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风村与神秘敌人的交火中,我军已正式宣布牺牲了21人……”
“啧,真是倒霉啊……都还是一群小年轻。”卸下一块被刮擦过的胸甲后,良木齐端着茶杯,望着全息屏幕的同时拍了拍烈鹰装甲的肩膀,“你可真是立了大功啊,亲爱的。”
门铃响了,“进来吧。”良木齐已经猜到是谁了,果然,来者正是王阳晨将军。
“良木齐博士。”王阳晨将军笑道:“辛苦了,这几天烈鹰的维修工作很重吧。”
“这个月你不给我去后勤处申请加工资,我就辞职不干了。我说你那天开着这家伙闹了多大动静,打掉了36%的激光存储能源,289发12.7毫米子弹,两枚狼蛛微型散花弹……还有往返的能量消耗?拜托,这太耗钱了,我半年的积蓄全砸在维修上面了。”良木齐将茶杯递给了前来接客的聪聪,长叹一口气,望着它拖着履带专有的机械声为自己端来了它看着视频做好的焦糖玛奇朵。
“你是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多危急,为了掩护他们撤离,我一边要在空中搜寻伤员,一边还要开火击退冲上来的敌人。”王阳晨将军说,“我还特意去查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安晓天,这个新兵带着他的队伍,违抗军令挡住了敌人的进攻,这小子胆子也是够大的。还是我在山谷低处锁定了他,将他从敌人手中救出,要不然,现在的伤亡上还得多一条人命。”
“哦?违抗军令……那看来这个士兵不合格啊。”良木齐翘起二郎腿,抿了一口焦糖玛奇朵。
“不。”王将军说,“如果我不驾驶烈鹰出动,他们的做法,确实为另外两队的撤离争取到了宝贵时间,只是很可惜,他们都还是新兵,我的出现只是及时止损。如果他们三个队伍都是自顾自的跑,在被敌人锁定位置的情况下,这种恐怕伤亡更大。从这个角度上讲,安晓天他们反倒是有英雄主义的意思了。”
良木齐认同地点点头,点起一根烟,看上去像是一个无业游荡的烟鬼。
“还记得吗,当时我们三十多岁,我第一次开你的原型机,差点把脖子给扭断了。转眼二十多年啦,烈鹰,我也是轻车熟路了。”
王阳晨望着座位边上放置的烈鹰装甲,自从这套装甲问世,王将军就驾驶着它驰援各个战场,而他也因此成为了第一代烈鹰。然而装甲不会老,王将军逐渐老去,已经不适合再进入装甲内冲锋陷阵了。
“烈鹰可就只认你一个主,能不熟嘛。”
“呵呵,话是这么说,但是岁月饶过谁啊……”王阳晨将军伸出手,仿佛眼前的烈鹰装甲触手可及,“昨晚的战斗,我已经能明显感觉到疲惫了,还有我的神经连接传递速度等等,做出的反应都大不如前了。
如今这世道,真是越来越乱了,一切就好像一场大风暴前的绵绵细雨般,灾难到来之前,总是有征兆的。虽然我不知道到底会发生什么,但是凡此种种,都像是在给我们警示……幸好有你啊,良,我们才有足够的科技硬实力面这未知的挑战。我想说的是,你只管干,资金问题,我会替你搞定。”
“哈。”良木齐放下茶杯,故作轻松道,“你以为我真的在乎钱吗?烈鹰装甲很快就能再次投入使用了,放心吧。”
“我当然放心你。我现在最担心的是,谁来继承烈鹰的衣钵呢?”王阳晨将军盯着地板,若有所思,喟然道,“老了,战不动了,总不可能,让我这个老头子继续逞英雄。”
“哦?”良木齐像是提起了兴趣,坐起身看向他,“那,有人选了?”
