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不信拉倒!”钱素楹的嘟嘟嘴,“我欣赏金子去!”
推门进去,里面的人正在整理大大小小的绑带和伤药。而金子美男,还在昏睡之中。
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将尘土抹去,金子越发显得耀眼夺目,即使脸上还带着一些不健康的苍白,那脸,依然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睛分毫。
“真是蓝颜祸水,若是生我的前世,恐怕肯定是光芒四射的天阙星。”钱素楹自言自语地凑近,顺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好滑啊,也不知道用的什么护肤品,真是让人羡慕妒忌恨!”
不知道是不是眼,她好像看到床上那个男子的眼珠子隔着眼皮动了动,纤长的眼睫毛,颤了一下。再看时,美男依然睡得死死的,没有任何动作。
钱素楹戳戳他的脸,轻轻弹了两下,小声道:“是金子,就别想从我手心里溜走。就算阎王肯收你,我也要把你从他手里拉回来!”
这一次,她看清楚了,金子的嘴角,轻轻动了一下,只是不知道,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
夜幕降临的时候,金子果然发起了高烧。
补眠了大半天的钱素楹一下被惊醒了,她就和金子睡在同一个房间——自己的金子,得自己看着不是?
与别人发烧说胡话不同,金子一发烧,只是紧紧用牙咬着下唇。似是很难受,却想要强力地去顶住,就算顶不住,也一定要顶。
又好像,是死守着什么秘密,不肯让自己说出半句。
“也不知道你是真的太倔强到不肯表现出自己的软弱,还是,真的有那么多秘密,必须死守,不能说出来?”
钱素楹支着脑袋瓜,坐在床边,看着丐帮中人忙进忙出。她睡饱了,正是欣赏美色的好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