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庄译,昨晚那个满身疤痕的男人是谁?
还是他太累了,看岔了眼?
“吃完我送你去上班。”庄司开口,又一次打断顾澈的思绪。
“十分钟而已。”顾澈拒绝道。开车上班不仅绕路,下车还得走三分钟,实在不划算。
吃完早餐,顾澈一站起就疼得浑身酸爽。瞧见庄司那不出意外的表情,顾澈瞪了庄司一眼,“都怪你。”操这么狠。
庄司被骂也不气,笑着抱着顾澈去换衣服,又抱他进电梯。
等顾澈看到庄司的车,乐不可支。他拍拍自行车坐垫,问庄司,“怎么换这辆车了。”
“你总说开车也得走老长的路,就换这个送你上班。”庄司坐到自行车上,示意道,“上来。”
车后座加了软垫子,顾澈坐上去也不会感到不舒服。他抱住庄司的腰,把脑袋靠到庄司的背上,仿佛回到了大学那纯纯的恋爱时光。
他和庄司是在他高三毕业那年的暑假认识。顾澈的母亲是小三,本想靠肚子里的孩子从有妇之夫那捞抚养费,过上这辈子都不用愁的富太太生活。
没想到顾澈不争气,出生就是双性人。顾澈的母亲觉得晦气,又抱着万一有妇之夫一家发生意外剩下顾澈一个继承人,或是正妻的女儿需要捐血捐肾愿意付出大量金钱的幻想,留了顾澈一命。但顾澈的母亲做皮肉生意,不可能带着个拖油瓶。顾澈被丢到乡下,由顾澈的外公外婆照顾。
外公外婆都是重男轻女的人,不管顾澈意愿就把顾澈当男孩来养。这一养就是十八年,高三那年外婆病逝,没过半年外公也郁郁而终。顾澈受到亲人陆续离开的打击,那年也没能考好。老师们劝他复读,但顾澈实在不愿意留在家乡面对空荡荡的房子,处在青春期的他一气之下拿了不怎么样的录取通知书,提前到达学校所在的城市。
那通知书对就业不好,但他很庆幸自己的意气用事,才能和庄司相遇,并且一恋就是五年。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庄司时的场景。
十八岁的顾澈背着一个大背包,拉着一个行李箱,来到陌生的大城市。天真的他想先找个地方住下来,再找份暑假工赚点生活费。
贪图便宜的顾澈去了城中村,在鱼龙混杂的偏僻巷子里,被一群混混堵着要钱。那时的顾澈刚到城市,平日只知道读书的他只见过村里几个孩子打架,哪知道世间险恶。
年少气盛的顾澈和那些混混争执起来,那群混混被落了面子,捏紧拳头就狠狠揍他。顾澈双拳难敌四手,哀嚎求救。恰时碰上庄司经过,庄司一人将那群混混撂倒在地,救下了他。
顾澈对他连胜道谢,庄司只是冷冷摆手,全不把这当一回事,还有些不愿跟他沾上关系的疏离。
那时的顾澈还年少,自己的千恩万谢被视若无睹,心里其实有点火气。正当两人分别时,一名混混拿出小刀朝顾澈偷袭。顾澈本以为自己凶多吉少,却没想到庄司突然出现,用手臂将这一刀挡了下来,一脚将那名混混踢到墙上。
鲜血滴落地面,吓得顾澈腿软。也是这一件事,庄司进了他的心里。
那次他没能道谢,因为庄司听到警笛声就赶忙跑了,仿佛像个潜逃的犯人。混混被迅速赶来的巡警带走。原来巡警早就盯上那几个混混,还让附近的商户盯梢。商户瞧见混混鬼鬼祟祟地跟着顾澈进了巷子,连忙打电话报警。
警察知道大概怎么一回事,给顾澈做了个笔录就放顾澈离开。倒是听说那个被踢的混混断了两根肋骨,扬言要庄司赔医药费。毕竟是混混先用刀伤人,刀口上还沾着血液,口头痛快了几句就没有下文。
有了这次经历,顾澈不敢再找便宜的地方,他换到靠近学校的区域,选了家便宜干净的公寓,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顾澈也有过找救命恩人的念头,可每当他想起救命恩人听到警笛声就逃跑的紧张状态,难免怀疑对方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说起来也巧,那时候的他找工作也是接连碰壁,即使他表示大学也会继续兼职,还是遭遇了很多拒绝。眼见钱一天天减少,顾澈硬着头皮去了酒吧面试。
那酒吧是个名叫橙涩的清吧。下午没什么客人,酒吧空荡荡的。听到顾澈是外地来的毕业生,酒保就立即摆手拒绝。大一课业重,很多学生无法兼顾学业和兼职,通常刚教会没几天就辞职。
顾澈倔强一再请求,酒保都不为所动。直到庄司再次出现,知道他的事情之后,轻描淡写地给了他工作,还让酒保破例让他住进员工宿舍里。
顾澈心情激动,连声道谢,庄司却像没见过他一般,揉揉他的脑袋就离开。那时候顾澈就该察觉到异样,是重逢的喜悦冲昏了他的头脑。
后来有较长一段时间,他都没能遇上庄司。问酒保,酒保也支支吾吾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让他别问了,那不是他惹得起的。顾澈担心是他不小心表露的爱意吓到了对方,才让对方故意疏远自己。
顾澈其实已经歇了那股仰慕的心,但没想到他又在大学里碰上庄司。那时候的庄司以乐队替补吉他手的身份受邀出席迎新晚会。即使脸上画了很浓的妆,顾澈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每当庄司伴唱一两句听不懂的外语,都能让他心跳加速,激动不已。
或许是那天的气氛太热烈,也或许是庄司唱得太好,又或许是多日不见的激动心情。庄司下台后,他挤在前去找乐队送花签名的女生里面,在众目睽睽之下,抱住了庄司,强吻了对方。
因为这一下冲动,他和庄司谈起恋爱。庄司不是乐队成员,比他大四岁,是个到处旅游的艺术家,那天只是临时替补个空位。因为这样,他和庄司谈恋爱也就没有遭受乐队粉丝的谩骂,大家以为两人本就是情侣。
刚恋爱时,顾澈还拉起过庄司的衣袖,没看到应该出现在手臂上的伤痕。但庄司有问必答,对巷子救他和酒吧兼职两件事清楚得很。顾澈渐渐爱上多才多艺的庄司,事情也才不了了之。
大学那几年非常美好,自从庄司成了他男朋友,顾澈就生活在幸福之中,直到今天都是那么的幸福,
“到了。”庄司的话打断顾澈的思绪。
自行车停在公司正门,不少上班的人都看过来。顾澈没好意思,礼貌道一句晚上见,忍着下体的难受匆匆进了公司。
目送顾澈背影远去,庄司才蹬着自行车离开。做爱次数频繁果然会引起顾澈的怀疑,他们得重新分配一下时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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