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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缘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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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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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完这个笔录,我又问了金正杰还需要再弄哪些材料?金正杰就说让我把协查函发掉,就是核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和前科情况的协查函。还有就是让我在电脑里找一下,他们以前办过的案子里面让我依样画葫芦的写一个案发经过及结案报告。然后再在里面找一个案件材料的装订顺序目录表,按照目录表上罗列的材料顺序,把证据材料一一排列好,然后加上牛皮纸封面,案卷材料就可以了。

制作完案卷材料将案卷材料先交由中队领导进行初审,并让中队领导在结案报告,案件初审表上签字。然后再到局领导那边,将一切需要局领导签字的审批表都由局领导签字审批。这样就可以将案卷材料提交审案中队,由审案中队到检察院去报逮捕。我们接下来就是听审案中队的要求,根据他们提供的补证情况,对案件进行相应的补证,案子就算办结了。

于是我就按金正杰给我提供的这些建议,一步一步的全部落实完成。到了第3天早上,案卷材料我终于制作完毕。法医和痕迹那边的勘查材料也都拿到了手,于是我就把案卷交给廖队长进行初审。廖队长也没有怎么看这一本案卷材料,只是简单的翻了一下,然后他就在需要签字的地方签了字。并嘱咐我抓紧把案卷材料递交审案中队,他觉得这个案子就这么了结了。我也觉得挺简单的,在找完局里面领导签完字。于是立即将案卷材料送交审案中队,由审案中队去做接下来的活,而我则万事大吉。

到了次日,我一大早就来到了中队里。我先帮办公室认真的搞了卫生,并把办公室的热水壶都打满热水。然后就坐在电脑前浏览局里面的网页,关注一下局里面的消息。同时也是在等同事们,大家可以坐下来闲聊一会儿。

我们中队还是跟往常一样,虽然是上班时间了,但是见到的人并不多。两个中队领导都没有看到身影,只有夏探长在办公室。其他的兄弟也都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尤其是艾冬青,自从破了这串抢劫案子以后,这几天都没有看到他的身影。本来还想找他聊聊,我们下一步做些什么,见不到他,也就无从谈起。

正在我觉得无聊,而无所事事时。我师傅彭维庆突然跑了回来。一进门把包往办公桌上一扔,也顾不得和我打个招呼,马上就跑去方队长的办公室了。很快,金正杰和艾冬青也出现了,我感觉到事有蹊跷。就问艾冬青他们:“师兄,出了什么事,看你们这样心急忙慌的,又有答案了吗?”

艾冬青答道:“你没有接到方队长的电话吗?方队长让我们立即赶回中队,到了后马上去他的办公室,也不知道出了什么急事。”金正杰也是一脸的懵逼,反正也搞不清楚状况,说的也和艾冬青差不多。两个人放下手里的东西,也就匆匆赶去方队长办公室了。

这下只剩我在那里错愕了,我们探组的兄弟都被召回来了,而且都去了方队长的办公室议事,独独漏掉了我。这让我既感觉到尴尬,也感觉到不妙。我感觉到我一定是捅了什么篓子,方队长是把他们召回来,赶紧处理事情的,但是我又想不出到底出了什么状况,为什么不要我参与。

我也不好离开中队,只能在办公室里傻等。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师傅他们三个人都垂头丧气的回来了。一进门,师傅就一屁股坐在自己办公桌前,拿出香烟也抽起了闷烟。只是嘴上一言不发,倒是艾冬青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道:“我说林师弟,你在派出所里没有接过案子吗?你没那金刚钻就不要去揽瓷器活呀,你的那个强奸案子捅了大篓子了,方队长被审案中队的中队领导骂的狗血淋头,他们直接质疑我们中队的办案能力。我说你既然接了案子,也跟我们商量探讨一下,我们也会帮你把关的。现在好了,方中队长直接下死命令了,案子让章德昭探组接过去擦屁股了,我们随时待命,准备配合。而且方队长发了重话,这个案子要出现什么状况,一切后果由我们探组承担。尤其是你师傅,更是被方队长一顿数落,说他办案不用心,带个新人一点都不负责任,明知道你办案经验不足,还让你一个人在那里瞎搞,这个案子要不是看在我们都是刑大的份上。审案中队就直接要向局里面通报了,这样会让大队领导的面子都挂不住,你办的到底是个什么案子?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我此时头里面一阵晕头转向,因为我具体不知道纰漏出在哪里。所以也回答不了艾冬青提出的问题,只是将案件的大致经过和艾冬青复述了一遍。师父见我讲到了案子的情况,也坐在那里默默的听我讲。

我说:“案子应该是一个强奸案子,犯罪嫌疑人也承认他的犯罪动机。就是他提到了一个问题, 当时他说他给了受害人200块钱,这钱是作为发生性关系的报酬。受害人说他虽然拿到了这200块钱,但是这是嫌疑人硬塞给他的,他事先并没有问嫌疑人要钱。嫌疑人就是见色起意,对她实施了强奸。这个事情廖队长当时都是知情的,而且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询问和受害人的询问,廖队长都参与了。传唤的笔录还是情报中队的兄弟做的,廖队长说没什么问题,我第2份笔录就是按照他们的笔录照模照样的问的,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

听了我的复述,艾冬青一拍我的肩膀道:“我的大兄弟,这里面的问题大了,你作为案件的主办民警,怎么这点道理都不懂。如果按照嫌疑人说的,这个案件很有可能是一个卖淫嫖娼引发的嫖资纠纷,那就不存在强奸的问题了。这就不是证据不足的事情,而是我们在定性上就出现了错误。具体案件我也没有看到,那么痕迹法医他们是怎么说的,受害人身上是否有伤,嫌疑人有没有使用刀具什么的进行胁迫。这些问题你有没有进行固定,特别是在双方的笔录上进行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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