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聿越往后看,心就越沉了一分,正欲往后再翻一页,腿上突然一重。
程聿低头一看,是犯困的路瑾言将头靠在自己的腿上闭着眼睡着了。
路瑾言睡着的时候会下意识地蜷缩身体,怕冷一样。
程聿找空姐要了一条小毯子,给路瑾言盖的时候,手指不慎碰到他的脸,睡梦中的人无意识地伸出来一点舌头,舔了舔唇边的手指。
程聿没有过养狗的经验,只在很小的时候喂过一次街边的流浪狗。吃完火腿肠的小狗会用舌头舔他的手指,湿漉漉的眼睛凝望着他。
程聿长久地记住那种小狗舔舐手指带来的酥麻感,那是一颗小狗的真心。
那点酥麻感又令他回想起在洗手间时,路瑾言说出的那句“喜欢”。
他们都明白这是失态,所以程聿先行离开,小狗保持安静。
不是恋爱,他们之间并非是恋爱,而是并没有一个明确词语可以界定的非正式关系,这还是程聿自己先提出来的。
这样的关系单凭欲望就可维系,路瑾言偏生给出了完全没必要的筹码。
好傻。程聿这样想。
路瑾言是一只很傻的小狗。
程聿从来不信人与人之间的情爱,那种东西太淡薄,太飘渺,摸不着、抓不住。
他曾以为他这一生会无缘于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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