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应给程思敏穿裤子,他便一直从时应的手里,沙发上,把程思敏的袜子和上衣抢走。
就这么和一人一狗战斗了十来分钟,时应好不容易将程思敏的两只脚塞都进裤腿里,准备起身把裤腰给她撸到屁股上,程思敏又不舒服了,拧着劲儿,忽然一脚蹬在他胸口上。
程思敏这人骨架小,身上绝大部分的重量都来自于肉,她的腿从来不是传统审美追捧的筷子腿,肉感大于骨感,最大的优点是直。
可就是这么一双大腿和小腿一边长的短腿,拧臀飞踢的力道如此狠毒。
摔坐在客厅正中间时,时应大脑一片空白,他两只胳膊撑着瓷砖,胸口完全被震麻了,心脏都少跳了两下,脸上的表情更别说,犹如油画调色盘那么精彩。
缓了十几秒,他气息才稳,朝着沙发的方向大骂了句:“操。”
始作俑者理他吗?没,只是趁他摔跤,把才套上的裤子又重新从脚上蜕下来了。
他时应是什么很贱的人吗,这前功尽弃的白费功夫,还得挨打,谁能受得了?
最终还是贝贝仁义,走到他身边,把头拱在他胳肢窝,叫他借力站了起来。时应被踢得心口来火,头顶冒烟,走到程思敏跟前厉声训她:“行,不去医院是吧!程思敏,可别去,你就别穿衣服,你光着躺这儿烧吧啊,等会儿熟了都没人管你,知道吗!”
“作吧!谁能作过你?”
末了他委屈极了,又把奶油色的脸凑过去说:“怎么不把我踹死呀?”
厉害完,再瞧程思敏,没反应,睡着了。时应这才敛起眉眼,弯腰给她捡衣服。
湿衣服甩卫生间的盆池里,干净衣服扔回衣柜,至于那两双袜子,捏起来对着灯光看,要不成了,已经被小狗把脚后跟咬掉了,切口实在整齐,仿佛被剪子绞了。
拿上程思敏大门上挂着的 hellokitty 钥匙串,他出门前又走回沙发前,把程思敏的一条裸露的腿塞回被子里,怕吵醒她,时应朝着贝贝小声说:“把她看好了啊,我下楼买退烧药,一会儿上来给你喂饭。”
贝贝今天就吃了一顿饭,饿得饥肠辘辘,听到喂饭,即刻兴奋地在原地打转。
时应一关门,它很听话,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看,但侧耳倾听着时应进电梯的声音,立刻跑到程思敏跟前把头搭在沙发上盯住她。
顶多二十分钟,时应拎着一兜子在药房开的风寒药回来了,退烧药给程思敏灌下去,狗饭给狗搁碗里,瞅了瞅程思敏乱七八糟的家,时应最后到底是把那身孔雀开屏的西装脱了。
反正程思敏睡得稀里糊涂,根本欣赏不了他穿西装的姿色,他回家换了身宽松的衣服来程思敏家做清洁工。
湿衣服洗了晾起来,衣柜里翻乱的叠整齐,地上踩得混滑的泥印子一个个拖干净。
忙完这些时应打开冰箱给自己煮饺子,等他吃饱又把程思敏泡在盆池里的碗筷一起都洗了,打扫完厨房还不算,还得给程思敏煮点好消化的瘦肉粥。
他哪里是缴了饭费来吃饭的,雇来的钟点工都没他这么勤快,待时应终于闲下来走到程思敏身边查看她的情况,还好,吃了药,她的脸看起来也不那么烫了。
见到程思敏一直用胳膊肘搭在眼睛上挡光,时应关了刺目的吸顶灯,坐在距离她一臂远的位置借着窗外铺洒进来的月光看她睡觉。
时间接近午夜,贝贝早叼着时应奖励它的鸭肉干在自己的小床上睡着了。
程思敏打小呼,贝贝打大呼,两人的呼噜声交相辉映彼此起伏,给本来清冷的月夜平添些奇幻绮梦的味道。
时间越来越晚,按理说时应不用再陪了。程思敏是二十多的成年女性,身体敦实,不过是偶发风寒感冒,吃了药睡一觉大抵就能好个大半,他也没那么闲,明早还要上班,是该走了。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他行为上还有点恋恋不舍。
月光如滕蔓,顺着阳台上那些正在晾晒的寻常衣物爬上程思敏的侧脸,在她薄薄的眼窝,细密的睫毛,还有翘起的下巴上绘出如锦的纹理。
十年未见,程思敏的五官张开了一些,脸上也多了几颗他未见过的晒斑,但他一眼还是能透过这张脸看到她曾经还是懵懂少女的模样。
如果再仔细探寻,剥开她刻意表现的明媚,他甚至还能看到那个昔日朝他挤眼泪的小学生。
就这样望了许久,临走前,时应从塑料袋内取出水银温度计,拿酒精湿巾消毒后,弯腰撩开程思敏脖子下的小被子,告诉自己:再测一次体温,这下晚上回去不用担心她了,他也能舒舒服服睡个好觉。
时应自诩道德感极强,绝做不出趁人之危的烂事。俯身时,他手上力道控制得非常精妙,被子下移十公分,只露出单侧的肩膀,时应成功把甩好的水银温度计塞到她的腋下,再把她露出来的肩膀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