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爷,有句话不知您有没有听过。哪怕爱而不得,也不能退而求其次。”陈熠在他身边坐下,跟他一起看射击场那个英姿飒爽的身影。
龙玺只点了下头,目光依旧紧缩在那个人身上,直到他射完所有子弹,吹了吹滚烫的枪口,食指转着枪柄玩了两圈,朝这边歪歪头。龙玺站起身来,他才扔了枪,也不检查数据,漫不经心地朝他走过来,只是脚步越来越快,最后是飞奔进的龙玺怀里。
“老大,百发百中,我要奖励。”
龙玺搂他的腰,替他整理飞到眼前的碎发,这个在陈熠面前总是不着调的男人好像焕然一新,一举一动都成熟而有魅力,充满了游刃有余的蛊惑。
“行,想要什么都给你。现在跟我去吃饭。”
林七胃不好,作为杀手的魈胃也不好,没人提醒就会忘记吃饭,饿了啃压缩饼干喝营养剂,用来维持生命,效率第一。他们都是为了任务存在的人,自然也不会享受生活。
“我吃了呀,草莓味的……”魈埋怨他大惊小怪,“我还想再打一轮的,以为你有什么重要的事……”
两人逐渐走远,龙玺的回话陈熠听不清楚,只看到魈的身影顿了顿,从后面锤了龙玺一拳,小打小闹似的看着凶实则泄了力,雷声大雨点小。
陈熠摇摇头,知道自己劝不动龙玺,像是某种宿命的牵扯,林燊苟延残喘在龙玺手里活了一年,林燊死的那天龙玺疯了似的驱车外出,甩开了所有人,陈熠带着人找了一晚上,而第二天清晨,龙玺满身血被人送了回来。
“他脑子有病,建议你们带他去看看神经科。”那个冷傲的青年留下这句,要离开时被陈熠让人拦了下来。[br]
而后,陈熠无数次想起那个瞬间,他想如果那时他让魈走了,是不是他们的命运就会截然不同。[br]
龙玺发了疯地认定,失忆后的魈就是林七,他在林七葬身大海的那天从不知名的精神病院醒来,又在林燊死的这一天出现在龙玺面前,这实在是巧得让人心惊胆战。
他们走后,陈熠换了衣服,也进射击场打靶,一百个固定靶,两百个移动靶,打完后他长舒一口气,看了眼成绩,比上次进步,但比起不久前魈留下的,还差得远。他玩了会枪,拆开,组装,乐此不疲地重复这一过程,直到射击场来了其他人,是龙玺的一队长带着组员来做日常训练。
一队长叫西莱,是个混血,高鼻梁,蓝眼睛,眼窝深邃,但偏好留络腮胡,把一张英俊的脸搞得像个野人。
西莱邀请陈熠留下跟比一场,这个少年来了两年多,始终混不熟,冷冰冰的,脸又好看,像一把锋利漂亮的刀,没少人在他身上动心思。但一个两个的,最开始还能占点便宜,慢慢的,就都让他给揍服了。大家伙才明白,老大带回来的是个食人花。
“前两天雅克差点让你用刀剁了,今天憋着一口气想赢你,你这么跑了,他可不干。”
魈的成绩在那摆着呢,陈熠不跟他们比,他盯着那个叫雅克的男人看了会儿,收拾东西离开射击场,走的时候他摩挲着腰间的刀,怔怔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龙玺的大本营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他的家族世世代代都是毒枭,但龙玺自从林七的事后就逐渐脱手,做起了雇佣兵的生意,陈熠偶尔也接活,他们每次出任务都是队长带队,做完在其他地方呆个几天,确认安全了才回来。半个月前,他们在北美解救了一位被政敌绑架的官员,顺带接应把单枪匹马去搞刺杀的魈。
几人完成任务后去加拿大的一个小镇上住了几天,正赶上那个小镇的节日,西莱凑热闹往住处搬了酒想提前庆祝,陈熠喝了一点,爬上楼顶看月亮,夜风吹得凉爽,四周的氛围也好,他躺着竟然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半睡半醒间,陈熠察觉到有人在碰他,本能地拿刀去挡,却见到一张苍白阴郁的脸,满眼欲望地压在他身上。
陈熠冷着脸把人揍了一顿,拎去扔给西莱,西莱故意装醉,醒后只当没发生过这事。陈熠是龙玺当初亲自带回来的人,大家都以为他是龙玺的情人,但自从魈来了后,无论是脾气还是武力值,大家都更信服魈一些,重要的是,龙玺对魈的偏宠,简直是昭然若揭。
这种新欢旧爱的戏码,一旦上演,谁都是看人下菜,之前碍于龙玺不敢打陈熠主意的人又纷纷蠢蠢欲动,都想在他身上捞点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