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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小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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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马咋舌,他简直臣服于詹淮秋这张能说惯道的嘴,这不愧是靠嘴和脑子吃饭的,一句话说出来面面俱到又得体,让人不禁有种“会说你就多说点”的小激动。

吴晓峰出来时看见那俩人左右在收银台旁聊天,正饶有兴趣的研究着改装车的套路装备。他没想到像詹淮秋这种开辉腾的“正经”人也会热衷于改装车,他以为他就爱一丝不苟的装逼贵价车,动亦上百万那种,毕竟玩改装车的群体一般都会被误解成两种人,一种是游手好闲的富二代,一种是不务正业的杀马特,没想到詹淮秋这类看似温文儒雅的人也好这一口。

只是聊得津津有味的两个人在见到他走过来后,就极有默契的结束这个话题,开始讲些三六不着的废话,并且他刚出来,河马招呼了两句就走了——所以他到底是来干嘛的?

“你们聊什么呢?”吴晓峰手贱的摸摸詹淮秋的脸。

詹淮秋嫌恶的一皱眉:“你洗手没有?”

“没有,怎么了?”

“你糊了一手的高蛋白就这么抹我脸上,我……”他两只手拼命搓着脸颊,一股莫名的咸腥味扑鼻而来。

吴晓峰笑的鄙陋,颧骨上还团着几缕微红,“你不论上面这张嘴还是下面那张嘴都吃过我的东西了,现在假惺惺的嫌弃什么呀?”

“下流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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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很多蔬菜水果都在这个时节成熟,白天闷热夜间凉爽的气温非常适合延长夜生活战线,饮酒观星简直是盛夏夜晚最珍贵极致的享受。

吴晓峰中午背着毒辣的太阳去田埂里捉了一篓田鸡,顺便捞了点小河虾和小猫鱼,打算晚上给他的詹律师做一顿城里咂么破嘴皮子也吃不到的原生态大菜。

其实现在只要詹淮秋没工作,他俩晚上几乎都一块儿吃饭,如果吴晓峰不上晚班,他就回自己家给媳妇儿做饭,反之就吃个方便面或是盖浇饭配榨菜什么的,都挺好打发。俩人都已经不知不觉的融入了对方的生活,仿佛乡村的慢节奏把他们的心性和欲望都稀释了一般,没有大城市车水马龙水泥墙的轰鸣,只有小桥流水人家的安逸。

傍晚,詹淮秋是循着酱香味走进吴晓峰家小院的,他刚从邻村下乡回来,连衣服都没换就过来了,他饿坏了,也累着了。

小院里有风,两手一抬夜风从腋下穿过,凉爽舒坦。小四方桌已经摆好在天井里,两颗藤条小圆凳对放在桌旁,桌上立着一瓶泡酒,还有一碟凉拌海带丝和油炸小虾米。

詹淮秋沾沾一笑,他的小土狗还蛮用心。

吴晓峰从厨房里探出头:“来了,赶紧洗手吃饭。”

詹淮秋蹲到井边,那里已经放了一盆泵出的井水,他往外撩水搓搓手,顺便捧了两口喝下肚,清凉甘甜。

吴晓峰端着一大锅不知什么东西从厨房走出来,摆在小方桌上,当盖子掀开热气四溢的时候,詹淮秋确定这就是刚刚在他门口嗅到的香味。只是小院里光线不好,他看了半天也没识别出里面是什么玩意儿。

“这是什么?”

“红烧田鸡,”吴晓峰得意洋洋的睨着他:“我今天中午去田里捉的,你们城里保证没有。”

如果没记错,今天最高温度三十八度,他在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顶着烈日就为了给自己捉几只田鸡?

“如果我说我不爱吃田鸡呢?”没缘由的,就是想逗逗这只傻狗。

吴晓峰一脸醍醐灌顶的表情,像是现在才有空考虑这个问题,一时愣在那里,半天才不确定的问道:“你真不爱吃田鸡啊?”

抓田鸡的过程有多艰辛他就不说了,除了摔了三次底儿朝天,临上岸一不留神失了平衡还被田埂子绊了个响亮的狗啃泥,关键他摔跤时都顾不上自己,两只手死死的捂住竹篓护着里面的田鸡,生怕盖子一掀开,田鸡全跑了,那才赔了夫人又折兵。他回到家都不敢看自己什么样子,跟刚从泥里捞上来似的。

每次只要一看到吴晓峰沮丧的模样,詹淮秋心里那成就感就蹭蹭的往上冒,这次也不例外。

他好整以暇的迎上他的目光,佯装思索片刻道:“不过,因为是你冒着大太阳为我抓的,我一定把它们吃光光。”

“真的?”吴晓峰眼中嗞儿出精光,一下就受到鼓舞:“这些田鸡你们大城市里根本吃不到,而且是我的手艺,你就边吃边乐吧!”

詹淮秋说:“不管是什么田鸡,只要是你的手艺,我都喜欢吃。”

嗬呀……老男人一旦肉麻起来真没小鲜肉什么事了。

吴晓峰这厚脸皮罕见的羞怯了一下,低声嘟囔着:“要肉麻也不给个提示,搞得我太被动了……”

詹淮秋发现,这个黝黑粗壮的大男孩就连害羞都比别人多几分束手无策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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