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收了伞,一阵窸窣后,脱去身上轻薄的大衣,挂在玄关口的衣架上,然后换上拖鞋,进了厅。
今晚张耀扬不在,李默并没有心思做其他的,只随意地煮了碗泡面,用于填饱肚子。
其实李默的厨艺并不差,甚至可以和一些大厨媲美,他不是个热衷吃喝的人,但却很喜欢做饭给张耀扬吃,尤其在他吃完后,习惯性的眯起眼睛,朝着自己傻笑时,李默总会无端联想到一个“旧友”。
那是他童年唯一的朋友,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猫。
流浪猫名叫狗蛋,当然名字是李默给取得,爸爸曾经告诉他,贱名好养活。
李默有一次在张耀扬背后悄悄叫他狗蛋,少年被气得脸都红了,硬生生好几天没搭理他,但是几顿热乎乎的饭菜下来,又教他原谅了自己。
看来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得抓住他的胃,这句话对于“小猫”同样适用。
他小时候时常会给狗蛋喂食,一来二去,一人一猫便相熟起来。
李默是跟着爸爸长大的,妈妈在生下他的第二年,便跟着一位有钱人走了,再没回来。
周围同龄的孩子也不知是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经常合起伙来,嘲笑小李默是个没妈的野种,他们抱团在一起,彼此拉钩上吊一百年,约定谁也不和这个野种玩。
后来他们得知了狗蛋的事,在小猫喵呜来找李默喂食时,他们一人一块石头,将小花活活砸死在了雨中。李默来得迟,雨水冲刷鲜红的血迹,一条鲜活的生命死就死了,除却一具肮脏的尸体,竟是半点不留痕。
李默攥紧拳头,并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
那些孩子笑得纯真,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快乐,可他们的快乐却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似乎这纯真的笑也多了份不寒而栗。
李默的爸爸李鹏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汉子,虽然有些粗枝大叶,但对待李默这个唯一的儿子却格外心细,倾尽所有极力栽培。
知足常乐,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不管外面的人如何诋毁妈妈,他总是乐呵呵地摸着李默的小脑袋,认真地告诉他,他的妈妈并不是这样的人。
那时的李默并不理解爸爸,直到现在爱上了张耀扬,才慢慢感同身受。
他租的房子并不大,两室一厅,外加一个阳台,堪堪够两个人居住,多一个人则会拥挤,少一个人却又显得分外冷清。
每当张耀扬不在的夜里,李默只能从卧房的衣柜中,拿出他的衣物套在自己身上,少年也不知道怎么长得,明明当初被他矮了一截,现在却整整高他半个头,衣服穿在身上竟还有些大,他人也不似从前可爱,整天冷冰冰的,像是别人欠了他多少钱似的。
李默拉起领口轻嗅,好在气味还和从前一般温暖,他默默来到阳台,楼下的喧闹尽收眼底。
他虽然不爱和人说话,但却格外害怕一个人,从前还好,这是和张耀扬在一起以后才养成的坏毛病,为此他特地搬到闹市区,房租要比周遭地区贵上不少,好在一个人的夜里不会寂寞。
他需要重新学会一个人的生活,他必须适应张耀扬不在的生活。
李默轻抿一口,手中的啤酒,眉间的郁气消散了不少,与此同时,身后突然想起一阵手机铃声。
他抽出身,来到客厅随手拿起电话,是王健打来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