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夜深,周从事穿过一道道门廊,前来拜见卫宁的时候,他正孤身一人,坐在私宅深处的耳房里。门窗笼闭,只在一盏暗淡的灯火下,沉默地擦拭着随身所佩的青玉匕首。
“胡先生的妻女,现在已经过了黄河吧。”卫宁说。
“是,大人,一切顺利。”周从事答道,“您让绿林豪客,半路迷倒了押送的官差,偷龙转凤换走了胡先生的亲眷。想来他们,不日便能在漠北重聚。即便不慎被大司马查知了蛛丝马迹,也只是手下人疏忽。这样救人,再好也不过了。”
“胡先生赤心报国,托付于我,我总要设法保全他的至亲。”卫宁黯然一笑,“算不上救人。这些年,纵然救出了几个人,却也害死了更多的人。”
周从事低着头,站在一丈之远的地方,脸孔和神情都藏在浓重的阴影里。可即便屋中灯火明亮,卫宁未曾抬起头来,便也不会看到她凄然惆怅的目光。在他们所背负的罪孽面前,一切劝慰都苍白无比:“这都是您忍辱负重的权宜之计,若能保全社稷,青史之上,定会明白您的苦心。”
卫宁自嘲般地冷笑了一声:“哪里见得苦心,倒是个货真价实的佞臣。——有时候,我真有几分羡慕夏太常,能抬起头来,堂堂正正地做人。”
“大人保有用之身,为的是时机到时,能做有用之事。夏太常只顾自己的清名,一事无成,如何能与大人相比。”周从事摇了摇头,“——眼下这样的发展,不是正合大人的预料吗?大司马信了大人的话,也封了大人做镇南将军。大人在外,手握重兵,便能与中禁军与长安府兵抗衡。一步步,都在大人的计算之中。”
卫宁冷笑着说:“信了几分,那也难说。只是大司马天性多疑,想要的是,朝中文官不和,武官相斗,互相争权夺利,都要仰她的鼻息。她的地位,方能稳固。大将军纵是她的亲弟,她哪有半点情分,又何时放过心。这一回,不过是因我憎恶大将军,中了她的下怀,才让我统兵在外,与大将军互相制衡,斗上一斗。”
周从事无言,咬着牙,低声斥骂了一句:“这样的毒妇,竟然执掌了朝廷的权柄,真是社稷不幸。”
卫宁用力地摩挲着手中青玉的剑柄。深深的云纹图腾,在他的指腹上,烙下一片稍纵即逝的印痕:“……我这几年,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违心之事,你们仍然信我,愿意跟随我吗?”
周从事骤然抬头,望着卫宁神色萧然,意气阑珊的侧脸,胸中如沸:“我没读过多少书,却知道,大人以国士待我,我便要以国士报之的道理。大人不管去哪里,不管做什么,我都情愿跟随,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们这些人,从江南一路跟大人来,早已将性命交给了大人,义无反顾,无论生死,永不后悔。”
卫宁没料想到会听到这样一番话,却也并不意外,他这一生,也曾对着一些人,暗暗地许下过这样的誓言,背负着沉重到难以承当的恩义与血债,走到了今日——
少年在狂风巨浪中坠下水去,电光火石之间,一片黑暗扑打而来,覆住了他的眼睛,他便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身躯,骇浪掩住了他的口鼻,在肺部几乎爆炸的剧痛中,无助地坠落。
然而他在疼痛和窒息的晕眩中,忽然又见到了光明,借着模模糊糊、不甚清明的意识,用尽求生的本能,抱住了一截漂在眼前的树根。在隐约的记忆里,他的眼前,似乎曾经闪过了一小片蓝黑的波浪,一闪一闪,他想挪一挪手臂去抓,却分毫无法移动,他张了张口,想要嘶喊出一点声音,一道白浪扑来,那波浪,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想说什么呢,想喊谁的名字呢——他在这个窄小的沙丘上晕了过去,反复做着溺水的梦魇,一遍遍地想。忽然一道亮光像闪电一样劈中了他的头颅——
义父,义父——少年肝胆俱裂,痛断肝肠——他拼命从窒息里找回自己的声音,想要嚎啕大哭。睁开眼睛,却望见一片压抑的漆黑,压住他扼住了他的喉咙,只在很高很高的地方有一扇木头钉的天窗。他怔住了,努力从水洼中抬起手臂,却觉得手腕上好重好重,耳边响起一连串的金属敲击声。他垂下头看,是一副手铐,一副脚镣,套在少年的手脚上。
