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萍!快出来!”何小萍正在屋里给王重织毛衣呢,就听见王重在门外喊她,听语气,似乎还有点着急。
何小萍也只能放下手里刚刚开始织的毛衣,走到门口问道:“干啥?”
王重见何小萍穿的不多,赶紧说道:“回去穿严实点,把军大衣裹上,咱们出去一趟,带你去个好地方。”
何小萍虽然疑惑,但还是听了王重的话,穿上大衣,戴上帽子手套,裹上围巾:“这大晚上的,咱去哪儿啊?”
“先保密,去了就知道了!”王重把自行车推出门,何小萍斜了他一眼,眼神里却满是期待和高兴,没有半点指责。
侧身坐上自行车后座,双手自然而然的搂住王重的腰,王重笑着喊道:“坐稳了!走咯!”
话音刚落,自行车已然蹿了出去。
或许因为是除夕,虽然入夜已经有一会儿了,可这燕京城里的大街小巷,仍旧笼罩在欢声笑语之中,街头巷尾,时不时就有鞭炮声响起。
但凡有孩子们拿着香,揣着满满一兜的鞭炮,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虎虎生风,霸气十足的走在街头巷尾里,身后必定还跟着一群小尾巴。
骑了差不多十分钟左右,来到西城郊区,王重刚把自行车停好,一群拿着手电筒的孩子就围了过来,大大小小的年龄不一,男孩女孩都有,拢共二三十个。
“叔叔,你怎么才来!”领头的是個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儿。
“叔叔接阿姨去了!”王重从兜里抓出两包糖,每人发了几颗,孩子的脸上顿时就都露出笑容。
“好了好了!按着白天叔叔给你们说的,都开始准备了!”王重拍了拍手,一群男孩女孩儿立马招呼着跑开了,一下子全没了踪影。
何小萍愣愣的站在王重身后,有些摸不着头脑。
王重扭头对她笑了笑,“看好了,别眨眼!”
随即抬手在嘴前做喇叭状,冲着前方大喊起来:“倒计时!十、九、八·····三、二、一、放!”
伴随着王重一声大喊,几秒钟之后,一道道宛若流星的焰火拽着尾焰冲天而起,于夜空中轰然炸开,数十枚烟花同时炸响,照亮了大半个夜空。
何小萍愣愣的看着半空中璀璨的烟花,耳畔是烟花炸响的轰鸣声,脑海之中,已然一片空白。
······
燕大一栋女生宿舍楼里,萧穗子倚在床头,手里捧着一份杂志,看着看着,便不禁被书中的情节拨动心弦,忍不住潸然泪下,吸着鼻子,发出一阵啜泣声。
“穗子,你怎么了?”舍友闻声,好奇又关心询问萧穗子的情况。
“我没事儿!”萧穗子赶紧说道:“这故事写的太好,不自禁就陷了进去。”
“你看的什么?”
萧穗子刚刚看到小高潮部分,被精彩的剧情深深吸引住了,也被书中那一个个义无反顾慷慨就义的无名英雄们感动的潸然泪下。
舍友好奇的走过来,瞧了瞧萧穗子手里的杂志,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宿舍里常备的几份杂志之一。
“青萍的《我的兄弟叫顺溜》!”萧穗子如实答道。
“《我的兄弟叫顺溜》?”室友疑惑的问:“我记得那是一部长篇抗战军旅题材的小说吧?在男生里面好像还挺受欢迎的,热度不错,听咱们的男同学们讨论过好几回,哎~穗子,你什么时候也喜欢看这种类型的小说了?”
萧穗子道:“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我以前在文工团时候的战友,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他还会写小说,就好奇买过来看一看,没想到他的文笔竟然这么好,人物刻画的这么饱满,故事写得这么动人。”
连萧穗子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她说着话的时候,脸上不由自主的便露出淡淡的微笑来,笑容中带着几分自豪。
“这么好吗?回头我也看看······”舍友的话刚说到一半,忽然反应过来。
“战友?”舍友眼睛一转,带着笑意问道:“能写出这种小说的战友,肯定也是个男的吧?”
“嗯!”萧穗子点头:“确实是个男同志!”
舍友撞了撞萧穗子,一脸八卦的问:“穗子,说说你这位大作家的战友呗!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不论是什么时代,女人的八卦之心都是牢牢刻在骨子里的。
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萧穗子直接道:“他叫刘峰,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吧,以前在文工团的时候,他就一直都是团里的模范,是标兵,多次受到表彰。
后来在一次抗洪救灾中,闪了腰,跳不了舞了,因为在抗洪救灾中表现优异,还来了燕京,接受伟人的表彰呢。
后面战争爆发,他就跟着大部队上了战场,还立了大功,成了赫赫有名的战斗英雄,听说首长们收到他退伍的申请后,还找他谈了好几次,亲自挽留呢。”
“后来呢?”舍友的眼里也闪烁着星星,愈发好奇起来。
这个时代的人们,对于这种默默无闻的英雄都很敬仰,很敬重。
萧穗子道:“他还是坚持选择退伍!”
