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下不了手,于是选择了沉睡。
明钰抬头,眼底闪过许多东西,最后收敛了下去,取过大小姐手上的匕首,藏入了袖中,翻身下床,看了看狼藉的地面,神色冷沉,杀机又涌现了出来。
呲!床帐撕裂了一大幅,捆起了那口盛着人头的箱子,明钰手里提着它,推翻了灯油,点燃了房间。
北风一吹,火势愈大,雪夜里燃起了熊熊烈火,惊动了方圆几里的百姓。
凄凉的夜里,一个人提着血腥的箱子,背着一个狼狈的人,走上了萧陌的道路。
回纥与契丹的边境处,行来一支婚队,细细打听是一个回纥贵族迎娶了个契丹女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肤色,眼睛,眉毛,却结了百年之约,不离不弃。
在国境边陲的小镇,异族通婚时有发生,今日这个画面不足为奇。
“你说这世上什么最勇敢?”
晨曦的光落在树梢上,折射着晃眼的雪光。
“疯子。”
“你指谁?”
“除了无法无天,狂傲任性的卫大小姐,还能是谁?怎么?你想试试?”吊儿郎当的声音,让冷燥的空气变得不那么萧索了。
“这只是……”
“本小姐知道,事急从权……”声音里带着一丝落寞,“我明白……”
胡杨树下,两个人披头散发,衣衫褴褛,就像四处游荡的臭乞丐。两人里头发最长的那个人嘴里咬着根鲜嫩的萝卜,眼冒绿光,盯着婚队,露出贪婪之色。
“说好了,我要当新郎官!”此人正是卫初晴,蓬头垢面,形象全无,对身边人伸出手:“我娶你吧!”她的指甲里还残留着淤泥,脏得不能再脏。
她身边的人自是明钰,要说军师大人爱洁成癖,地里拔的萝卜不过一下水是下不了口的,不像大小姐那么随便。但还是握上了这只已经满手血腥的猫爪子。
自从幽云城一战后,契丹损失了数百里的疆土,又被劫去了未来储君,损失惨重。两位王子成了人质,契丹王不敢对驻扎在幽云城的七玄将士轻举妄动。
倒是出兵援助七玄的甘州回纥,成了契丹王的眼中钉。这个远比契丹弱小的国家,竟敢在自己的地盘里劫走继承人,可想而知,契丹王会有多愤恨了。契丹王对付七玄尚有困难,可对付一个只有自己四分之一大小的弱国,简直不费力气。
于是契丹王集结了十万大军骚扰着回纥边境,要教训一下这个不自量力的弱小国家。于是今日的回纥边境炮火连天,百姓统统逃离了,除了焦炭的土地与废墟,连根鸟毛都留不下,更别说婚队了。
“两国都快火拼了,他们还那么明目张胆的成婚,这就是所谓的乱世佳人?”大小姐甩掉了萝卜,费解地看着近在眼前的婚队。
“这是上位者之间的争夺,无关紧要的人,只活好自己便罢了。他们之间没有血海深仇,国仇家恨的寂寞自然比不得厮守一生的快活。”
听着这话,大小姐惊讶了下,挨着明钰的肩膀,轻笑:“你倒是很明白,不呆啊……”
明钰环着双臂,冷冷看她:“你还不过去。”
大小姐噗了一声,鼓着腮帮子,兴味索然地离开了。
“统统都站住!今儿个本小姐要劫一次婚,对了,新娘子你别怕,我不劫你。”大小姐把几个保镖打趴了以后,踩着新郎官的马鞍上,对着缩在媒婆身后瑟瑟发抖的新娘子抱去友爱的笑容。
“少废话了,把衣裳脱了。”大小姐正沉浸在劫婚的喜悦中,一套新衣甩在了她脸上,并且有个嫌弃的声音,狠狠打击着她的少女心:“去洗把脸再过来,你这样子立马穿帮。”
荒漠哪来的水,倒是雪水可以用来喝,但总不能拿它搓脸。大小姐假装没听见,翻着衣裳,顿觉不对劲,急忙跑过去问道:“我怎么穿女人的衣裳?我要娶你啊!”
明钰穿着喜服,眉眼清明,就像寒霜里的金牡丹,高贵典雅,一下子从乞丐变成了皇帝,而大小姐依旧是穿着龙袍的臭乞丐,小花脸,稻草头,是明钰见过最难看的新娘子,还邋遢。
“上去。”明钰拿着头巾遮住了大小姐惨绝人寰的蠢脸,再不遮掩简直污人眼。
大小姐气鼓鼓地爬上了马,跨坐了下去,忽而髋关节一阵酸痛,趴在了马背上,半天直不起来。
“你又怎么了?”
“最近伙食不好,营养不良,腿抽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