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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羞作无觅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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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心动啊,糟糕眼神躲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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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出门的时候才跟吴觅道别的缘故,陶盛看那张死尸照片没了以往的麻木,心里微微有些发酸。吴觅跪在身前给他穿鞋时抬眸的明艳模样,和白板上面目肿胀模糊的死尸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他想起一个事实:吴觅也差点就被杀掉了,如果不是警察来得及时。

这催促他迅速转换到工作状态,打起精神:“最新的就是那天酒吧发现的尸体了?”

“是。”刘菲菲打开文件夹,“是酒吧的常客了,但是跟萧睿明好像没有特别密切的来往,微信记录只有几条节日问候,还有就是通知他什么时候开……那个。”

“什么?”

“就……那天我们去那个……”

陶盛眼神一冷:“那说明他们关系也不差了,至少能得到这种邀请。”

萧睿明的酒吧本来就是搞擦边球的集合地,别的也就罢了,毒品这东西国内看得要多严有多严,在他眼皮子底下居然都能走一小部分,说明他的酒吧信息保密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松散混乱,而且至少绝大部分都是“圈内人”。

那天的人贩子是个例外,陶盛猜想,萧睿明可能是看中他和同伙有点本事,想把他也吸纳进这个小团体,可惜刚开始就被逮到了。

如果想让这个地方太平,萧睿明必须想办法解决掉。他暗暗下定决心,继续看其他受害者的情况。

这些案件被串并起来最重要的两点,一是不同程度缺失内脏,而且大多是心脏,有时候也伴随肝脏、胰脏等脏器的丢失,凶手似乎对人体器官有些执着的趣味;二是伤口全部呈穿透状,从外部撕裂,他们初步猜测是采用了一种特殊的凶器,类似于农用的爪篱,但经过加工打磨后更为锋利。然而问题就在这里:案件极少数的目击者,包括吴觅在内,并没有看到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出没。

这凶器能做到一击毙命,干脆利落,同时掏出心脏,不可能是随身携带的尺寸,但就是没人注意到有人携带这东西。不排除是因为现场太血腥吸引了目击者的注意力,陶盛也试着用一些常见的铁器自己改装了几个,都不能达到案件中的效果,甚至稍微厚点的五花肉都穿不透,更不必说人体了。

他们再次开始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刘菲菲埋头抠指甲,陶盛有些不悦:“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臭美?赶紧把你那指甲剪了。”

“不用剪呀,穿戴甲。”刘菲菲随手一拔,“粘上去的,学长你看——唉你拿我穿戴甲干什么?我还要用啊!”

陶盛一看到她从手上拔下指甲,恍然大悟,也顾不得细节,一把夺过来。刘菲菲不敢太张扬,只敢用最短的,花纹也很普通,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陶盛把指甲贴在自己手上,给他们展示:“如果这个指甲是铁器做的,而且很尖,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刘菲菲也反应过来:“对啊!之前光想着什么东西像手一样能把人掏个洞……”

“其实就是用的手!只不过把凶器戴在了指甲上!”老林接过话茬,“那这么说来,凶手也有可能是女人了,毕竟女人留长指甲很正常,别人看到了也不会留意。”

“但是女人就算用这东西,把人固定住不动再伸手去掏,好像难度也太高了点。”

“有没有可能,跟抓泥鳅是一个原理。”

林山寺农村出来的,年纪也大,见识挺广,看着几个小年轻完全听不懂的傻样,在白板上耐心地画了个示意图:“抓泥鳅要留个洞给泥鳅钻进去,但是洞口竹箴要用手掰一下,掰成向里的样子,这样泥鳅钻进去很容易,但是出来的时候会被竹箴刺到,疼痛难忍,这样就出不来了。”

几个人在这寥寥数语中,已经想象出来一个惨绝人寰的场面:面目不明的凶手伸出尖利的手爪,借着锋利的刃尖把人捅个对穿,倒刺勾住体表,捞起血肉组织,最后被收回的手爪一并带出体外,空留一具剜去心脏的尸身。都不由自主心生忧惧。这样残忍的手段,别出心裁的手法,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就在这个人流密集的街区生活了至少一年。

“所以他要这么多内脏干嘛呢?”刘菲菲怎么也想不通,“这么掏出来肯定没办法去卖了,留着又是个麻烦。”

“有没有可能,他给吃了?”

说这话的是个平时不怎么讲话的小警员,发现大家都盯着他,结结巴巴解释:“我最近追了个美剧,那个男主就喜欢吃人,吃得还挺艺术的,不同的位置不同做法……有没有可能,这个凶手也有这种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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