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喊惊动了邻居,住隔壁的花姨出现在家门口,在走廊上几番张望后,她于心不忍地跟阿鬼讲说:“昨日半夜,有人闯入嚟将你妈妈带走。我没开门看,只听见他们吵吵嚷嚷地说什么‘要怪就去怪你老公’之类的话。”
阿鬼一听就知发生什么,书包都没来得及放下,立刻转身去警局报案。他自然气愤,他想凭什么,那个男人怎么好意思?
警察听他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能做的无非也只是先新建一份档案,只因阿鬼彻夜未归,事情经过都只是从邻居嘴里听说,以至于他根本说不清楚上门带走自己母亲的是什么人,案发时间具体又在什么时候。警察答应派人到他家里看看,搜集证据,却始终没有提及是否能把她母亲找回来。
从警局出来,正午的太阳挂在头顶,晒干了湿漉一早晨的街道。闷人的水汽迎面扑来,阿鬼望着车水马龙的街道,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大概不能回家了,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虽然之前没来得及察看,但可以预料到,家里的存款甚至一切值钱的东西必定都已经被上门追债的人掠走。
仅一夕之间,他在这座都市失去容身之所。
“睇乜啊?”说话声忽然传来,阿鬼转头,只见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男生正警局里出来,那人的视线与他的交汇,阿鬼看到对方脸上带着伤,眉骨有一道刚止血的细小刀疤。
——古惑仔。
几乎只一眼,阿鬼就得出了答案。
他原本对黑社会并没有太深刻的看法。虽然攻读法律,理当扞卫正义和法理,但彼时,“黑社会”对他来说不过是个有确切定义的概念。
人都是这样的,坏事没轮到自己的时候总可以事不关己地旁观,只有刀真的砍到身上,才知道叫喊痛。
想到那些放高利贷并绑走她母亲的人正是黑社会,阿鬼便生出一丝真切的厌恶和憎恨,令他不愿和眼前这人说话。于是他无礼地无视了对方的问题,随便挑了一个方向,夹杂在庸碌的人潮中漫无目的地前行。
直到夜幕降临,阿鬼在一家廉价旅馆的楼下停下脚步。门口的招牌上标好一晚的价钱,他盯着那个数字揣摩许久,最终还是掉头离开。
找条公园长凳勉强一晚算了,他想,幸好天气已开始回暖。
抱着这个念头,他又走过三个街口,结果在找到公园之前,意外地与那个在警局门口和他搭话的人再次相遇。
阿鬼顿了顿,他有些意外,想不到自己竟然记住了对方的脸,但转念一想,那人的脸确实是不易忘记的,然而更让他意外的是,对方竟然也记得他。
“巧喔!”那人抽着烟朝他招招手,接着自来熟地走上前,“我们几有缘分。”
见他仍旧沉默不语,那人也没有自觉无趣,反倒盯着他打量一阵后,开口问说:“没地方去的话,我家沙发借你住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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