在樊胜的障刀上。
卑失乌德现出解脱的神色,嘴唇一张一合,依稀是无声的“谢谢”。
樊胜回阵叉手:“末将一时失手,不能捉生,请总管降罪。”
范铮哼了一声:“录事参军且记下,回朝一并处罚。”
觉得对方是条汉子,就帮他解脱了?
愚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