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扶住米缸沿,程朱氏浑身上下都开始颤抖。她不愿意怀疑自己的儿子会去偷,去抢。她相信自己多年的言传身教,绝对教导不出一个小蟊贼!但这缸米的来路确实超出了常理,不由得她不去怀疑。心里一酸,泪水立刻模糊了眼睛。透过朦胧泪光,她看见儿子兴奋的笑容,坚实的身板,还有胸口上那依旧白皙,却日显粗糙的肌肤。
“嗯!”程小九不相信娘亲的谎言,却也不准备拆穿。他有把握通过自己察言观色,看出娘亲到底哪里不高兴来。如果是自己做错了,便悄悄地改回去,保证不让娘亲再伤心便是!“当然了。刚才外边打雷,您听见了么?”一瞬间,程小九明白了娘亲落泪的原因,哭笑不得地解释道:“就是那会儿,我第一个冒着大风大雨帮他们家给运粮船盖漆布,他们感谢我,所以给了我十斗米的报酬。对了,不止是我一个,隔壁家的王二毛也得了十斗。本来他们提出的赏格是五斗,但我们两个冲在最前边,所以得的最多!对了,还有两吊钱,两吊十足的肉好啊,您看,您过来看。”他从饭桌上跳起,三步两步跑到木塌旁,扒开破衣烂袜,露出肉好温暖的光泽。“这么大两吊,我借了车才推回来。从码头到咱家,很多人都看见了!”
“没事,没事,娘给你去做饭!”程朱氏赶紧侧转头,用力抹净了眼角。她告诉自己要坚强,不能成为儿子的负担。衙门里素来暗无天日,没有钱打点,任何人都不能囫囵个出来。儿子只不过想让自己吃顿饱饭而已,不应该进那种地方,不应该为了一顿饭将小命葬送掉。他毕竟才十六,虚岁才十六啊!
程小九默默地看着娘亲在灶上忙碌。记忆中,母子二人至少有两年没这般奢侈地吃过纯米饭了。娘亲总是说,过日子要细水长流。不能吃了今天不管明天。只要日子能持续下去,将来便有希望。尽管很多年前她就这样坚定地认为,至今“希望夫人”依旧姗姗未至。
“嘿嘿,嘿嘿!”程小九解释清楚了与娘亲之间的误会,一颗心立即轻松起来。“怕啥,我这不是好好的么?”他笑着说道,伸手将娘亲喝剩下的米汤倒回瓦盆,重新在碗里盛上了满满的干饭。“我从小到大,都没做过缺德事情。雷公怎么会劈我啊?您赶紧趁热吃饭吧,冷了,饭就不松软了!”
“我家小九就是能干!”程朱氏不知道儿子要带自己看什么,在小九的搀扶下,微笑着转过身。
吃完了饭,母子二人将碗筷收拾干净。以往这个时候,是程朱氏为儿子小九规定的读书时间,她会做着针线活,在旁边笑着听那些自己根本不懂的章句。可今天,做母亲的却不想再让儿子继续用功。她笑着从包裹里翻出一件没有打补丁的长衫,又拿出一双千针百纳底的布靴,轻轻摆在儿子身边。
“我来烧火!”程小九无法问到真实答案。只好闷闷地蹲在灶前,用火筷子拔开余灰,找到几个埋在灰底下的火引子。买不起昂贵的火折子,他一直用这个办法省钱。每次做完饭,都用灰将一段木炭盖住做火引子,下次做饭时,便不用重新点火。但这种办法会让屋子很热,冬天还好,夏天则令人受老罪了。
“娘这就吃。你慢一点儿,锅里多着呢!”程朱氏慈爱地笑了笑,抢过儿子的饭碗,又加了尖尖一大勺子米饭。然后站起身,缓缓走到灶台上的瓦盆旁,去舀里边的米汤。
“就吃,就吃!”程朱氏歉疚地看了一眼儿子,坐回桌案边,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米饭。这是儿子赚来孝敬她的,儿子长大了,能让一家人吃饱饭了。她幸福地咀嚼着,心里边充满自豪。
饭很快就熟了。咸菜和野菜拌成了一盘,绿绿很吊人胃口。程小九从娘亲手里接过一大碗饭,唏哩哗啦拔落肚子。干了半天活儿,他的确有些饿得狠了,以至于手中的饭碗都见了底儿,才注意到娘亲一直在愣愣地看着自己,面前只摆了一个空碗。
将木头澡盆放下,回转过身子,他准备进屋做饭。却发现娘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屋门口。一边笑殷殷地看着自己,一边问候道:“小九回来了。今天找到活计做了么?”
