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知道!”
我一脸坚定的说道:“不管有什么好处,让我入赘就是不行。”
入赘。
俗称倒插门。
那在家里是一点地位也没有的。
孩子也得跟对方姓。
当然,我和她也生不出孩子。
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不想成为凌月的傀儡,一生都困在这鬼市之中。
“那你想怎么样?”
凌月冷笑道:“难不成让我嫁给你?”
我喝了口茶。
“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我平静的说道。
如果这个婚非结不可,那我必须让她分清大小王,否则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哈哈...”
凌月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笑得花枝乱颤,全无平日里的高冷风范。
“有什么好笑的?”
我有些恼了,“你如果非要和我成婚,就只能是你嫁我,否则免谈。”
“我乃鬼王,鬼市之主。”
凌月傲然道:“你实力不如我,财力不如我,背后也没有任何势力,你凭什么让我嫁给你?”
额...
我竟然无言以对。
实力就别提了,我也就比普通人强上一点。
至于财力。
顾婉清的嫁妆在人间还算的上一笔巨款,在凌月这估计都入不了她的眼。
再说势力。
我一个孤儿,连亲人都没有,就更别说什么势力了。
“这些东西...”
我嘴硬道:“只要给我一些时间,都会有的。”
凌月眼睛一眯,里面精光闪烁个不停,我梗着脖子看着她,不肯退让分毫。
我们两个僵持了好一会儿。
“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你敢和我打个赌吗?”凌月忽然说道。
我眨了眨发酸的眼睛,“什么赌?”
“我给你三年时间。”
凌月面无表情的说道:“三年之后,只要你的实力,财力,势力,有任何一个方面超越我,我就嫁给你,如果你做不到,你就老老实实入赘鬼市。”
“三年?”
我疑惑道:“不是说明年就轮到人族执掌鬼市令了吗?”
“这个不用你操心。”
凌月一脸自信的说道:“你就说敢不敢赌?”
我微微皱眉。
比武招亲,擂台夺魁。
按照古代的规矩,这门亲事就算定下了。
拒婚。
那就是背信弃义。
虽然不是我被动打擂,但既然打了,就不能做这种背信弃义的事。
唉。
为什么我不是厚颜无耻的小人。
为什么?!
“好。”
我一脸严肃道:“我跟你赌了。”
凌月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把手给我。”凌月说道。
“干嘛?”
我疑惑的把右手伸了过去。
凌月的指尖冒出一小团黑色火焰,在我的手心写了一个月字。
写的过程中。
除了冰冰凉凉的,没有任何不适。
写完之后,手心里的月字闪烁了几下,便消失不见。
“这是什么意思?”我好奇的问道。
“我怕你跑了。”
凌月微微一笑道:“三年之后你要是不出现,哪怕你在天()
涯海角,深渊地狱,我也能凭这个字找到你。”
我这时才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