“有了,但还是没拿定主意……行了,你继续吧,我还有事,不打扰你了。”王阳晨将军起身,离开了实验室。
目送王阳晨离开后,良木齐思索片刻,打开了信号侦测屏蔽系统,再三确认王阳晨将军不会再回来后,他拨通了加密聊天频道的号码。
“喂?”
“我想要的东西,你们都搜集到了没?”
“早搞定了,只要你定下时间,我们就来接你。但是,你也得带上你的东西,我要的是它,不是你。”
“我当然知道,还有,我得告诉你们一个消息。”
“你说。”
“烈鹰装甲的驾驶人要换了,但是目前不知道是谁。”
“换了好啊,那你不是有空档将烈鹰带走了吗?”
“烈鹰没有自动驾驶的能力,它只是初代机。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走了,烈鹰装甲是必然要留给军方的。”
“……那跟留了个后患有什么区别?”
“不,相信我,初代机的实力有限,哪怕是真的在战场上遇见,我也有十足的把握压制它。”
“行行行,我相信你,大科学家,我没空听你画饼。你既然诚心要合作,那就让我看看你的诚意,七天之内,你再不做出些行动,就别想再想着索要我们的资源了。”
“哼,你们根本不懂尊重人。”
“我说的是实话!你那是军事基地,不宜多说。七日之内,咱完成交易,谁也不许欺骗谁,懂?”
“废话。”
良木齐率先按掉了电话。他缓缓地走到一个实验柜前,挪动开,一件黑色的装甲正摆在墙上,正对着他身后摆放着的烈鹰装甲。他伸手摸了摸它冰凉的胸甲,又将柜子重新摆到原来的位置,整个实验室又回到了之前那平和的样子。
同一时间 s市市中心繁华步行街
为了争夺谁来送安晓天盒饭的权利,刘宣和杨梦甚至笑着吵了一段路,当然最后,刘宣还是将他们一起为安晓天挑选的伙食交给了杨梦,毕竟自己是和安晓天一起长大的,而杨梦能陪伴安晓天的时间确实不多。
两人慢悠悠走在大街上,走着,刘宣突然叹了口气,“怎么了?”杨梦扭头问道。
“我觉得你俩,挺可怜的。”
“嗯哼?”
“你看,你和他一年也见不了几次面,你还要为他的安危操碎心。这样的爱情,是不是太折磨人了。”
闻言,杨梦微微一笑,顺便用手捋了一下被阳光照耀的发梢:“这样跟你说吧,刘宣,自从我第一次和安晓天牵手,在我心中,我已经嫁给他了,他会是我承诺一生去追随的男人。爱情是一场长久且庄重的契约,收不回的感情叫一诺千金,我答应他的,无论晓天他未来走向何方,我都不会松手的。我相信,一切都是爱情对我们的考验,真正相恋的人,不会因为有阻碍而停下对另一半的追寻呀。”
突然杨梦扯了一下的袖口,指了指那边的夕阳:“你看,好漂亮呢。”
刘宣抬头望着城市高楼边缘的地平线,轻轻点头,没有说话,他知道杨梦想继续说下去。
“安晓天也是这样想的,你知道吗?爱情让我们为彼此而生死,让我们共享喜怒哀乐,这就是真谛啊。爱上一个人,就不要怕付出这一生,哪怕有一天,他真的要离你而去。我愿意陪我爱的人,走到最后一刻。”
刘宣静静地听着,回忆突然如潮涌般开始翻腾。他想起了初中他曾深深爱过的女孩。他们一起拼车回家,一起沿路玩耍,可是,她上了提前批,像安晓天一样离开了他的时光,只留下他一个人,守候着如海市蜃楼般的世界。
刘宣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但你,会知道吗?涵儿,你在哪里?”他抬起头,那灿烂的夕阳那么壮美,如野火一般燃烧在城市的上空,让刘宣心中那时光边缘始终未渝的爱纵情生长,让刘宣恍惚间,看到了那个叫马一涵的女孩的脸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