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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国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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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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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景云刚读完一份报纸, 就见桑景英从学校里跑出来。

他很瘦,身上的长袍又有点宽,跑起来之后, 长袍随风飘动,就像是竹竿上挂了件衣服。

桑景云站起身,笑着问:“事情办完了?”

桑景英将放在桑景云身边的背篓背在身上,开口:“办完了,明天就开学。”

两人一道离开, 同时,桑景英跟桑景云说起自己的学校。

中华职业教育社是一些教育界和实业界人士共同开办的,致力于推行职业教育。

他们国家传统的教育, 是脱离生产劳动的, 很多读书人不知道谋生方法,没有能力养活自己。

这在一些有识之士看来,需要改变。

中华职业教育社因此出现,里面会办一些班级,教授各种技术, 让找不到工作的人可以学一门谋生的本事。

“我们学校有实习工厂,我们学了基础知识后,就可以在实习工厂学着做珐琅招牌……”桑景英面露向往。

桑景云听得很认真, 顺便把人带去肉摊那边。

桑钱氏不舍得钱买肉, 实在要买, 也只买一小块炒个肉丝。

桑景云比她大方,问过肉类价格后,就买了一块三斤多重的猪肉, 又一个铜板, 买了六个猪的肩胛骨。

一些小说里, 写猪内脏、猪筒骨之类在古代很便宜,甚至能白送。

桑景云不知道别处如何,反正在此时的上海县城,这些东西的价格虽然比肉便宜,但便宜不到哪里去,还有人抢着买。

普通人很少买猪大肠吃,但饭店和大户人家会买,毕竟有些人就好这一口。

桑元善在世时就很爱吃红烧大肠,因而隔段时间,阿兰就要做一次。

饭店九转大肠的价格,更是比红烧肉还贵。

筒骨这样里面有骨髓的骨头,价格也不便宜,这是一些老饕的最爱,饭店也喜欢用它来煲汤。

原主曾经跟着桑学文去饭店吃筒骨煲,吃是好吃,价格却也不便宜。

猪身上最便宜的内脏是猪的脾脏,这东西大家都不爱吃,最便宜的骨头,则是肩胛骨。

肩胛骨没有骨髓,上面的肉还被屠户刮得干干净净,买肉之后若是跟屠户讨要,人家会愿意白送一个。

但桑景云要的多,那还是要收钱的。

“姐,你买这骨头干什么?”桑景英好奇地问。

桑景云道:“拿来炖汤。”

“姐,这骨头炖汤没油水。”桑景英道。

桑景云笑起来:“好歹有肉味,而且这骨头炖久了蘸醋嚼着吃,能让你不再抽筋。”

桑景英因为缺钙,晚上时常抽筋,有时还膝盖疼。

而骨头蘸醋嚼着吃,是上辈子,她们村治疗抽筋的土办法。

猪的肩胛骨不像筒骨那么硬,剁开煮久了之后,是咬得动的。

骨头里怎么都有点钙,醋还能促进吸收,这么吃应该能补钙。

“为什么?”桑景英好奇。

桑景云道:“你膝盖疼是骨头缺营养,吃点骨头能补一补。”

在她看来,这么吃或许没效果,但肯定吃不坏身体。

两人买完猪肉,又去了一趟洪兴纸号。

桑景云将借来的报纸还给洪掌柜,又把洪掌柜刚看完的报纸借走。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在报纸上看到你写的小说。”洪掌柜笑着开口。

“应该快了。”桑景云道。

按照洪永祥的说法,《新小说报》编辑部的编辑很喜欢她的那部小说。

既如此,应该会快点刊登?

跟洪掌柜聊过,桑景云和桑景英便往家中赶去。

现在赶回家,正好能赶上吃午饭。

中午吃的是蒸黄豆和榨菜汤,桑景云桑景英和桑景丽,还有一人一个水煮蛋。

将水煮蛋剥开蘸酱油,以此下饭的同时,桑景云对稿费愈发期盼。

水煮蛋哪有红烧肉好吃?

