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班森·布朗尼,别人都叫我班森。
其实后面的姓氏有没有都无所谓了,毕竟一个在孤院长大的孩子,姓名都不确定是否来自于父母,至于名字是否完整,还需要那么在意吗?
至于我为什么会委身孤儿院,那这就得从我六岁时说起了。
——这是一张数码相片——说实话,数码相机这种东西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博物馆中的珍品了,但我还留有这么一张相片——
因为它确实很重要。
通过它,我蠢笨的脑子还能刻印刻下这对狠心夫妻的样貌。
那是我第一次有意识地被别人拉去打疫苗。
那个医生看起来恶狠狠的,他罪恶的针头刺入我的皮肤,疼痛使人忍不住打着寒颤。
可那个医生却说自己扎歪了,又将过错推到我头上——
说如果我不乱抖,他便不会扎歪。
我不明白医生这种生物是怎么有那么厚的脸皮的,毕竟——
在那个时候的三个月前,也是同样的这种物种双手难开地和我说他尽力了。
说如果不是父亲在手术过程中抽搐了一下,她那本就颤抖的手术刀就不会偏移一毫米而带父亲最后生的希望。
而无独有偶,再半年前也是同样的这种物种同样地双手一摊并同样地说他尽力了。
说如果母亲在更孕间多补充一些营养,也不至于他因手抖导致母亲大出血而大小皆空。
我不清楚还有没有什么幕后的“红包”、“转帐”,但这个物种的确毫不留情地送走了我的父母以及弟弟(这个物种说是弟弟,但我的直觉告诉我是妹妹)。
因此我讨厌医生。
别的孤儿生病,老师都会带着他们去看这种物种,但我向来拒绝。
我不相信他们的处方单,也更不想在出问题后看着他们双手一摊,对自己说——
“医学无能为力。”
他们不仅是在欺骗患者,也是在欺骗自己。
这种看法的改观还是在二十三岁那时,当时因为高考失利,在众人眼中本应是废物人生的我戴上大红花,离开了那个舒适的孤儿院。
我并不认同什么“高考是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考不上大学这辈子就完了”的言论。
因为毕竟有很多毕业生在外卖与大街以及无数份交错的简历之间奔忙以至焦头烂额。
我参了军,很快由于出色的表现,成为了一名下士,留在了军队之中。
二十三岁那年,我在第一次参与的小规模军事演习中负伤。
那是我第一次负伤,一颗流弹在我附近不远处爆炸,我的左臂一片血肉模糊。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不愿意看医生。
如果不是长官强制命令,并委派两名同志将我架到医务室,我这辈子也不可能踏入那扇门——
也便不可能遇到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那个她。
那是个比我低两头的小巧姑娘,高鼻粱,半柜眼镜。
她的那身装束实在令人印象深刻——
黑色蕾丝吊带睡裙,外套白色医疗大褂,除此之外,便不是一眼能看到的了。
但最人让日的还是那双蓝色的瞳孔,以及那粟色的发丝。
它们像水晶般透亮动人,它们像绸缎般柔顺。
我向来是对漂亮女人不抱有恶意的——但医生除外。
——那个宣告我父亲死亡的医生也很漂亮,但却是对我父亲行刑的刽子怎唉。
“欸——你怎么看起来这么镇定啊!伤得这么重,不痛吗?”
这是见到她以后她说的第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