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盛这晚独自睡的沙发,又做了那个梦。
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身边已经少了半数人马,显然是方才都折在了林子里。那种感同身受的心痛又来了,他暗暗自责自己疏忽大意,同时对桃花林中偷袭的人恨入骨髓。
他们这支军队似乎身处两国交界之处,偶尔能瞅见不起眼的界碑,上面刻了血红的符号,是他不认得的古文字。一路穿过桃林仓皇逃窜,终于找到了宽敞的大路,他们却不敢放松,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前进,这支军队已经不能再经得起下一次偷袭了。
越往前越是开阔,甚至能听到流水潺潺,嘤嘤鸟鸣,应该是未经战火烧灼的地带。地平线上远远过来个消瘦人影,竟是个背着褡裢的老人,爬满皱纹的眼睛眯着看看他们,若无其事地离开。
“等等!”陶盛下意识叫出口,“这位……老先生,日高炎热,可否让我带领弟兄们去贵地讨口水喝?”
他一出口就觉得自己莽撞了,谁知道这是哪国的百姓,会不会跑去告密。然而这老人一张嘴,却是再熟悉不过的乡音:“随我来。”
其他士兵听到本国的语言,也放下戒备露出轻松的神色,陶盛主动下马跟随:“狼烟遍地,老先生还留在此处,可是有什么苦衷?”
“苦衷谈不上,一把年纪了,跑也跑不动,索性听天由命了。”这老翁一身布衣,手上也全是做农活的老茧,说话却有条不紊,颇识礼数,“我家除去我只有个半大孩儿,你们在院内歇脚也就罢了,可不要惊吓了他。”
他说的半大孩子其实也不小了,约莫十七八的样子,但看上去显小些。陶盛是在井边打水时看到他的,余光一瞟,屋旁偷看的少年就往回一缩,他看得不清楚,只记得他穿了偏大的布衣,手扶在墙上时袖子滑落,露出雪白似藕节的胳膊来,让他想起故乡烟雨江南的风光。
“别遮遮掩掩,出来吧。”老朽突然发话,“人家又不是没看到。”
少年不好意思地跪在他身前行了一礼,更让他断定这户人家原本应当是书香门第。老翁道:“将军见笑,老朽老来得子,自小娇惯坏了,又体弱多病,平日里不出来见人的。”
陶盛并无怪罪的意思:“叫什么名字?”
“夭夭。”少年低着头,声音却是脆生生的,听起来也像池塘里捞起的新鲜藕节,咬开来汁水四溢,还带点扯不断的丝。
“哪个幺?幺儿的幺?”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草民生在早春,家父便取了这个名字。”
他试图看清少年的脸,却只能顺着他的目光向下,看到少年赤裸的一双脚,脚腕处两片殷红胎记,这让他背后一冷,身周的风景迅速枯萎衰败下去,化为一片漆黑。再次睁开眼,又是卧室的天花板,吴觅在他旁边趴着。
“怎么睡这里了?”他摇醒吴觅,“去睡床上,怎么跪在这里,不怕着凉吗?”
吴觅没睡醒的时候迷迷糊糊的,嘴里含颗糖一样什么都说不清楚,他看这孩子叫不醒,只好把他抱回卧室掖上被子。忙碌间手机又响了,天还没亮,他接起来都来不及问对面是谁,老林就急吼吼道:“又出事了!这次就在警察局门口!”
监控里一个身材壮实的雨衣人背着一个大号睡袋路过警局门口,停下单车,把睡袋丢在门口扬长而去。单车是共享单车,能找到也被很多人用过了,根本锁定不了目标,睡袋也是最普通的野营防水款,超市里就有得买,加上雨衣,遮阳帽,口罩,严严实实,又是一桩悬案。
最出乎意料的是,睡袋里不仅装了一具被挖心的女尸,还有被切了一小半的心脏——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因为以往发现被挖心的尸体无一例外内脏都被凶手带走。仅凭这个细节,想要把这一案件串并进连环杀人案,就要好好斟酌一番。
陶盛凭借直觉想到了一种可能性:模仿作案。模仿连环杀人案的手法,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但是大概实在没办法处理剩的心脏,所以干脆一起丢掉。而且从他们之前对连环杀人案的总结来看,发现的尸体大多数是男性,而且普遍私生活混乱或者在本地无亲无友,这次发现的尸体却是个年轻漂亮的女性,法医尸检发现了猥亵的痕迹,阴道内还残留了某品牌避孕套的润滑油。
他想得不差。吴觅趁他不在的时候去见了萧睿明,第一句话就是:“不是我做的。”
“废话,你自从认识我什么时候自己找过东西吃,而且还没到时候。”萧睿明也清楚这一点,“但是挺麻烦的……有人想借着你的名头脱罪,也容易暴露你。”
“我要是能被这种三脚猫的功夫困住,也白做这么多年恶鬼了。”吴觅感觉他又在用天眼看自己,不悦道,“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