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他们低调,而是拥有这个功劳的人,大部分非死即残,存活率相当之低。
拥有一次王都先登,或是拥有两次普通城市的先登,那就够得着彻侯的位子。
樊哙足足有八次先登功劳,含金量不言而喻。
“哟,老樊你都开始展示了,那我倒不能落在你后面啊。”曹参站起身来,缓缓解开上衣的系带。
众人疑惑地望着他的举动,不知这位平阳侯想要做什么。
唯有夏侯婴、周勃等少数老兄弟,已经开始龇牙咧嘴。
数秒后,曹参将上身全部露出,看得不少人脸色发麻。
宽厚虬结的后背肌肉上,无数道新旧伤口交错在一起,长的可达十数寸,深的则在愈合后,依旧可见到刀痕外翻的模样。
“下半身也有,只是当着诸位脱裤子,那就太不雅观。”曹参嘿嘿一笑,“我这身上的创伤一共是有七十余处,除了年幼爬树跌下来磕出来的一道疤外,其他都是在战场上得来的。”
“我才不和你这种活下来纯靠命大的变态比。”樊哙缓缓吐出一口气,无奈地摆摆手,“夏侯、老周,你俩去比比不?”
自己先登虽多,但一般上了城墙后,只有他砍别人的份,没有别人伤到他的事。
曹参强的并非身上这七十余道伤疤,而是在战场上受到无数致命伤后,下次仍然会率军冲锋,悍不畏死。
周勃和夏侯婴面不改色地开始窃窃私语。
“周兄,你身上几处创伤?”
“十九处,比不过老曹啊,你呢,天天驾车冲得最快,应该可以与老曹一战吧。”
“那我谢谢老周你这么想。不是我吹,是我确实车技太好,别说对方的兵器了,连箭矢都追不上我,现在我身上那七处伤口,还是步战是被人阴的。”
“你这不行啊。”
“彼此彼此,你也别五十步笑百步好吧。”
于是两人对视一眼,齐声说:“我们是比不过平阳侯的,就不出来献丑了。”
毕竟上衣一脱,结果发现后背光洁如玉,只有浅浅的几个小印子。
他们丢不起这人啊。
殿内不少人已经开始对曹参叹服。
“吾身经十二战,有七创,见平阳侯十倍之,真乃我大汉猛将啊。”
“在下佩服,自愧不如。”
“依吾所见,平阳侯之功,可为首也,万六百户封赏,并非虚也。”
……
大殿内的口径几乎统一,全部都在吹捧曹参。
只是曹参自己脸上没有傲然,只是先将上衣穿回。
他平静道:“在下虽有几分功劳,可要说首功的话,那未免吹捧得太过,具体排在什么位置,得由陛下来决定。”
话音落下,群臣是想起来殿内还有几人一直默不做声,被他们忽略过去。
曹参的功勋纵使不能排在首位,那一样不低。
只是他们好奇心已被勾起。
有人是望向上首位置的刘邦,行礼问道:“陛下,敢问平阳侯于大汉之功,可排在第几?”
“列侯之中,老曹是当之无愧的第五。”刘邦没有丝毫犹豫地回答,惊住了群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