有声音在不远处,谈论着他的罪名——蓄意将养父推下水去,害死了养父,忘恩负义,罪无可恕——少年躺在天牢潮湿的干草上,逐渐想起了自己的名姓。他原本是一个贫穷农户家的孩子,还不到干活的年纪,却也有做不完的农活。他不想做,便在父母看不见的时候,偷偷去爬树捉鸟。忽然有一天,有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骑着高头大马,来到他家的土房子里。他原来的父母捧着将军给的一捧金银,千恩万谢,让他对着那个将军磕下头去。他茫然地磕了一个头。那个将军走出了门,他便被父母半推半拉,也推出了门。从此他便换了名字,换了衣服,成了将军的义子。他走的时候,年纪很小很小,便再也记不得回家的路了。
少年住在义父的家里,拜了义父的妻子做义母,又拜了义父的儿子们做义兄。可是一直没什么人来理会他,见了他,也没有半分笑模样。只有义父来到他住的院子里,督促他读书练武。义父对他很严厉,早上教的招式,晚上便要考较,一点不对,便有棍棒加身,然后就要忍着伤口火烧的疼痛,继续练上百遍千遍,直到夜深。
但他也学的很快,十二三岁的时候,教授他武艺的几个武师,便都打不过他了。他在义父威严的注视下,赢得了这场艰难的胜利。少年不顾臂上流血的伤口,气喘吁吁地回头,冲着他的义父,在额上淌下的汗水之间,骄傲地抬起下颌,挤出了一抹倔强的笑:“——义父,我赢了。”
义父站起身来,第一次牵着他的手,走进了屋子,对他说:“我收养你,将全部的本事,毫无保留,都教给了你。你去考功名吧。我教养你,对你倾囊相授,不图你做什么,但是你要永远记得,你的母亲,你的兄弟,你都拜过的。如果你有一天出人头地,不能忘了他们。”
从来没有得过义父赞许的少年受宠若惊,胸中怦怦地跳了起来,他立即跪了下去,对义父发誓:“义父的大恩大德,我永世不忘。我倘若出人头地,定会好好奉养义母义兄,绝不会有分毫怠慢。”
十三岁的少年顶着其他人艳羡惊异的目光,考得了功名,却因年纪太小,暂时没有授官。那两年,是他人生最快活的一段时间,养父渐渐对他和颜悦色起来,而他也得到了许多不敢想象的自由,得以出门游历,结交同辈的官家子弟。甚至,同样年少的长平侯,听说他的名声,也邀请他到府上游玩,请他参加自己举办的诗会——那时,这个诗会,还不曾网罗京中大大小小的官宦子弟,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只有十个少年少女的筵席。他走进王侯家奢华的厅堂,满怀骄傲,毫不客气地坐在席上——他是十三岁的进士,哪一个人会比他更强?然而,他抬起眼睛,便看到了对面的坐席上,坐着一个沉静的少女,鬓边戴着温润的玉钗,衬着她优雅恬淡的稚嫩容颜。少年怔住了,便再也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
那便是阮太傅的女儿。他端起小巧玲珑的酒杯,和少女遥遥相敬。放下杯子低下头,又忍不住抬头去看她。少女或许并不够漂亮,可少年迷上了少女身上恬静的书卷气,端方的举止仪态,便从此不可自拔。她在无数侍女众星捧月的侍奉中进出,除了诗会之外,少年也难找到机会,再与她多说一句话——可是来日方长,迟早有一天,稚气的少女,或许就会把她清澈的目光,移到他的身上。少年笃定着这一点,便从此再不缺席诗会。平日里,也开始拿起先前从来没有时间读的,经史之外的“闲书”,专心研究起诗词歌赋的学问。
少年在京城当中,有了自己的友人,有了可以记挂的暗恋。这时候,他似乎和别的出身名门的子弟,再没有什么不同了。甚至后来有一天,他暗恋的少女,终于见到了他百步穿杨的弓术,惊叹于他的武艺,送给了他一柄阮太傅年轻时,从敌将那里缴来的,名贵的青玉匕首。他便日日带在身边,当作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