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不只是左臂负伤那么简单了,在那艘战舰的甲板上,我双耳轰鸣,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见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呃呃……(又是你)”
不过我的声带似乎出了些问题,暂时失去了说话的功能。
“嘘——”
之前的女人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你的伤才刚刚缝好,别乱动,容易撕裂。”
说着,她摘下铁架上已经快要流空的点滴瓶,又挂上新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不是护士的工作吗?怎么由她这么个医生来做了?
——不过事后我了解到了原因——她因举报太多而被踢出军医列,又成为了一名护士。
不过她似乎对此早有准备,对我得意洋洋地展示着她的护士资格证。
“由于人员缺少,医生忙不过来,我想我们以前有些交情,我就擅自先治疗你了——
“不过这次看起来比上央痛多了……”
这种女孩还真是不知愁呢。
我想。
不过我一直很好奇一件事情——为什么两次见她,她都是一件睡裙外套白大褂呢?
起初,我以为是因为她玩得花,但现在看来也并非如此。
我曾问她这个问题,她也给出了回答。
“因为医生是很忙的啊——你要知道,你们半夜被抬过来的时候便已奄奄一息,难不成你还能等着我换下睡裙,洗漱一番,然后换上正装,再操起手术刀拯救到那时已经一只脚踏入鬼门关的你吗?
“我医术精湛,但不代表能起死回生,好吗?”
这番回答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知道我以前接触的那几位都是每天容光焕发,衣装齐整。
可在我心里,他们都不像医生。
而眼前的女子虽然连军医的资格都被剔除,但她比起那几个衣冠禽兽,要更贴近自己心目中医生的形象。
养伤时长四个月,那段时光是悠闲的、快乐的,没有每日的晨跑与训练,没有军事演习,只需享用美丽的时光,一切那么静谧。
最重要的是——有一个整天叽喳不停的小护士日常聒噪。
虽然吵吵闹闹,但也好过我过去十多年来,在孤儿院中独行缄默的时光。
我曾问她,“你为什么决定成为一名医生?明明辛苦又不一定能受人待见,而且就让前景也并不太好。”
“因为我怕痛。”
她这么回答。
“这有因果关系吗?”
我不免有些不解心。
“有啊!”
她眼睛亮了起来。
“正因为自己怕痛,就不想让别人痛啊!
“成为了医生,就可以尽量减少别人的伤痛,完成自己的原望!”
女孩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起来。
“对了,这么久以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突然想起了这个重要的问题。
“塔莎·斯特里克兰德,叫我塔茨就好了。”
我点了点头。
“班森·布朗尼。很高兴真正认识你。”
在临走的那一天,我向也告白——
真是奇怪,我分明十分讨厌医生这个物种,却对她产生了这种情愫……
人果然都很复杂……
我看着她脸上犹豫的红晕,从身后找出了一束玫红色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