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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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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 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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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时候,夏知撞到了一个人。

“抱歉。”夏知心情沉郁,他低声道歉,随后继续往前走,但走几步,他又停下,他似乎感觉到了一种熟悉……

他有些疑惑的往后看——然而刚刚的人已经不见了。

夏知帮老太太处理完了后事,邻居们来吊唁。

老太太的衣冠冢,和那位老先生的衣冠冢放在了一起。

……

可卡犬曲奇好几天不吃不喝,夏知怎么哄都没用。

它每天都会跑到门口,在门口坐着等,好像老太太只是出了一趟远门。

夏知想,狗真是一种忠诚的生物啊。

一开始夏知还会试图把它拖回去,让它吃点东西,但它食欲不振,夏知绞尽脑汁的哄它,但收效甚微,也就算了。

曲奇等老太太的时候,夏知就戴着大草帽,窝在树下面的摇椅上练吉他,他学了一点美国乡野小调,一边弹,一边会想老太太的遗书。

老太太还拜托了他另一件事——也就是老太太的骨灰。

根据老太太的描述,老先生好像是个颇具身份的英国贵族,他们在独立战争之前就来了美国,独立战争之后顺利绵延下来,又非常幸运的经历工业化与移民潮大行其道的镀金时代,大规模石油和钢铁的需求,让身在西部城市的史密斯家族一跃成为时代的巨富,与很多在战争中落魄的贵族不一样,他们乘上了时代的红利,过上了挥金如土的日子。

而也就是那个时候,17岁的老史密斯先生对美丽的史密斯太太一见钟情,他和史密斯太太私奔来到了这个默默无闻的乡土城市,通过自己的双手,过上了平静而安逸的生活。

不过很不幸的是,在他们六十岁的时候,史密斯家族的人找到了他们——原来老先生一家虽然显赫,却子嗣凋零,年轻人都去了大城市,他们希望能让老先生带着史密斯太太回家。

史密斯太太并不愿受这个气,和史密斯先生吵了架。

然后在路上,独自回家的史密斯先生出了车祸。

史密斯先生的骨灰回了那个冰冷的家。

……

这个世界上所有争吵的和好,可以逾越时间,逾越空间,逾越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每一种界限。

独独越不过生死。

史密斯太太的遗嘱是,希望能将自己的骨灰,葬在史密斯先生身边。

并给了夏知地址。

……

落叶在少年脚下嘎吱作响,树叶缝隙里闪烁着阳光,曲奇坐在门口,有着鲜艳桌布的木桌上放着切成小兔子的,泡在盐水里的新鲜苹果和椰子汁。

虽然老太太将房子留给了夏知,但他其实并不会在这里安顿,他的身份不实,也没有办法继承这间别墅。

老太太的遗愿他也会去完成,只是夏知还不太确定要不要最近去。

因为这个“城堡”的地址,离洛杉矶并不太远。

那是一个对夏知来说非常危险的地方,夏知需要仔细斟酌。

当然,他会去的,只是,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

……

平静被打破的一天,是这个安静的小镇忽然来了很多陌生人。

夏知从面包店出来的时候,面包店那个有着雀斑的女店员小声说:“最近镇子来了很多黑衣服的人,在检查人口呢。”

夏知表面上很镇定,但心中却一下慌了起来。

他回去的路上把帽子压低一点——也看到了那些黑衣人,他们穿着的制服,胸口有UA的标志——

夏知骂了一声,立刻跑回了家开始收拾东西。

高颂寒的人怎么会查到这么个荒郊野外!他手机都不用了!

疯子!

曲奇还有些郁郁寡欢,沉浸在失去唯一亲人的悲痛里。

夏知顾不得体贴狗的伤春悲秋,非常利落从家用医疗箱里找出麻醉针,把狗麻醉后打包带走。

在高颂寒那里他除了学会开车,给人打麻醉的技术也叫一个6——给狗打也一样。

随后带着吉他和背包,拖着狗,抱着史密斯太太的骨灰,搭上了一辆离开小镇的货车。

货车司机认识夏知,看着晕厥的狗:“呃,这。”

夏知镇定自若:“……它生病了,去兽医那边看看。”

镇子上的人都认识夏知,知道这是照顾老太太获得了老太太房子和狗的幸运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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