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吧?”
歪歪扭扭费了老大劲写出来的话,还是问吴觅,陶勇白眼都懒得翻了,气哼哼拄着拐杖往旁边的陪护床一坐。
“我没事,哥,你才是被我害惨了,我对不起你——”
“我知道。”陶盛艰难地写了几个字,“等好了说。”
他没说明白,他是知道吴觅为什么突然用刀伤他,还是知道吴觅是已死之人,这个“好了”显然指他自己。其实解释这一切只需要吴觅说话即可,但是他坚持等他能恢复声音再来沟通,他是怕吴觅不能得到自己及时的回应。
陶勇憋不住了:“你把他叫过来就为了这个?怕我吃了他?”
陶盛又写了个“别为难”,明显是写给陶勇看的,后者又气得说不出话来,林山寺提醒:“陶盛,就算你能做证,这孩子当众行凶大家都看在眼里,你不能袒护,至少得带去问个话。”
他不再写字,看来是思考应该怎么做比较合适,让吴觅住几天拘留所倒也不会怎么样,但是他私心肯定是不想的,这孩子身体特殊,就算有林山寺照应,难免有不周到的地方。吴觅看看他,又看看陶勇,鼓起勇气道:“林叔,没事的,我跟你回去。”
“我可以把你的情况反应给上面,让你一个人住。”
陶盛当然还是不放心的,但是吴觅伤人证据确凿,他也是警察,总不能谈个恋爱谈得徇私枉法,就算要和解,那也是事情说清楚以后的事。纠结了半天,只好写了个“小心点”提醒吴觅,别人都以为他是想让吴觅注意不要招惹拘留所的其他人,只有陶勇和吴觅知道,他是想让吴觅不要暴露自己是个鬼。
吴觅进拘留所不到一星期就遇上了刺头。条例规定每天三小时左右的外出活动时间,其实就是在一个水泥场地里散散步,晒晒太阳,确保这群人别没等到审讯就发癫。他是刑事拘留,跟他一个点儿出来的身上多多少少沾了点血,吴觅刚走进场地就闻出来了死气,亡命之徒的味道,都不是好相处的人。
有个看上去憨憨厚厚的大哥,自来熟地找吴觅搭讪:“挺清秀的孩子,怎么沾上刑事了?”
吴觅身边负责看守他的女警不在,他知道,这群犯人耳目灵通得很,早就打听到他是由女警负责,这种情况一般是女犯人的待遇,但他分明是个男孩。所以这男人来找他,下一句话必定是搞明白他的性别,再见缝插针地羞辱骚扰。
眼前看上去憨厚的中年男人,肩膀上残留属于少年的怨魂气息,放在平时,吴觅或许就卖个乖给个面子,但是被抓进来已经超乎计划之外,是在陶勇面前伪装的不得已之举,自然就没了虚与委蛇的心思。他避开男人搭上肩头的手:“自己侄子都猥亵,他怎么就沾上你这种人渣?”
男人没想到反而是自己被揭了老底,脸色一变,想到不远处还有几个看热闹的不好翻脸,强忍下杀意:“又漂亮又聪明,早碰上你这种,小屁孩谁看得上。”
吴觅笑吟吟道:“因为漂亮又聪明的你买不起,一个月三千块看门狗的工资,去哪里嫖新鲜的呢。”
“还是自家侄子好,免费,弄不到手掐死了捂被窝就行,谁能猜到是老实人干的。”
如果只是说他杀了人,男人还不至于慌张,但吴觅连杀人的动机和现场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这就很难不让他腿软了。他想试探吴觅是不是提前知道点什么,强装笑脸道:“你是个顶聪明的孩子,说得这么准,大哥也是初来乍到,别人的都不太清楚,你来说说看?”
他说完这话眼神似有似无瞟向不远处的狱友,来了这里十天,大多数人的底细他都摸得差不多,吴觅猜中一次是好运,未必就有第二次。白皙瘦弱的少年人眯起眼顺着他的暗示看过去,仰起的脖子脆弱纤细,真让人有种掐断的冲动。
“五号魏某,毒杀,跟妻子吵架,试图掐死对方,失败后强行喂毒。”
男人听到第一个犯人就笑容凝固。
“六号李某和,奸杀五位女子高中生,第六位侥幸存活,终生残疾,重度毁容。”
“七号张某艺,强奸夜跑女子后杀人未遂。”
“然后是跟你住一间的八号,林某。”吴觅在他惊愕的目光中略微变了变脸色,“早餐店投毒,致使附近小区居民和学校师生中毒,死亡不计其数……到现在还没统计出来。”
男人嘴唇哆嗦:“他不是强奸进来的吗?”
“虽然你也是个人渣,不过跟他住一间牢房还是难为你了。”吴觅的脸色可一点也没有同情,全是看戏的轻蔑,“保重。”
“等等!”男人拉住他,“大哥之前有眼不识泰山,你是有路子的,是来接应谁吗?”
吴觅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抓住自己的手,男人赶紧放开,“瞧我这笨嘴,这种事儿哪能说出来……你既然有路子,拉大哥一把,大哥也是真心要悔过,真不想跟这禽兽住一起,太折寿了。”
“这种安排好的事哪轮到我来说?还不如帮你逃出去。”
男人喜出望外,已经完全把吴觅看成这里某个大人物的小弟了,一开始的轻亵之意荡然无存:“那小兄弟你门路可太广了,大哥哪敢这么麻烦你,只要你帮我往外捎个话,大哥就能想办法出去,出去以后必当涌泉相报!”
吴觅柔软又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同时还意味着不久后唾手可得的自由,对他而言魅惑得难以抵抗:“晚上十点以后想办法去浴室,我教你。”
“吴觅!”牢房门突然开了,“有人找你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