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启盛做爱和不做爱的时候完全是两个人,做的时候热情似火娇艳淫荡,可是做完就变回那个冷漠疯癫的小高总。尤其是今天,可能是高潮时被陈金默在耳边说的话刺激到,又可能是懊恼自己不小心喊出那声哥,陈金默刚射完他就把人踹倒,随手披上泛着绸光的睡袍,一个眼风都懒得扫给刚被他使用过的男人,头也不回地走进自己的卧室。把门摔上的前一秒,撂出一句“滚”。
陈金默就这么低头走着,他甩甩脑袋想把一脑子纷杂的想法甩出去,或者希望雨夜的风能冷一点把他吹醒。
可是清风不解意,偏要绵绵柔柔温温婉婉地抱着他,一如他第一次被高启盛缠上那一晚,连同着他每次和高启盛纠缠时的回忆知觉,一起化成闷不透气的雨雾,轻轻在他脸上搔痒,一丝丝一缕缕化进他的肌理发丝气息知觉,把他死死裹进去。
那声哀婉的“哥”,那双通红的眼角,喊哥时掉下来的泪,高潮时灭顶的快感...还有最后那句“滚”,与他喊哥时情意缠绵的语气截然不同。
陈金默站在原地许久不动,雨珠在他发丝上结成串。良久,他一巴掌甩在自己脸上。
4.
可是世间很多事情,是不能靠巴掌解决的。很多情感,也不是靠一个巴掌就可以甩干净。
半个月后老板结婚办席。他是老板的枪,枪不应该出现在人前,他默认他是不必去这个婚礼的。
老板前一天晚上还是带着请柬来了,还有不少礼物,跟他寒暄了几句之后说:“知道你忙,有空的话就来,来了也不要你送礼。你不爱热闹,给你安排个安静的位置。”
哪有结婚的人来客人家送礼的,老板的话外之音很清楚了。他也感叹老板不愧是做大生意的,礼数人情滴水不漏。
可是第二天,他还是偷着去了。倒不是为了看老板喜结良缘,而是他知道老板有个弟弟,这个弟弟今天应该会很不好过。
可是他去有什么意义呢,他又能得到什么呢,他自己也不知道。
一整天魂不守舍,在去与不去,以及到底为什么要去这个问题上费力思索,不小心划破了两个鱼胆另赔了两条鱼,最后还是出现在了礼堂门前。
强哥果然是给他留了位置,也确实是在比较偏的角落里,周围也没人认识他。他就一直坐在自己的角落里,一直找他想看的那个人。
找到了。
他看着这个人的落寞背影,忽然就明白,他来这里不是为了什么意义,也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只是因为他知道今天这个人会很难过,他想在他难过的时候呆在他身后。
陈金默认命般地垂下眼睑。
就知道不该总和同一个人滚到床上去,到底是没躲过。
婚礼很热闹,外面鞭炮声不断,台上新人笑得很甜,台下看客也玩得开心。他的位置在末尾,离大门很近,他就往大门那里凑了凑点了根烟,隔着烟雾,看着和热闹的人群格格不入的那个背影,好像周围的纷扰都和他无关。他就这么看着他,看他望着台上的他,看了一整支烟。
他觉得他们此刻是一样的,都在人世纷扰里圈出自己的寂寞沙洲,为了一些愚不可及遥不可及的念想,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台上卿卿,台下我我,却与你我无关。
婚礼临近尾声,客人三三两两地开始离开。人越少他就可能越显眼,于是他也起身准备走。
外面天早已黑了,空气里还残留着炸了一天的鞭炮气味,春雨又丝丝绵绵落下来,在地上浸软了鞭炮壳飞出了残烟,昏暗的霓虹灯粉的黄的映在湿透的地面,氤氲着残烟,像是梦境。他踏着这不真实的梦境,一个人在雨里回家去,却在酒店转角看见他。
高启盛正坐在地上,喝酒。
他走近他,他抬头看他,眼睛熏红,看了半天露出一个笑,“那里头太吵了,我出来坐一会儿。”酒气上来,他笑得像个孩子。
“走吧,我送你回去。”他弯下腰来想掺他,可是他甩开他的手,自己扶着墙站起来。
“我不走,我哥还在里面呢,哼哼,”他整个身子倚在墙上,摇摇晃晃打了个酒嗝,“我哥还在这儿呢,我不能走,我要送他回家,我要跟他一起回家......我小时候放学早,就去鱼摊那儿写作业,等我哥收摊,带我一起回家...”
那是...高启盛第一次来鱼摊见他时说的话,是陈金默后来在脑海里回放过无数次的话。陈金默咽了咽喉咙,他知道他过一会儿反应过来肯定会心痛,想提前把心痛咽下去压平实。
“...我哥,可爱我了......”他在笑自己。烟雾顺着风飘过来,把他的脸也裹挟地像是梦境,远处的霓虹灯还在闪着,给这张脸镀上一层不真切的红色,他说着陈年往事,好像跟着烟回到了过去。
他们站在夜幕下缭绕的烟雾里,像要一起遁入这个梦境,转角边五彩斑斓的霓虹色块让梦境更加光怪陆离,远远地还能听见酒店里的欢笑声。陈金默突然很庆幸他能和高启盛一起拥有这个安静的角落,冰冷的雨丝为他们做最后的清醒。
陈金默想伸手摸一摸他的脸颊,或者更干脆,捧着他的脸吻上去,可是他们之前的烟雾雨雾太厚太重,他穿不破。
“走吧,”他犹豫了良久又开口,这次声音低哑了很多,“我送你回去。”
然后他就拖着醉醺醺的小高总,在靡靡春雨中,深一步浅一步,听着他絮絮叨叨他和哥的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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