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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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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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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已经转身离开,曹公公却还站在原地呆若木鸡,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否则天子怎么会突然开窍?

还是说天子心里对花小姐终究有那么一两分顾念,这回花小姐一病,引出了天子心中的一二分怜惜?

难怪先帝后宫总有妃子装病呢,感情天家还真吃这一套啊!

曹公公震惊过后就是大喜,大喜之后又有些不敢置信,匆忙跟在天子身后小心问了一句,“那奴才……这就去泽芳苑宣旨?”

李瑜一回头,看曹公公喜气洋洋的模样有些疑惑,这太监怎么回事?高兴得跟当了新郎官一样?

他不可无不可地点头,但想起昨夜花宜姝的样子,也不免感到一点高兴。

啊,真可爱,好像小猫啊!

***

泽芳苑。

花宜姝刚刚醒来没多久,原本还以为要多等一会儿,没想到李瑜那边行动迅速,她还来得及吃早饭就见曹公公过来了。

这死太监一脸喜气,活似他自己要当新郎官。鉴于此人欠她的一万两银一直没给,怀疑他要赖账的花宜姝心里对他很不客气,面上更加不客气。

“曹公公大驾光临,有何贵干?”眼睛瞟了死太监一下,花宜姝坐着不动。

谁知对于她这样无礼的举动,曹公公不但不生气,反而还笑盈盈道:“花小姐,咱家来给您报喜来着。”

花宜姝:“喜从何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将心比心,要是花宜姝自己陷害人不但被当场打脸还要被贬职罚钱,那她对这人绝对不可能有好脸色。然而死太监的表演却一点破绽也没有,由此她认定这人道行不浅很难对付。至于安墨之前告诉的曹公公向皇帝进言纳了花宜姝这件事,花宜姝半信半疑,谁知道这死太监跟安墨说得是真是假。

曹公公喜道:“花小姐,大喜啊!陛下宣您随驾回京!”

花宜姝熟练地愣住,做出不敢置信的惊喜模样:“当真?”

曹公公来时便已经猜到结果,毕竟花小姐倾慕陛下是人尽皆知的事情,此时见她病容苍白,眼中却因惊喜焕发光彩,曹公公不禁乐道;“自然是真的,咱家还能骗您不成?”接着他又说了一番随驾的好处,还说了回京后以她的身份和功劳会在后宫里封个什么品级的妃嫔。

在他的讲述下,花宜姝面上的抵触渐渐消融,只目光复杂地起身行礼,“多谢公公。”

曹公公乐呵呵扶起她的同时,还往她手里塞了张纸条,然后就立刻告辞离开了。

身边跟随的小太监不是曹顺子,却也是他的心腹之一。这人刚刚从头看到尾,不免有些不满道:“公公,要不是您在陛下身边进言,这位花小姐哪里有机会?可她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分明是看不上您?”

然后他脑袋就挨了曹公公一巴掌,顿时委屈起来。

曹公公:“你委屈个什么劲儿?你若是了解花将军和花小姐的为人,就绝说不出这样的话。”曹公公叹气,“这位花小姐,虽然不是……但她的脾气,跟花将军可真是一模一样,一样的率直刚正不肯圆滑啊!”

小太监:……

预备出发的大军忽然不走了,曹公公还喜气洋洋地挂起了红灯笼。

大家对此议论纷纷,天子对此一无所知。

几日后当他一脚踏进房门时,忽然发现床上多了个花宜姝。

天子:!!!

第26章 心疼,李瑜他不行

那一瞬间,天子还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他目光狠狠震了一下,脚步犹豫了一会儿,忽然发现这是他自己的屋子!

