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喜欢她,怎么能跟她和睦相处?”
“甭说你,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只能说,人的潜能是巨大的,不被逼到绝境就不会被发掘出来。我以前一直认为人的秉性难移,一直觉得我就是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那种人。可我现在相信,所谓的秉性难移,那只是因为缺乏足够强烈的意愿或缺少足够顽强的意志力。人真的是可以改变的。不但可以改,而且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可以改得坚决彻底。我原以为自己是个坚硬的固体,结果发现我也可以化为流质,根据环境改变自己的形状。住在安妮家可以省掉几百块房租,那是多么大的动力啊。这个动力足以让我把身上的刺统统拔掉,把头上的角藏起来。不喜欢她算什么,不喜欢那个房子又算什么,只要能省钱,喜欢不喜欢有什么要紧?我又有什么资格凭着喜好做事?任性是需要资本的。小时候在家里,我再怎么任性都不怕,我知道不管我怎样,爸妈都会宠着我。离开家去读大学、工作、结婚,我依然任性,因为我不怕后果。可到了美国,我一下子失去了所有赖以任性的资本。我必须处处谨慎小心,必须忍耐。”
“挺识时务的嘛。”
“笑着面对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够虚伪吧?”我问。
“你是怎么做到的?”
“还是那句话,在别无选择时,就会尽力去做好。我开始时认为自己很虚伪,天天就像戴个假面具,对自己很不屑。过一阵子我想通了,想活下去、活得好,有时候必须得隐藏起心里的想法。明明不喜欢,也要做出喜欢的样子。想通了后,我不再鄙视自己虚伪,做起来也就自然多了。假面具慢慢地变成了脸的一部分,连我自己都分不清真假,别人更不可能分辨了。安妮肯定以为我喜欢她,伊琳也肯定这么想。”
“你这虚伪的结果挺好么,让大家都高兴,只是委屈了你自己。”
“这个我也想通了。不在这方面委屈,就得在别的方面委屈。相比之下,这方面的委屈算是最轻的。”
他盯着我沉默了好一阵子才开口,“你真是这么想的?你的变化实在超出了我的想象。”
“也超出了我自己之前的想象。在学校书店打工时,我是公认的脾气最好的雇员。我所在的部门管电话邮购订书。就是接听电话,记下顾客的资料和所要的书名,打出订单和邮寄地址标签,再到书架上找到书,最后打包装箱。部门经理是个波斯人,梳着爆炸式狮子头,正值更年期,脾气怪得要命。有时候突然泪流满面,有时候又突然放声大笑,碰到一点小事就发火骂人。我们部门人人都跟她吵过,只有我例外。”
“难以置信,你竟然还有这本事。以前在外企工作时只有你总跟老板顶嘴。”
“不是本事,而是态度。你不知道我拿到这份工有多么不容易。我一方面心存感激,另一方面也生怕失去这份工作。这种情况下,我的好脾气和好态度是发自内心的。我那时的听力和口语都不好,接听顾客电话时自然会耐心应对。顾客不高兴,那是因为我没听懂或是我的话说得不清楚,都是我的错,我哪里有理由生气呢?经理对我发火,我也总是连忙道歉。我的好脾气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虚伪,是真的不生气,因为的确是我做得不好嘛。”
“你说心存感激,感激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