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知帮老太太整理杂物间的时候,从翻到了一把旧吉他。
老太太看了一会才想起来,原来是他丈夫年轻时候喜欢玩的。
“他喜欢玩音乐。”老太太仿佛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不过后面,他更喜欢钓鱼。”
但她很快就从回忆中抽身了,微笑说:“你喜欢的话,可以拿去玩,年轻人就应该唱歌跳舞,做些喜欢的事。”
吉他很陈旧了。
夏知却如获至宝,他仔细的把吉他擦干净。
于是别墅经常能传来七零八碎的音乐声。
但慢慢的,半个月过去,调子就能听了,是简单的小星星。
充满绿荫院子里,可卡犬欢乐的跳来跳去,雪白的桌布上放着曲奇饼干,牛奶,还有一些精致的甜点,都是老太太爱吃的。
老太太织着毛衣,少年穿着米黄色长袖薄t恤,直筒牛仔裤,简单的白色运动鞋,戴着个运动帽,坐在阳光下,抱着旧吉他。
白皙的手指拨动琴弦,是小星星的欢快调子。
夏知弹完曲子,却发现老太太已经睡着了,毛衣落在了地上。
老人经常会这样,做一会事情就睡着了。
夏知把吉他放到一边,捡起织了一半的毛衣放回去,轻轻推了推老人:“史密斯太太?”
……
老太太去世了。
这其实没什么好意外的。
邻居安慰着夏知:“史密斯太太已经九十岁了,只是看起来比较年轻。”
然而最让夏知意外的是,老太太居然还立了遗嘱。
她没有孩子,因此把所有的钱捐给了慈善组织。
但是把房子留给了夏知,她在遗书里用优美的花体英文写着一长段话。
【感谢你这段日子陪伴,年轻人,我喜欢你弹奏的《小星星》,你弹得要比老头子好很多。】
【死亡是奇怪的一桩事情,但并不可怕——很多人比其他人更早的认识死亡,所以活得更热烈,更努力,也更坚强,他们知道生命短暂,所以用一生践行理想;
有些人碌碌一生,等到我这样的年纪,才恍然自己到底错失了什么……
我是在他过世的时候,才意识到死亡这桩事的,当时我想,老头子死了就死了吧,我一个人也没什么。
写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九十二岁,回顾前生,我发现,虽然我并没跟他一起离开,但我也没有好好活着。
我无数次抚摸他的墓碑,与他对话,就好像他还在我身边,我记得他第一次弹吉他——他说等他学会吉他,要弹一首情歌给我听听这吉他的音色——老天,我居然到现在还记得他那时候年轻又神气,如获至宝的模样。
但这没有维持两天,他就扔了吉他去钓鱼了,我因此生了很久的气,但我什么都不说。
记得他失业在家发脾气,我们因为破旧的车子抛锚吵架,他在深夜抚摸我年轻乌黑的头发,低声跟我道歉,第二天拿出他所有的积蓄,换了一辆崭新的吉普车——他有一个富有的家族,他的家族经历过惊心动魄的美国独立战争,经历过耀眼的镀金时代,百年风雨飘摇后,诞生了一个一个月只能赚100美元的笨蛋,而且还愚蠢的失去了这份工作……我不得不为此生气,并深刻认为自己从一众优异的追求者中抽到了最笨的那一个——】
【但还好他愿意掏出这些积蓄,为我换一辆不颠簸的车……我时时刻刻的想着这些,在我的牙齿第一次咬不动曲奇的时候,在我意识到我头发稀疏,满脸皱纹,不复年轻美貌的时候,在我步履蹒跚,发现记忆里那辆崭新的吉普车生锈的时候,然后突然有一天,或许是几天前——我意识到,他死去了,而我在他的影子和墓碑前,度过余生很美好的三十年。】
【我时常会想,如果那一天,我没有和他争吵……当然,这已毫无意义。】
【我相信上帝会像见证我们的结婚誓言那样,见证我们和好的那一瞬间。】
夏知看完信,回过神来,他感觉到了内心的悲伤,悸动,和一种茫茫然的情绪,却让他眼睛酸胀,想要落泪。
陪伴史密斯太太的日子并不长。
但夏知却又感觉到一种岁月流长,互相陪伴,互相需要的温暖,就好像他又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暑假,回到了他的家人身边。
他觉得心里空了一小块。
【年轻人,感谢你的照顾——还有那把吉他。老头子对乐理一窍不通,但把吉他的音色真的美,合该他这样得意!】
【我把房子,吉他留给你,谢谢你,你的年轻和朝气,让我想起我年轻时美丽的爱情。如果可以,请帮我照顾好曲奇。它是在我咬不动曲奇的时候,从邻居家抱养过来的,所以叫曲奇。】
【另,我还有一个不情不请,原谅我将最重要的请求放在最后……】
……
曲奇是那只可卡犬。
老太太火化的时候,可卡犬一直在哀叫,不停的扒着铁床上的老人。
老人睡得很沉的样子,神态也很安详,唇角带着微笑。
夏知也很沉默,他看着老人进去,出来的时候,就是一捧灰,工作人员把灰装到骨灰盒里,递给了夏知。
夏知抱着骨灰盒,想,原来生命可以是这样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