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重——我只能两只手抓着它的脑袋,费劲地拖着兔子朝家的方向走去,兔子碎成渣的脑袋流出滚烫的鲜血,顺着我的手指一点一滴的砸在地面,腐蚀出滚烫的焦痕。再被它的身体拖拽出的痕迹清得干净
真温暖啊……
血液就是这样温暖的东西。
那个冬天最冷的时间里,我们不仅吃上了咸鱼,还终于吃上了肉,母亲对我捡到这样一只魔兽尸体也没有丝毫怀疑,反而是无比欣喜于我的好运气。
同时也禁止了我再去森林。
她将兔子剥皮,皮毛给我做了衣服,肚子里的火系晶核挂在火炉上助燃,可以烧过一整个冬天。
肉也没有浪费,一部分卖了出去,另一部分自己腌起来。
她拿兔子的脂肪熬油,然后用最原始的脂肪油脂涂抹我的脸,心满意足地笑着道,“诺儿不知道吧?这种脂肪膏可是贵族圈里最受欢迎的护肤品。以前父亲送了好多,母亲我啊,用都用不完呢……”
“我的诺儿真漂亮,这样英俊的小脸,以后一定能迷倒一大群女孩。”
“诺儿……”
她这么叫我,用来自另一个国度的语言称呼我。似是而非的音调成为了我童年挥之不去的凿痕。
冬天后第二年的春天,来自帝国皇都的羽毛信被送到了我和母亲手中。
母亲欣喜若狂,她满眼含泪的拿着信,用力地抱住我,不住地低语,“终于——终于……诺儿,你的父亲来接我们了……”
“他会对我们好的……”
“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受苦了,想吃什么都可以!”
我们去往了皇都。
国王来迎接她时,她依旧美丽知性,似乎完全没有被数年的风霜摧残,她的手指依旧纤细葱白。
她的儿子,也就是我,与她如出一辙。
国王或许知道,又或许不在意。
我们住在了比修道院还要大的房子,也穿上了从未穿过的漂亮衣服,白色的衣服,绣着金色的丝线,华丽贵重,穿上的确很沉。
瘦瘦小小的男孩,还留着长发,就算换上男装,也更像女孩。
母亲怜爱地抚摸我的脑袋,“诺儿真好看。”
我倒是没意见。
因为我连男女的分别都不太清楚,母亲说是好看那便是好看。
母亲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多久。
还没半天。她就满脸煞白地抱着我上了马车,我从大房子去了一个更大的房子。
她说,我们是请罪的。
罪…是什么?
母亲一个人进了宫殿,让我待在外室。
我还没吃早饭呢……哪里能安分待在一个地方。于是我偷偷的溜了出去。
大房子实在是太大了,于是光荣迷路的我无意走进了一个透明的大房间,房间里种满了红色的鲜花,犹如皑皑白雪般的广袤。
初春的寒冷在这里只剩下温暖,泥土本来的味道都被浓郁的花香覆去。
我怔怔地看着红色的花朵,这是极北之地看不到的红色,那里的冬天是那么冷,四季最短暂的是夏季,我最喜欢的红色只在秋季绚烂夺目,沉甸甸地压住枝头。
“咕噜……”
我的肚子一阵咕噜。
娇艳的红色花瓣好像看起来很好吃,我实在是饿得难受,于是我蹲下来,揪下来一朵,塞进嘴里尝尝。
花瓣很嫩,比草好吃一点。
花蜜也挺甜的。
还可以……
我咀嚼着花瓣。
“你在干什么?”
我的身边传来一声呵斥。
我身体一颤。
啊……
我被人逮住了。
我慢吞吞地扭过头,眼珠微转,环视周围,想以此拖延时间,随时准备跳起来逃跑。
当然了……毕竟这是别人的花园,这里那么大,那么华贵,万一花很贵呢?要我赔是赔不起的,但我肯定能跑……
可我没想到我看到的是一个金发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