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即将过去,领主开始短暂的回忆他的一生。
“罗德,你觉的对骑士来说,什么最重要?”
“是信念。”
“对骑士来说,是的。”
北地大公的领地有一位800岁的神赐骑士,那是罗德的老师,也是北境、那怕全国年龄最大的骑士了,上一位年龄最大的在1000岁时自杀了。
“罗德,骑士之路来自兽人,他们与自然万物搏斗,以生存为信念,突破神赐。”
“老师,那我们也以生存为信念吗?”
“是也不是,我们的信念很少以生存为目标,但我们却是这个世界生存最好的种族。”
“比老鼠和蟑螂都多吗?”
“啊?哈哈哈,人可没老鼠或者蟑螂多,哈哈哈,你太有意思了,罗德。”
老骑士的信念是生存,北地的主旨永远是生存,这里的环境太恶劣了,人类发源于此,为了生存,才一点一点向外扩张。
两月后,那位老骑士自杀了。
没人为他哀悼,因为公爵领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活的不快乐,死亡只是解脱。
那年,老国王发动了开阔领地的战争。
“罗德,你是领地里最出色的,你应该留下来,去了战场就再也没有机会成就神赐了。”
中年男人的眼神满是挽留,罗德看着旁边只有自己肩膀高的弟弟,弟弟没有骑士天赋,去战场只有一个结果,死亡。
弟弟绿色的眼睛里满是恐惧,罗德摸了摸他的头。
“我去吧,父亲,我能行的。”
就这样,20岁的罗德,年轻的圣刃骑士,带着一位刚升超凡的骑士侍从,在夕阳下踏上了茫茫雪路。
“你叫什么?”
“我叫肯特。”
“为什么跟着我?待在公爵领成为一个小队长不好吗?”
“您是位真正的骑士,我信仰骑士之道。”
是吗?罗德不知道他是不是骑士,骑士誓言是那样的神圣,人一靠近,就会被灼伤。
巨大的营帐里,国王头顶的王冠闪闪发光。
“起来吧,我欣赏你,罗德,你可以向我宣誓,从今天开始,你只效忠于王室。”
天才、有志气的傻瓜、国王的走狗。
这是罗德在军队的称呼。
可惜,参加军队的贵族子弟,大多都是家族不要的废物,他们在军队里纵情享乐,国王也不会给他们任务,毕竟吃喝玩乐才几个钱,别霍霍军队就行。
罗德.史塔克,国王的二把手,贵族眼里的肉中钉子,士兵眼里的正义长官。
只是,这毕竟是贵族的世界。
一场背叛来的那么突然,却又没有丝毫意外。
兽人的刀很钝,砍破的伤口才更加可怕,他躺在地上,胸骨被翻了出来,不出意外,他就要死了。
上天终归是给他留了一条活路,旁边的肯特醒了,他将罗德的盔甲卸下,用盾牌当雪橇,像蛆虫一样,蠕动着将他从尸山血海拖回了营地。
在国王的帐篷里,他遇见了默文,还是黑发的默文。
两人得救了,罗德成了英雄。
那些贵族子弟,在那场背叛里几乎都死了,活下来的都成了新的领地贵族。
这是国王的清理行动,世界不需要那么多领主,聪明的、运气好的才能成为领主。
没人能上过战场后再突破神赐,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一战,打破了罗德的信念,打断了肯特的骑士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