舍友眼睛一亮,有些激动的猜测道:“难道他也考上大学了?”
“嗯!”萧穗子点头,说道:“就在咱们隔壁的医科大!”
“医科大?我的个乖乖!”舍友的脸上满是震惊:“你这个战友可真是太厉害了!”
“穗子!”舍友啧啧夸赞道:“最近咱们文学系,不少男生都在看他的这本书呢!他这又是模范又是战斗英雄的,还这么有文采,怎么一直没听你提起过?”
“我也是刚刚才知道这篇小说是他写的。”萧穗子道。
萧穗子有点文青,喜欢那些缠绵悱恻,让人看着就忍不住落泪的凄美爱情故事,像《我的兄弟叫顺溜》这种军旅抗战题材的小说,也只限于闻名,从未读过,所以一直都不知道王重的小说发表了的事儿。
还是上次在王重家听何小萍提起才知道。
“穗子!这里头有故事啊!”室友一脸调笑的看着萧穗子。
萧穗子脸颊迅速攀红:“说什么呢,人家都结婚了!”萧穗子没意识到自己的异常表现,可室友却看得分明。
“啊?”可正因如此,反而让室友愣了下:“他结婚了?”
“去年刚退伍回来就结婚了。”萧穗子道:“他对象也是我们在文工团时候的战友!”
“这么优秀的同志!”室友摇了摇头,看着萧穗子,一脸惋惜,“还真是可惜了。”
“什么可惜了?”萧穗子疑惑的看着室友。
“我还以为你俩能成呢!”舍友遗憾的道。
“说什么呢,我们只是战友!”萧穗子想也不想,立马脱口解释,脸色略显焦急。
室友见她这模样,不由得叹了口气,没说什么。
可忽然想起何小萍,想起王重,想起曾经在文工团时的经历,萧穗子脸上的笑容忽然就消失了,心也沉了下去。
不知不觉就想起了往事,想起当初王重被林丁丁说成是耍流氓,萧穗子身为林丁丁的室友,考虑到她一个女孩子,并没有多说什么,导致王重被下放到伐木连,被贬谪到川滇边境的深山老林里。
要不是后来战争爆发,王重在战争中的表现优异,屡立战功······
萧穗子不敢继续往下想了。
“怎么了这是?”看着萧穗子脸色不对,室友赶忙关心道。
萧穗子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什么事儿,有些唏嘘的道:“我没事儿,想起了以前在文工团里的一些事儿。”
室友还以为她是在遗憾自己下手慢了,把这么好的男人拱手相让了呢。
走上前在萧穗子床边坐下,拦着她的肩膀柔声安慰道:“虽然他很优秀,但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以后肯定还有更好的等着你!”
萧穗子被她说的一愣,俏脸再度攀红,哭笑不得的道:“我对他真没那意思!我们就是关系不错的战友,我和他对象当初在文工团的时候还是一个宿舍的呢!”
“行行行,没有没有!是我误会了!”室友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她的语气,她的神情,她的眼神,都告诉萧穗子,她一点都不相信萧穗子的这个回答。
萧穗子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她喜欢明明就是陈灿。
想起陈灿,萧穗子莫名就想起了他们在文工团里的点点滴滴,想起陈灿吹号时挺拔的身姿,英俊帅旗的脸蛋,想起了陈灿在文工团解散前夕,在文工团大门口被车给撞掉一颗门牙,再也不能吹号了,自己把母亲交给她傍身的金项链,想也没想,毫不犹豫的就送给陈灿去当底座补牙的事儿。
然后脑中又浮现年前她和何小萍在书房时的回忆,在她的追问之下,何小萍告诉她,王重为了让她安心,当了祖传的玉镯悄悄买下那座院子,用着写小说挣来的稿费,买来材料,利用空闲的时间一点一点的装修把原本因年长日久,有些破旧的院子高造成如今那副样子。
两相一对比,不知怎的,萧穗子忽然觉得心里有些别扭,甚至有那么一丝丝的难受、还有后悔。
连萧穗子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忽然冒出这种想法来。
仔细想想,陈灿除了相貌英俊潇洒,性格不羁,吹的一手好小号之外,貌似,也没什么别的优点。
萧穗子忽然开始自省,自己当初对陈灿那么痴迷,到底是为什么?
