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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置换系统:吾本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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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首战告捷,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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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再听到这句话时,赵东阳差点站起来向问话的公诉方吐口水。

他不知道,这场庭审有多么轰动,影响力又有多么广泛,全国最著名的刑案律师卫旭到了景阳市,而且还亲自代理了当地的网红案件。

这被广泛视为,“但有不平,路途虽远,吾亦往之”的豪迈和侠义之情。

但最为关键的是,卫大律师还只是个打下手的,首席律师居然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景阳本地人,朱同和律师。

庭审时间长达三个小时,控方、辩护方唇枪舌之战,几乎像拿着放大镜一样把案件发生经过的每个细节都连皮儿带瓤的翻了一遍。

此时的赵东阳才意识到之前与两位律师的谈话是多么重要。

全在细节。

三个小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一周后传来好消息,法庭因为事实依据不足将案件发回原检查机关重审。

又是一周,检方重新向法院提交对赵东阳的控诉材料,但罪名不再是聚众斗殴,而是变更为过失伤害。

重大胜利。

这对于朱律师来讲已经是重大胜利,他原来制定的目标就是过失伤害罪,但根据手里掌握的证据,这个难度很大,肯定要经过艰苦的拉锯战,成功与否也只在五五开。

他完全没想到会一步到位。

因为两个关键点,直接戳到了控方律师的要害,卫旭提点,朱同和发挥,配合堪称精妙。

两周后,法院开庭再审,又是经过三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最终法庭当庭宣判。

被告人赵东阳因在制止不法伤害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造成两人轻伤,一人重伤的严重的后果。

但鉴于在上述过程中,被告人处于明显劣势、精神状态高度紧张,在自身生命安全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客观上难以对后续的行为做出理性约束。

经过合议庭审议,法庭采信上述理由,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造成的客观后果已经超出了防卫限度,构成过失伤害罪,依据刑法及诉讼法有关条款,判处被告人赵东阳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二年。

判三缓二,不算是实刑。

也就是说在缓刑期的两年内,赵东阳如果一直遵纪守法,没有犯错,缓刑之后的实刑大概率就没了。

这已经是最理想的结果了,一向不苟言笑的朱律师都已紧紧的握起了双拳,而卫旭一直面带笑容,似乎还有点意犹未尽。

“虽然没有当庭抗诉,但原告肯定是不服的,会有二审,而且会附带民事赔偿。”

在这一点上,卫旭和朱律师的判断一致,但不管怎么说,这第一步的胜利,非常重要。

除了原告方,唯一对宣判结果不满意的是张娜,她觉得卫旭没有尽全力,但结果已经是这样了,至少赵东阳不用坐牢了。

坐不坐牢对赵东阳来说已经不太重要了,从被拘在派出所开始,到第二次庭审结束,足足折腾了近两个月。

他已经极其厌烦这种折腾了。

这还不是关键,眼看时间即将进入九月,挣够三十万积分的目标已经基本没有实现可能,但该死的是,朱律师告诉他,要积极准备,准备二审胜诉。

现在的朱律师比赵东阳本人要积极的多,跟打了鸡血一样,时不时的就跑到看守所,在某些细节上跟赵东阳墨迹,执着的好像跟审讯没什么区别。

开什么玩笑,大律师卫旭给朱同和打下手,这是什么概念?很多人都在问朱同和何许人也?

最后被扒出来一些边角料,也足够一些自媒体的各种编排了。

朱同和居然和大律师卫旭毕业于同一所政法大学,是师兄弟关系,虽然相差了近二十年,但同宗同门的情谊总是有些神秘光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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