那么大的雷声,那么亮的闪电,还有两半边天晴空万里,中间一线乌云密布骇人景象,整个馆陶城中,有谁能无动于衷?程朱氏愣愣地看着儿子,想笑,有无法笑得出来。半晌,将米汤放在一边,用手捂着嘴巴呜咽道:“你,你不怕闪电劈到啊。你这孩子,胆子也忒大了!”
青烟和水汽从灶台上袅绕起来,将母子二人的目光暂时隔开。屋子里变得静悄悄的,米在锅里滚动的声音清晰可闻。站在灶前想了一会儿心事,程朱氏重新打开锅盖。先用一把木笊篱将煮得八分熟的米从锅里捞出来,然后用竹瓢将米汤小心翼翼地舀入一个瓦盆。接着,重新在锅里边放上一瓢清水,摆好蒸笼,准备将米饭蒸干。
这个身板本不该是干粗活的,都怪自己没用,居然相信那些骗子的话,总想把充军塞上的丈夫从死亡之地给“捞”回来。结果非但至今丈夫袅无音讯,唯一的儿子为了让自己吃饱饭去当了贼!
但眼下自己还怕什么呢。程小九笑了笑,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和污水一并倒在了院子中。这个家已经连小偷轻易不肯光顾了,所以根本不怕别人算计。如果诚伯想利用自己,那更好,只要他肯付出足够的价钱!程小九心里给自己开得卖身价并不高,管母子二人一天两顿饱饭,再请个好郎中开药调整好母亲的身子骨儿,就可以要求他做任何事情。包括上刀山下火海。
程朱氏静静地听着,目光中不时流露出一丝赞赏。儿子像极了他父亲当年的模样,有胆气,有担当,乐于助人,并且性格中带着一点点小聪明。如果他父亲还在的话,应该能给他谋到一个好差事。想到这些,她心中又觉得十分不甘。如此聪明又善良的儿子,不该沦为一个力棒。他应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头顶金盔,身穿锦袍,而不是连双像样的鞋子的都穿不起。
想起给自己发米时诚伯脸上那堆砌出来的笑容,程小九不由得便打了个冷战。作为过早体味世间沧桑的半大孩子,他对人情冷暖敏锐程度远超过了同龄人。换句话说,他不相信以奸诈吝啬而闻名乡里的周府管家诚伯,真的是为了感谢自己带头给粮船盖漆布才支付了自己双倍的报酬。他相信老家伙的笑容背后隐藏着其他意思。特别是那双眼睛,总让他想起去年春天走夜路时遭遇到的一头孤狼。山中的野兽盯着志在必得的猎物时,便是那种目光。自信,冷静,深邃得令人不寒而栗。
“说什么呢你?”程朱氏少有地板起了脸,低声斥责道:“再怎么着他也是你的长辈,你不能如此不分大小。”看着儿子委屈的目光,她心里有没来由地一软,收起怒容,强笑着补充,“去吧,听娘的话,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他好一些,他也就对你好一些。怎么着两家都是换过八字的,你堂舅是读书人,即便想悔婚也未必拉得下脸。”
唯独有最后一句,程小九认为娘亲说到了点子上。“他的确拉不下脸来悔婚。但咱家有起色之前,他也不会将杏嫁给我!”
“你这孩子啊!”程朱氏用手指戳了儿子额头一下,叹息着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能说死了咱家在你手里不会重新好起来!他是你岳父,也是你堂舅,如果他能拉你一把,你将来的路也会顺利些!”
“找他帮忙,不如找门后的灶王爷!”程小九低声嘟囔。却不敢再跟娘亲顶撞,病怏怏接过衣服,穿戴整齐。然后肉疼地看到自己辛苦一整天都未必能赚来的白米被娘亲舀到口袋中送人,只为了换取一个渺茫的希望。
而某些人的心,真是肉长的么?他不相信,半点儿都不相信。
酒徒注:鲜在哪里啊,鲜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