自己和陈灿之间,好像并没有小说里的那种轰轰烈烈、为了彼此甘愿付出生命,舍生忘死,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
难道是像汤显祖在《牡丹亭记题词》里说的那样: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
萧穗子皱着眉头,疑惑起来。
这是她第一次,对自己对陈灿的爱慕产生一丝质疑。
王重家。
何小萍拖着一身疲惫,骑着王重给她买的女式自行车回到家里。
大门还上着锁,王重还没回来,医科大可比何小萍在的市二院远得多,每天王重花在路上的时间都得二十来分钟。
开了锁,推开门,把自行车推进院里,何小萍径直奔着中院西厢的厨房而去。
何小萍披上围裙,洗了手,就开始和起面来。
他们家吃饭和别家略有不同,何小萍比较喜欢吃面食,而王重觉得单纯的面食太过寡淡,所以虽然家里的主食一般都是面条包子馒头这些,可菜却从来不少。
和面、揉面,醒面。
紧接着从壁橱里头,取出前几天就做好的最后一块卤牛肉切成大厚片,打了六个鸡蛋,走到院里的花池边上,割了一大把韭菜。
等王重到家的时候,何小萍刚刚把炒好的韭菜鸡蛋出锅。
“今儿回来这么早?”王重有些意外,虽说何小萍医院离家更近一点,可耐不住何小萍经常加班,王重又不是一天到晚都有课,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王重回来的早一些。
“医院没什么事儿,早点下班!”何小萍道:“正好,把菜端过去,还有个炒黄瓜片马上就好!”
院里的花坛里,现在是一朵观赏的花都没有,被何小萍种满了韭菜、西红柿、黄瓜还有王重爱吃的辣椒。
这小半年以来,光是买菜的钱就省了不老少。
两口子一向是谁回来早谁做饭,不过两人做饭有一个共同点,王重做的话,就比较偏向于燕京口味,何小萍爱吃。
何小萍做饭,像是炒肉这些,都会放上点辣椒,迎合王重的口味儿,王重倒是给何小萍说过好几回,自己吃的惯燕京口味,何小萍每回都答应的好好的,可回回只要是她做饭,基本上能放辣椒的都会放上一点儿辣椒,迎合王重的口味。
特别是有一次何小萍做包子,也不知她怎么想的,竟然直接用前天晚上吃剩的青椒炒肉做馅儿,王重吃着味道发现味道竟然还不错,就是稍微拉了点,果不其然,何小萍吃了以后,被辣的只能灌水解辣。
倒不是说何小萍不能吃辣,怎么说何小萍也在川滇呆了好几年,而且还是在部队上,吃食肯定都是跟大部队来,退伍回燕京以后,跟王重结婚也将近一年了,经常试着习惯王重喜欢的口味,何小萍对于辣已经逐渐适应,只是辣味儿的包子馅,何小萍第一次吃,难免还有些不大习惯。
“刘峰,你上回说的那几个战友,他们怎么样了?决定来燕京了没?”两人吃着面,何小萍忽然问道。
王重夹到半空的面正要送进嘴里,停了一下,抬眼看着何小萍:“还没信儿!怎么忽然想起问这个了?”
“上回你不是说,让你那些战友过来,教他们干装修吗!”何小萍道。
“他们一个个都拖家带口的,要是来燕京,那就得先把老婆孩子,还有家里的父母暂时撇下,这决定哪儿是那么容易做的。”
何小萍点头道:“你说得对,他们肯定都是家里的顶梁柱,要负责一家人的生计,要是一下子跑来燕京,家里的日子肯定没那么好过!”
顿了一下,何小萍忽然抬眼看着王重,不确定的问:“你说我要是真从医院辞职了,去干什么合适?”
“这我得好好想想才行。”王重恍然,难怪何小萍忽然说起这事儿,随即关心的问:“怎么忽然想着辞职了?”
何小萍沉默了片刻,才道:“今儿我在医院,碰上朱克跟小芭蕾了!”
王重心中一凛:“朱克跟小芭蕾?”
这两个家伙,当初在文工团的时候,就没少欺负何小萍,王重对他们没有半点好感。
朱克嫌何小萍身上汗味儿重,不愿意跟她一起跳舞,还当着全团人的面抱怨,直接撂挑子揍人,一点儿都不顾及何小萍,后面还是原身刘峰出面,才稍稍缓解了一点何小萍的尴尬。
可真的只是因为何小萍身上有汗味儿吗?
那么高强度的训练,别说何小萍一个女生了,就是男生也难免会出汗,捂久了也会有味儿,何小萍虽然汗腺比平常人发达,可她每天都坚持洗澡,身上的衣服也是一天一换,换了就洗,就算真有点汗味儿,也绝没有朱克表现的那么夸张。
朱克那么做,在王重看来,单纯就是瞧不上何小萍,不想跟何小萍搭档,为此而找的借口罢了。
至于小芭蕾。
永远冲在针对何小萍的最前线,最过分的一次,就是那次内衣事件,强行硬扒何小萍的衣服,这种行为,哪里还把何小萍当做是战友,就算是对待犯人也没有这样的,要不是分队长及时赶到,制止了她的恶行,结果怎样,王重真的不敢想象。
小芭蕾的行为,就和那些个现实世界里曾经的那些校园~~霸凌相差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