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是唯一,不容人分享。
沈冬的情人不少,自己也只是其中之一,可这些男人里,真正令自己感到嫉妒得想杀人的也只有一个裴廷鹤。
裴廷鹤与沈冬之间没有肉体关系,却得到了他一直梦寐以求想从沈冬身上获得的东西,所以杜笙恨之入骨。
这是爱吗?
杜笙分不清。
他以为时间很长,他坚持磨沈冬,总有一天会得到自己的奖励吧。
一次外出,一次遇袭,没想到就天人永隔。
他的世界灰暗了,他心中的兽哀鸣着死掉了。
以往再怎么厌恶,厌恶到他想毁灭人类这个物种,都只是停留在想想罢了。他的家人是他的锚,牵住了他这只在海水中飘荡的船。可后来他的锚是沈冬,沈冬死了,他这只船随波漂流,可以随心所欲行驶到任何地方。
那……
把以往只是想想的事情付诸行动……
也没什么不行吧?
杜笙是打定主意就会做的人。
当初掳走沈冬的是一个叫刚柘的混黑道的,杜笙也调查了对方的背景,是邻市地头蛇的养子。
二哥给他分配的武装力量,说是给他当保镖,实际上对这些人的指挥权限总是低于二哥的。废弃港口夺人那次的调派就已经是极限,再让他们出邻市去作战,他们肯定要上报给二哥知道,那他杜笙肯定要被二哥抓起来盘问。
因此只能放弃二哥施与的力量另辟蹊径。
以往他泾渭分明洁身自好从不沾染涉黑势力,如今却开始频繁在本市诸位黑老大中周旋、游说。团结本市的涉黑势力对邻市伸出黑手,这似乎是件很难的事情,但杜笙那时候理智的已经不像个人。他完美利用堪比计算机般冷酷无比的理性,通过调查谈判抓住所有人的弱点,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的让人答应出力。
狗咬狗也不失为最佳解,当时搞定这一切的杜笙这么想。
既然刚柘这么能藏,让他连沈冬的尸体和骨灰都找不回,那就先端掉他的养父好了,没有这个大靠山刚柘又算得什么呢?总归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刚柘要怂得跑路再不回头……
那也没关系。杜笙想。
下一个就去弄死瞿震,瞿震这个老废物霸占了沈冬这么久让他丧失多少与沈冬相处的机会,他该死。哦,还有何青山,瞿震的走狗,在裴家老宅的时候屡次打扰自己跟沈冬相处,真是烦人,就跟瞿震这个老废物一起死吧。
弄死瞿震和何青山就去把裴廷鹤千刀万剐,这个该死的男人,得到了现在他穷极一生都得不到的东西,他不配活着。
等弄死了这些与沈冬相关的男人,就开始清缴那些两脚动物吧,刚柘就算能躲又怎么样?总会轮到他的。
可结果他在幕后操控着本市涉黑势力对邻市进行着吞并的时候,竟然得到了沈冬还活着的消息!
他几乎是忙不迭的扔下了手中的事务让人去查,刚查出沈冬的行踪就开车往酒店赶,途中遇到了瞿震的车,杜笙还嫌对方挡了道,在后面“砰砰砰!”的直往对方车尾撞,逼得对方为他让道。所以他的车开到酒店的时候,略微隆起的前车盖就往外飘出了难闻的焦气。
而瞿震他们也跟得紧,他杜笙前脚刚下车,他们也就到了。一行人行色匆匆进了酒店,瞿震都没空与杜笙计较追尾的事,就一起径直进了这趟最快到达的电梯。迫切的心情让他们每个人都暂时无心矛盾。
结果真的从被踹开的总统套房门内看到鲜活的沈冬时,天知道他当时心跳的有多快,眼中的世界又重新被装点上了色彩,他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当手指触碰到温热的肌肤、有力的脉搏,杜笙不由喜极而泣,浑身尸体一般冰冷的感觉消散,心中死去的凶兽又重新活了过来冒出头,前肢慵懒的扫了扫耳朵。
在确认沈冬是真的还活着的那刻,他感觉自己也活过来了,他的世界重新焕发光彩。
可还不等他情绪平复,就被人掀翻到了一旁的刚柘身上。陌生男人的体温刚让他厌恶的起了鸡皮疙瘩,他还没来得及赶紧站直从人身上站起来,就被刚子嫌恶的一推狠狠的摔到了地上。
他愣愣的抬头,看到已经把沈冬拉进自己怀里的瞿震,正以一副凶戾的表情扫着自己和刚柘,眼神回到沈冬身上的时候转瞬变得柔软,杜笙听到瞿震柔和的对沈冬说,“冬冬,你既然没事怎忍心半个月都不联系叔叔呢?走吧,这次叔叔一定会好好把你带回家的。”
杜笙面无表情的抬起一脚就朝瞿震没好利索的左腿用力踹了过去,瞿震痛的嘶叫一声,抱着沈冬就要歪到,他都直起身子伸手要去捞沈冬的腰了,他有信心自己能比猛地站起来要去拉沈冬的刚柘要更快把人抱进怀里,结果人却落进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何青山这个阴险的男人原来早就站在了瞿震身后,瞿震这一摔,真是正正好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杜笙烦躁的听到何青山情深的对沈冬道,“小冬,你没事真的太好了。”
这还没完,杜笙看到裴廷鹤这个不要脸的,人还在别人怀里抱着,这个无耻的男人竟然撩了沈冬的下巴就吻了上去!
现场所有人都被裴廷鹤这突然的一出给弄懵了!特别是摔在地上刚撑起自己上半身的瞿震更是睁大了一双睡凤眼,都能看到他的瞳眸在眼眶内震惊得抖颤!
杜笙摸了摸自己后腰的枪,寻思起在不伤到沈冬的情况下,把现场几个男人枪杀当场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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