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奏章进行分门别类之后,接下来便是批阅奏章的流程。
依照朱棣批阅奏章的惯例,凡地方官员的奏章须先送通政使司点查验收,同时上奏者要备揭帖送往关联衙门,其中揭帖为奏章的抄件,内容与奏章基本相同。
通政司点验之后,会把奏章送去内阁,经内阁票拟后再呈给大明皇帝裁定。
所谓票拟,就是内阁顾问对奏章中所奏之事提出处理意见,写于小纸票上,夹在或粘在奏章之中上呈给朱棣御批。
一般情况下,朱棣批示后的奏本,会由通政司送回给上奏者。
至于经过朱笔御批的题本,会被称为红本,之后会由通政司转送六科,由六科发抄关联衙门施行,并别录二份,分别成册。
一份送往内阁,供史官记注,称史书,另一份送储本科以备编纂,称录书。
六科会在年终,将红本的原本汇交内阁,存于红本库。
其中,凡是朱棣御批的题本、圣旨等谕令,内阁当值中书官皆要逐日逐件汇抄成册,名“丝纶簿”。
永乐年间,朱高煦多次监国,期间他批阅奏章的流程与朱棣一样,并没有做过多的改动。
这套批阅奏章的制度,目前来看并没有什么漏洞,反而利于大明皇帝腾出时间去主抓军国大事、要事。
票拟要比以往各朝辅佐君主处理政务的制度更加细致、周到,特别是过去,如唐宋草拟下行诏令和审核上行奏章的机构,就有中书、门下、翰林院,比较分散。
洪武年间,随着丞相制度的废除,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内阁众顾问成为了皇帝的私人秘书。
内阁有了票拟权,便相当于把唐宋时期分散的审核奏章之权归拢到了一处,这就极大的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
若是有皇帝惰政、懒政,直接对着内阁票拟批示即可。
毕竟,此举十分符合儒家“君逸臣劳”、“垂拱而治”的理想治国模式。
但若皇帝想要按照其个人意志行事,内阁众顾问也无力阻止,因为采不采纳票拟,皆由皇帝决定。
永乐年间,朱棣但凡有空的话,通常会亲自批阅奏章,并不需要内阁票拟,只有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才会询问内阁顾问。
朱高煦监国期间,与朱棣一样,大多数时间都是亲自批阅奏章。
除非奏章挤压太多,或者他要外出巡视,才会把奏章分给内阁顾问票拟处理。
再有就是建立一套题本副本的收存制度,以防止档案遗失或被人篡改。
永乐二十五年,九月吏部文选清吏司失火,所有档案被毁。
因此,朱高煦当时下令,凡内阁收存的题本和各衙门应存的档案,皆应于正本外另立一副本,分别收贮。
题本之副本应按正本的批红用墨笔抄录存案,其他档案之副本可另用钤记,以与正本区分。
在京各衙门卷牍收贮处所均派笔帖式轮班值宿巡查。
各省三司题奏之件,另有副本送通政使司,事后一并送往内阁,待朱批之后,内阁将副本遵照红本的批字用墨笔批录,另外存档。
在京各部院复奏本章,亦照此办理。
各部院一切档案,应另立一册,将全案备录,印信钤盖,挨次编号,其贮存之所,亦酌派笔帖式值宿巡查。
这项制度与寻常文书拟办过程中的副本制度不同,目的在于对档案的安全保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