桑钱氏见桑景云买回来那么大一块肉,有些心疼钱。

但这钱是桑景云挣的,她便也没说什么。

用砍柴的斧子将猪的肩胛骨剁碎扔进锅,再放进去切小的肉皮,加水后用一切老桑树小火炖着,桑钱氏就让桑学文去院子拔萝卜苗和小青菜。

桑钱氏在院子里种下的菜,已经长出绿油油一片。

这些菜,有萝卜,也有青菜,也就是后世人说的上海青。

这些菜,是桑钱氏买来菜籽种下的,因播撒不均匀,有些地方长得密,有些地方长得稀疏。

不管是萝卜还是青菜,长太密集将来都长不大,就需要有人拔掉一些,顺便将杂草拔掉。

这些拔出来的小青菜和萝卜苗都能吃,桑景云上辈子,就喜欢将它们用水焯过后,放点麻油凉拌了吃。

如今家里没有这麻油,放骨头汤里煮,那也是好吃的。

骨头住了许久后,桑钱氏将那块肉也放进去煮。

晚上他们吃的,就是白切肉和一盆用骨头汤煮的小青菜,和一盘凉拌萝卜苗。

骨头汤桑钱氏留了一半明天吃,肉也一样,因而每个人分到的肉不多,但也已经很好吃。

大家还都嚼了点骨头,桑景英在桑景云的监督下嚼得最多,饭碗旁边积攒起一堆骨头渣。

第二日,桑景云跟桑景英、桑景雄还有桑钱氏一起去县城。

她其实没什么事情,不去也是可以的,去这一趟,一来是想看看自己的小说刊登出来没有,二来则是想锻炼身体。

她这身体到底年轻,她穿来后时不时动一动,身体已经养好了一些,但还是不够好,需要继续锻炼。

从她家走去县城,说是有十里路,但应该是不到的。桑景英闲来无事数过一次步数,每走一百步就往口袋里放一小节木棍,发现单趟走下来是七千步,来回那就是一万四千步。

走完这么一趟,她一天的运动量便已足够,接下来一天,即便不出院子也是可以的。

一天走差不多一万五千步,这对现代人来说挺多,但在这个交通不便,大家习惯了走路的时代,真算不得什么。

桑景云每次去县城,都能看到农村人挑着要去县城售卖的蔬菜,走得比她还快,那些孩子,更是跑着去县城。

她现在慢悠悠走去县城都要出一身汗,还要休息一会儿才能往回走,走到家更是要小睡一觉,这身体着实不怎么样。

但她相信,她能把自己的身体练好。

桑景云上午去县城一趟,并在来回路上构思好剧情,回家后小睡一觉,然后开始写《双面魔君》,一直写到天黑,日子过得规律又健康。

他们家早饭吃得早,基本天微微亮就吃了,吃的时候应该不到六点,午饭吃得也就很早,常常不到十一点,就已吃完。

因此,桑景云每天有五个多小时可以用来写作,大概能写四五千字。

桑景云一边写小说,一边养身体的时候,南城书局,已经开始印刷《西游记》。

费中绪和南城书局总编两天时间将桑景云和桑景英写的《西游记》的稿件,全都审过一遍,洪玥已经画完的第一册,他们也仔细看过。

“这套连环画不错,我们尽快做出来。”南城书局的总编做出决定。

费中绪答应下来。

南城书局的印刷房有石印机。

石印是此时常用的一种印刷方法,非常适合用来印刷图像。

用油性墨在特制的石灰石板上画上图像写上字,再进行刷水、滚墨、覆纸、加压等工序,就能将图像印刷出来,比原本的雕版印刷要省事很多。

此时的那些带图的广告,就都是用石印机印刷的,《西游记》的连环画,他们也准备用这机器来印刷。

《西游记》共七十二册,一时半会儿画不完,但这书也不是非要画齐了才能出,如今第一册既然已经画好,先出了也无妨。

南城书局的主编找来石印画工,画工先把涂有明胶的桃纸放在原稿上,用钢笔沾上药墨,照着原稿描一遍,再将纸张翻转放到石板上……一番操作后,就可以用石印机进行印刷。

这画工年纪不小,早先也是读过书,学过画画的,后来家乡遭遇灾情,带家人逃到上海,无以为生,机缘巧合之后,就做了个油印画工。

洪玥写在画上的字不算好,他照着描的同时,还略有些改动,竟是让那字更好看了一些。

南城书局,很快便开始印刷《西游记》第一册《猴王出世》。

而与此同时,洪家,洪玥正飞快画图。

被桑景云开解过,她豁然开朗,不再纠结细枝末节,每天一早起来,拿了笔墨直接就开始画。

现在,她一天能画二十张图,两天就能画完一册书,还不用耽误睡觉。

就是画多了有些无聊。

但画图再无聊,也比做女红有意思。

让她许多时间,一针一线就为绣出一朵,她反正是不愿意的,她也不想做衣服做鞋。

以往被母亲逼着做的时候,她就想,若是有种机器能快速缝合布料,那该多好!

洪玥正画画,突然听到开门声。

她听声音,便知来的是自己母亲。因不想听母亲念叨,洪玥装作沉迷画画,头也不抬。

换作以前,洪母肯定要说洪玥几句,但现在,看看洪玥桌上的那些画,洪母闭紧嘴巴,不敢打扰洪玥。

她悄悄上前,将一碟切好的脆柿放在洪玥桌角,又悄悄退出去,小心翼翼带上门。

洪玥等母亲走了,用手拿了一块脆柿吃。

她突然不觉得画画无聊了。

时间眨眼,就又到了周日。

桑景英已经在珐琅班读了五天书,适应良好。

他虽有些瘦,相貌却很不错,再加上为人和善,也就与同学相处得不错,还交到几个朋友。

此外,他学东西很快,老师教的东西一学就会,这还让老师对他极为喜爱。桑景英每天一大早去上学,放学后去糕点铺,接上桑景雄与桑景雄一道回家,生活也过得极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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