李瑜猛然回头,吱呀一声,房门当着他的面关上了。他敏锐的耳朵还能听见门外传来曹公公和几个小太监贱兮兮的低笑。

李瑜:……

李瑜很懵。

李瑜还没搞清楚状况,但这并不妨碍李瑜板着一张脸走到床边,他表情深沉眼神冷静,仿佛一切尽在掌握。

然而这此情此景中,这般过分冷静的神情,在花宜姝看来反而假得厉害,她面上还是一副娇羞之态,心里却已经乐开了花。

曹公公啊曹公公,你可当真不愧是天子身边的第一近侍,这手段之隐蔽,行动之速度,我花宜姝自愧不如!

廿二那天,曹公公来了泽芳苑,走之前迅速往她手里塞了张字条,花宜姝打开一看,嗯?欠条?下边还有一行解释说明。看了那行字,花宜姝终于明白曹公公为什么一直拖着欠款不给了,原来不是暗中给她使绊子,竟然是穷得还不起钱,堂堂大太监竟然连一万两都给不起,曹公公的清廉叫花宜姝大为震撼,也是在那时候她终于彻底相信了安墨所说曹公公是天子身边最大忠犬这条设定,处在这样得天独厚的位置,他竟然连一两银子都没贪,他不是忠犬?还有谁是忠犬?

也罢,如今都是在天子手底下混口饭吃,她又何苦为难人家?更何况跟曹公公作对有害无利。

一来,她目前做不到安插另一个人替换掉曹公公的位置,那么只能和曹公公交好,这对她往上爬极为有利,而曹公公也需要一个天子的枕边人帮他巩固地位,他们彼此正好互利互惠。

二来,依照大盛朝的规矩,父母至亲去世,子女要为其守孝三年,期间不得欢饮宴游婚娶,这才是孝顺,然而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臣子守孝不出,天子可以下旨夺情;子女到了适婚年纪不能拖上三年,那么只要赶在断七之前举办婚礼,便不能算坏了规矩。

人死后每隔七天须得祭奠一次,家境富裕的人家还会请和尚道士做场法事,每隔七天祭奠做法,一共做七次,断七就是最后一次,也就是说,花宜姝如果不能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把她和天子之间的名分坐实了,那就要等上三年,三年啊!等到那时候天子这块嫩豆腐都馊了!天子十九岁还是处子就足够骇人了,他怎么还可能等她三年?

起先花宜姝还没想到这一茬,安墨是个现代小姑娘更想不到,还是曹公公特意过来提醒,花宜姝才猛一个激灵想起来。怪只怪她从小在青楼长大,每日除了学些讨好男人的技法外就是绞尽脑汁怎么逃离青楼怎么逃离不光彩的出身,却忘了世俗礼法。要她真是好人家好好教养长大的女儿,绝不可能忘了这么重要的一件事。

曹公公倒不意外,只当她在花府里从小备受苛待无人好好教养,不过做天子的女人只需让天子高兴即可,那些繁文缛节倒是次要了。而天子不会在岳州待太久,离开岳州后又有别的正事要办,当然是要趁着这段时间赶紧把事儿给办了。

见曹公公是真心提醒,再看他为了把她和天子凑成一对忙里忙外忙上忙下,花宜姝心里对曹公公的最后一点芥蒂终于放下,甚至还想亲热地跟曹公公好好聊聊,奈何她这个“随了花熊性子”的人设还不能崩,每次见了曹公公只能不冷不热地处着。

察觉天子走近,花宜姝眼珠微微一动,思绪回归,仰头朝着天子笑了起来。

为了今天晚上顺利将天子这块嫩豆腐吃进嘴里,花宜姝可做足了准备,光是妆点她那张脸就耗了不少精力。做红酥时她的妆容很浓,极尽妖冶媚态,做花熊女儿就要全力将自己与红酥彻底割开,而浓妆会让她变得跟红酥更像,但新娘子又大多妆容较浓,因此花宜姝毫不犹豫拒绝了曹公公请来的妆娘,自己对着镜子捣鼓了大半天才满意收手。

此时烛光下她一抬脸,艳色只在眉梢眼角之间略略一点,余下全是不胜凉风的羞怯与喜不自胜的娇态,真真是色若春晓胜三分,貌比清荷多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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